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JCo起诉苹果:指控iBeacon技术侵犯6项专利】
#蓝牙技术#
BillJCo 是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非执业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公司,该公司向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在 2013 年发布的 iBeacon 侵犯了总共 6 项专利。据 BillJCo 称,iBeacon 的基础 BLE 子系统侵犯了 William J. Johnson 的发明。具体来说,Johnson 和他的 BillJCo 拥有一个由 33 项涉及信标技术的专利组成的专利组合。这批专利中最早的优先权日期可以追溯到 2008 年 3 月 14 日。正如文件中所表达的,BillJCo正在主张美国专利号8,566,839、8,639,267、8,761,804、9,088,868、10,292,011和10,47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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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玩手机也不行?”广东广州,男子午休时间玩手机,音量太大,影响到办公室同事,被公司警告7次仍不改正,最终被辞退。男子认为公司侵犯了自己的休息权,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5万余元。
事发时,男子张某已经在公司工作8年多了。
去年6月底,午休期间,张某在办公室用蓝牙音箱外放手机音乐。其他部门同事提醒他,但他依旧我行我素。公司下发违纪处罚书,警告他一次。
8月底,公司又因为张某午休时间用手机制造噪音,多人提醒仍不改正,对他警告一次。张某提出异议,说自己午休时间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公司的警告处分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而且他玩的是游戏,不是一直有声音,经提醒,他玩完一局就退出了,改为调低音量看视频。
10月9日、13日,张某又被多人联名投诉,被警告2次。张某坚持认为午休时间玩手机是为了休息。
公司无奈,下发通知,要求他午休期间在大厅休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否则将按严重违纪处理。他拒不执行,被公司严重警告4次。
公司遂将其解雇。
张某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申请劳动仲裁,索赔155729.7元。仲裁委驳回他的申请后,他又提起诉讼。
公司辩解说,张某在工作场所内喧哗,被3次警告、4次严重警告,符合《员工工作规则》的解雇条件。
【@家子说法 】
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但事实上,用人单位相较于劳动者肯定是具有一定优势的。因此,《劳动合同法》必然需要更多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这一点在解除劳动合同上就有所体现。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就可以了,符合法定条件时,甚至不需要提前通知。
而对于公司而言,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是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这六种情形里,用人单位最常用的一条就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这个案件里,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用的就是这一条。而对于《员工工作规则》,张某也认可公司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他知道这一规定。现在争议的就是张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解雇条件。
法院查明,公司的《员工工作规则》里规定,在工作场所里喧哗给予警告处分,在一个年度内得到一次警告后,再次违反纪律的,给予严重警告。一个年度里累计三次警告,或者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又再次违纪的,就应当给予解雇处分。
现在的关键就是,张某在午休时间,在办公室里的行为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喧哗”?如果属于,则公司的7次警告和解雇都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反之,则不符合。
对此,张某的辩解是,自己的行为发生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自己享有休息权,玩手机是自己休息的一种方式,所以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喧哗。
而法院查明,公司提交的7份视频,显示在这7天里,张某在休息时间玩游戏或者看视频时,没有将手机调成静音或者戴耳机。
法院认为,友善是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张某在办公场所不顾他人感受,肆意放纵自身喜好,在公司以多次警告提醒其行为已干扰他人的情况下,仍未作出任何改变。
劳动者虽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理应以不影响其他人员为前提,在午休期间选择合理的方式休息是尊重其他劳动者的应有之义,张某通过打游戏、观看视频、外放音乐等方式在办公场所制造各种声音,应属于其在工作场所喧哗的一种方式,亦非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合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例来源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文中姓为化名。配图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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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广州头条#
“太恐怖了,耳朵上火花四溅!”近日,浙江嘉兴,一男子遇到了一件惊悚的烦心事。男子在干活时带了一个蓝牙耳机,莫名其妙的耳机突然着火,喷出火星和浓烟,幸亏男子当时眼疾手快扯掉了耳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男子介绍,他平常干活的时候,手上经常不干不净的,这时候有电话进来或者有重要的微信语音电话,自己没办法及时接到。
经常是停下手里的活去擦擦手,然后再去接,可还没开始打开手机,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对方就挂掉了。
于是就在网上89块钱买了一个品牌的蓝牙耳机,自己用了两三个月了,一直还不错,可没想到耳机竟然和烟花一样在自己的耳朵边爆炸了。
视频中,男子带着耳机正在弯着腰搬东西,突然耳机就爆炸了,喷出来的火星四溅,而且明显的看到火星越来越多,产生了大量的浓烟。
男子当时本能的反应,立即扯掉了耳机,连忙往后退步。耳机在地上就烧起来冒出更多的浓烟,期间惊魂未定的男子在原地愣了几秒,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男子反应过来后,看看自己的衣服和手,幸亏没有受大伤,只是手被耳机爆炸产生的高温烫伤了一点皮。
该男子于是联系商家,客服听说耳机爆炸也表示诧异,后续回复可能是线路短路导致的,申请给他补发一台新的。
看了视频,有网友表示,这是买了什么耳机啊!还带自爆功能,太可怕了,幸亏人没事,这要是把人炸伤可怎么办?这明显是产品质量问题,再补发一个还敢用么?
也有网友表示,看着都有心里阴影了,耳机看来不能常带了,至少睡觉不能再戴了,万一哪天爆炸了,自己又睡着了,那就芭比Q了。
还有网友表示,耳机戴久了会对听力造成损伤,如果是入耳耳机,长时间佩戴会使耳道闷热,滋生细菌,建议还是少戴为好。
该男子遇到爆炸的耳机,应该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子和客服进行沟通,客服表示补发,就是于经营者进行协商的过程,客服表示补发一个,从法律角度怎么理解呢?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生产者要承担举证责任以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问题。如果产品没有缺陷,那么生产者就无需承担责任。对于经销商,只要他们能够证明,他们不知道产品有缺陷,或者产品缺陷不是他们的过错造成的,那么销售者也可以不承担责任。
因此,本案中,受伤的男子即可向耳机的销售商申请赔偿,也可向耳机的生产商申请赔偿。但是由于是耳机使用了三个月之后爆炸了,就很难说明是否真的就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耳机在使用中导致短路。
我认为,不管怎样,还是建议大家少用耳机,万一碰上这种情况,没有受伤还好,真是受伤了。维权也是相当难啊!
--生活百般滋味,人生需要笑对—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 评论区留言讨论。#我要上条# #嘉兴头条#
在杭州,一男人花了4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没想到,就在他取车后,就出事了。当男子想连接车内蓝牙功能时,突然被吓到了!车上的蓝牙功能显示已经连接了几十个电话号码。发生了什么事?自己的车,是二手车吗?
男方2020年9月买了这辆车,花了40多万。提车后发现我车的蓝牙设置保存了很多电话号码。
男子以为搜索时找到了附近人的电话号码,但当他把车开到另一个地方再试一次时,发现车上显示的号码都是同一个。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收到附近人的电话号码,而是车被很多人连上了蓝牙。
这个人找到了4S商店,但是商店经理起初不承认。后来经过深入调查,他告诉车,这是一个为期两天的展览车。很多来看车的人在车上试用了他们的蓝牙功能,于是记录里就显示了一堆电话号码。
但店长表示,这款车只展出了两天,不影响车的质量。在销售的时候,销售人员并不知情,所以并没有将此事告诉该男子,不存在隐瞒的情况。
男子一听,觉得可以理解,但对店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他送了十次保养,二是他延长了两年的质保期,并亲自进行整车检查,确保车辆质量没有问题。
这个人认为他的要求并不过分,但是他被4S商店拒绝了。店长只是从理解的角度说愿意送那人两次维修。
男人很生气,决定追究到底。他认为4S店在故意隐瞒,没有告诉自己这辆车之前是展车,也许是试驾。也就是说,他买的车不是新车。
一年多了,男人跑来跑去投诉,还是没有结果。
近日,该男子联系记者,想找一个靠谱的律师起诉4S店铺。
由于花费精力过多,该男子决定要求退一赔三。
此事被发到网上,引起网友热议。
网友:如果卖家说的是真的,只是展车,不是试驾,车也没有其他问题,我觉得车主可以接受卖家的意见。客户是有知情权的,但是如果展会没有对车辆造成实际的损害,也就是说没有因为不了解而损害他们的利益,那么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可能就得不偿失了。
网友:没有!告诉我们的售后技术人员这是一辆展示车!我们一定会设置成展厅模式!当客户提车后车速和里程达到一定范围时,车辆将恢复出厂状态!不可能有蓝牙。
网友:不知道的话,客户不应该买单。首先,你应该通知客户。第二,要有折扣。如果现在不告诉客户该车参加了车展,属于故意隐瞒,4S店应该对此负责。其实男方的要求并不过分。如果4S店当时爽快答应,以后就不会有这么多事情,4S店就不会面临三赔一的风险,也会有自己的信誉风险。
这件事你怎么看?#我要上微头条# #杭州#
据外媒报道,日前,亚马逊公司在华盛顿州金县高级法院对10000多个Facebook群组的管理员提起诉讼。
亚马逊指控这些群通过承诺提供金钱或免费产品来换取正面评价,从而导致其平台上的商品存在虚假评论。这些评论意在人为地对某些产品质量做出评价,进而影响客户的购买意愿。
在一份声明中,亚马逊表示,这些Facebook群组管理员的不少行为都在违反亚马逊的规则。
比如在网上招募买家为相机三脚架、汽车音响、蓝牙耳机和保健品等产品撰写虚假或误导性的评论,在购买了选定的产品并留下评论后,管理员将把钱退回给他们或向他们赠送一些礼品。
这种行为遍及亚马逊的7个热门站点,分别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目前Facebook已在处理之中,主要的群主管理员、评论经纪人都被关闭了账号。
多年来,虚假评论一直是亚马逊头疼的问题,并可能导致降低消费者线上购物的体验感。
在疫情大流行期间,这些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当时对电商的需求激增,不良的亚马逊卖家找到了利用虚假评论来增加销量的新机会。
亚马逊对刷单群组的追查其实也早就开始了,仅2020年,Facebook就接受亚马逊的举报并删除了1.6万个进行虚假评论的群组。
2021年底,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针对电商平台的虚假评论现象督促Facebook、Instagram和eBa对其网站进行审查,在那之后以上平台都删除了大量群组,并禁止个人在其网站上买卖虚假评论。
这些群组规模有大有小,其中不乏上万人规模的大型组织。
其中一个群组名为“亚马逊产品评论”(Amazon Product Review)的Facebook群组,一度拥有43000多名成员,该群组操纵虚假评论的行为已经被明确。
有人猜测,这个群组通过在短语中偷换几个字母来逃避检测,其使用的这种策略历史悠久并令AI望而却步。因此,直到今年年初,才被Facebook母公司Meta删除。
在这份声明中亚马逊方面还表示,将始终致力于确保其商店中出现的每条评论都是值得信赖的,从而实现帮助用户做出明智的购物决策,为此还组织了专业的人员团队、并应用行业领先的监测工具。
据悉,目前亚马逊方面在全球范围拥有超过 12000 名员工致力于防范平台中潜在的欺诈和滥用行为,其中包括虚假评论。
同时其还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团队来调查社交网站上的虚假评论相关内容,包括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TikTok等,并定期向这些平台报告相关情况。
今天上午,应邻居友情之约,去某法庭,面见几年前“逃离”的物业公司,一是要回他们当初收取我的门岗过车蓝牙押金,我有他们写的收据在手。二是都是好邻居的,也顺便听一听法庭是如何处理这起牵涉多户业主的物业费纠纷的。
我是不欠他们物业任何费用的,本来,我是连去要押金的想法都没有的,因为,都过去几年了,连个联系方式也没有,都换了几个物业了,也不知道欠我钱的叫什么物业公司。这事也都早就忘记了。
这次听说物业反倒是把小区的十来几户业主告上法庭了,于是有被告邻居约我,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找到物业,要回我的钱。细想了一下,他们跑了以后,我还多交的几个月费用,由于没有单据,那就算了吧。
不过,这里有几个没想到,一是,一上午没让进入法庭,门一直在里面上着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