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范先生花6000万买下一排店铺,物业竟擅自将店铺租给了别人!范先生拿着产权证要求这些商家搬出去!商家觉得上当,要求物业赔偿损失!但物业居然让商家不用搬,反过来说范先生是骗子,说他手中的产权证是假的?
范先生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因为经商有道,赚了不少钱。2年前回老家,他一口气买下一排店铺,一是想着升 值赚钱,二是想着自己衣锦还乡,在老家也要有点产业!不过买下店铺时,当时里面已经有商家在营业,范先生因为要急着回外地,就委托物业公司帮自己把店铺收回,让这些商家统统搬出去!
不得不说,范先生的心真的很大。这事情交给物业以后,他也没有追问,更没有回去看一眼,可能是太相信这个物业的能力了,以为店铺都收回来空着了。但是2年后,范先生决定回老家打造一家酒店,场地打算用自己现成的店铺打通起来。

可是他来到自己的店铺以后,傻眼了!只见里面入驻了很多商家,比自己之前买下的还要多?自己明明委托物业通知里面的商家搬出去,可现在商家都在正常营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范先生问了一个商家,这才知道他们都是从物业手上租过来的!
听到物业擅自把自己的店铺租给了别人,范先生怒了,这2年的租金自己可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物业有什么权利把自己的店铺租给别人呢?于是,范先生一边让物业把收的租金还给自己,一边拿着产权证通知里面的商家限期搬离!
这些商家知道店铺是范先生的以后,顿时叫苦连天!疫情之下,生意本来就难做,自己租金给了物业,店铺也装修好了,现在让自己搬走,这投入的钱不就打水漂了,这损失谁来承担?
范先生则表示,我拿回自己的房子,天经地义,你们的损失都是物业私自把我的店铺出租掉造成的!冤有头债有主,你们去找物业来承担你们的损失吧!

于是,一群商家就怒气冲冲地找到物业,让物业退还租金,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可物业的说法又让商家蒙了!
物业告诉这些商家,你们不用搬了,这店面是小区的公用商房,所以就归物业管,而范先生手上的产权证是假的!
面对这两种说法,商家也不知道该相信谁了?于是有商家报案,让警方帮自己分辨到底谁才是真的房东!
警方来了以后,经过一番调查,确定范先生手上的产权证是真的,而且房管局里面的信息都能查到!但物业还是狡辩说这些店铺的使用权在他们公司名下,这是公用商房。
范先生很无语,他没想到物业会睁眼说瞎话!但他不想为难这些入驻的商家,也不想物业公司占用自己的店铺,于是求助!
1、那么,物业私自把范先生的店铺出租,其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从民事角度来讲,物业未取得范先生的授权,擅自出租范先生的店铺,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范先生可以要求物业返还租金并赔偿损失!

而从违法犯罪角度来讲,范先生委托物业把店铺收回,但物业却私自把他的店铺出租,其行为构成侵占他人财产拒不返,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另外,商家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吗?他们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吗!
物业欺骗这些商家,说店铺是他们公司的公用商房,属于虚构事实。另外,跟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金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224规定: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刑期或者⽆期徒 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总而言之,物业公司怎么吃进去的,就要加倍吐出来!不仅要把之前收的租金还给范先生,还要赔偿商家装修的损失。如果商家租期未满的话,物业要把多余的租金退还给商家。另外,物业的法人代表还要接受刑事处罚!这就是犯罪的代价!
现在物业的口碑越来越差,一是收着钱不做事,二是明明是业主请来的,却反过来管着业主,以各种名义收取业主的钱,占业主的便宜!而这个物业更是无法无天!反客为主,侵占业主财产,但作恶自然会有法律制裁它!
这条南昌著名的步行街一胜利路现在也是冷冷清清。记得20年前,一铺难求,摩肩接锺。原来20年前,读大学时,跟同学们、父母都在正月初三来逛过街,那时街上人川流不息。
事移时移,现在人气大不如前。到处贴满了招租电话。疫情、电商双重打击下,实体商家真的度日如年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