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2021年5号公告关于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免征增值税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9条所称的个人;二是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三是在租赁期内平分摊后的月均收入不超过15万的。同时需要注意这只是免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还是要正常征收的。
[cp]【#长春#:三年内将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新华社长春9月17日电(记者薛钦峰、关子儒)长春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至2021年,长春市将通过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租赁住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并形成基本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
根据规划,长春市力争用3到5年时间,建设成为城区常住人口规模500万人以上城市。作为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在中央财政奖补试点期内,长春将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租赁住房小区人居环境。
注意了!这些新规,自2021年10月开始施行,将影响你我的生活,涉及到兵役工作、住房租赁、汽车数据安全、财产保险费率、医疗器械注册、法院审级职能、船舶安全、农村生活垃圾、建造师证书等方面。
快来看看有哪些即将施行的新规和你息息相关吧。
1、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3、《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4、新修订《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5、《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6、《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
7、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
8、批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
9、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10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