知法、懂法还是公安系统高级干部的李文喜受贿金额高达5.4亿余元!创造了记录,但最终也就是被判了死缓并会减为无期徒刑!
1月6日,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李文喜从2004年开始,当了8年辽宁省公安厅长,然后升迁到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后担任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他从2006年开始经过15年的贪腐之路,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也就是平均到每年就是收3600多万,每天收10万,15年如一日,节假日不休!这样的人都不死,反腐真的永远会是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