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周国亮 张岑)“自己的钱,撕了难道也犯法?”当听到因故意毁损人民币要被警方处罚时,潘某不淡定了,果然有钱也不能“任性”啊。
日前,潘某和几名好友在宁海桃源街道某KTV聚会。潘某多喝了几杯,酒劲一上来就与工作人员张某发生了口角。双方互不相让,口角也因此演变成了争吵推搡。由于担心冲突会升级成打架斗殴事件,现场有群众拨打110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潘某和张某进行了劝说。原本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处于醉酒状态的潘某见张某还提及包厢费的问题,顿时就怒了。潘某边嚷着“我有钱,就是不给你”,边趁民警不注意,直接将五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撕毁,丢到地上。
结果,潘某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原因很简单,就是故意毁损人民币。“我们对潘某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民警说,很多人以为,钱是自己的,怎么处理别人管不着,这是错误的。因为人民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是社会的、大众的,而非专属个人,故意撕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