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邓天武
社会救助是“托底线”的民生保障工作。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8项社会救助制度,健全8个方面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据悉,该《意见》将于5月9日起施行。
8项救助内容编织一张“兜底网”
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8项社会救助制度。
低保制度首当其冲。《意见》称,要落实较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等。
其次,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统筹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好残疾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失独家庭、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与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衔接。记者注意到,这也是我市首次将一定范围的失独家庭列入官方的社会救助体系。
再则,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完善避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灾情核查评估机制,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等。
因病致贫也是不少困难家庭的共性。《意见》要求,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对因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成员负担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收入,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较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家庭,提高救助标准。同时,《意见》提到,可为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的患者提供应急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也是关注热点。《意见》提出,要健全从学前教育到普通高等教育、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失学。在住房救助方面,要求继续加大住房救助力度,规范救助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在就业救助方面,要向较低生活保障家庭、较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倾斜。
对于临时救助,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
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社会救助是一项关注度高、系统性和协同性要求很高的领域,《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8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社会救助申请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街道)的公共服务大厅均要设立救助受理窗口,规范受理、分办、转办、反馈、转介等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的作用,对申请政府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实行“逢进必核”。
此外,要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村(社区)基层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包片联户制度,发挥基层干部、专制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作用,及时发现困难对象,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
设立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方便居民寻求救助服务。“目前我们已在各县市区民政局的相关网站公布了当地救助热线,还与81890平台互动,有需要的群众可通过拨打81890000热线电话寻求救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