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盘活商业地产项目合作模式:
一、我司整体租赁贵方商业项目并先支付押金及租金,我司专业策划根据项目精准定位所需投入项目商业功能改造及装修等,预计6-12个月二次招商运营提升项目价值后贵方再带租约分割销售商铺,商铺购买客户由我司签定托管合同负责统一运营管理。
二、签项目整体租赁合同时贵我双方对商铺销售底价达成共识,销售后超出底价部分贵我双方分配比例3:7,或按售价10%作为运营补贴给我方,未销售部分仍由我司租赁向贵方支付租金。
三、合作区域暂限定江浙沪+西南地区,项目城市人口不低于100万,整体租赁盘活后可分割销售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过一消。
今天遇到一个经典租赁纠纷,不知道罗翔老师能不能解决?
案例:一香港业主把自己的一套商铺交给物业管理,物业把商铺以每个月8000的租金租给了一个台湾人,去年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台湾人在2022年年底偷偷把商铺8000每个月转租给一个新疆老板做麻辣烫和烧烤,合同签了两年,并且收了新疆老板6个月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押金,共计64000元,然后台湾人拿钱跑路了。香港业主发现收不到租金,打电话不接,来到商铺才发现被人骗了。
目前有以下几个问题:
1.台湾人偷偷把商铺转租给别人,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2.如果这份合同有效,业主报警后是找不到台湾人,是不是由物业来承担业主的损失?
3.如果这份合同无效,现在的租客“新疆老板”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4.台湾人偷偷转租给别人,没有经过物业是不可能的,物业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厚大罗翔说刑法 @马玉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