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张先生找设计师设计图纸,设计师设计出图纸后交给他,他便采用了设计师的方案,却没用设计师装修,并且也不给设计费。设计师上门讨说法张先生却表示:他的预算是10万,而设计师设计出来的预算是12万。
曾先生要装修一套房子,于是就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并且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们的设计师,并说他的的工期有点紧。设计师听了曾先生的说法之后,表示可以很快出图纸给曾先生。
并且也跟曾先生说了,出了设计图之后,如果找他们装修,那么免设计费,如果不找他们装修,那么需要设计费3000元,曾先生同意了,随后带设计师去测量房子的实际尺寸。
测量了房子的实际尺寸之后,由于曾先生说工期比较紧,所以设计师回去之后便加班加点地设计。很快,设计图纸便出来了,于是设计师便把图纸给曾先生。曾先生看了之后有些不满意,于是就把自己不满的地方跟设计师说了。
于是设计师又赶紧修改,可没想到曾先生的要求还挺高的,修改一次还不满意,随后又进行了两次修改。
而这一次设计师觉得已经很好了,曾先生看了之后,对图纸设计也没有提出问题,但是他却说,他的预算是10万,可是设计出来的预算是12万,所以他需要考虑一下。
随后就没有再联系设计师,而设计师看着自己辛辛苦苦设计出来图纸,曾先生后来竟然没有联系他们,所以设计师心里很不满。于是便上门找曾先生讨个说法,却没想到曾先生的房子已经在装修。
设计师往房子里仔细一看,房子装修的风格跟自己的图纸设计不就是一样吗?难道曾先生得到图纸的灵感之后,就想把他们甩开,省下设计费,然后找别人装修?
想到这里设计师就气不打一处来。从装修的风格来看,曾先生无疑是采用了她的设计灵感,于是她便找到曾先生。
而曾先生看到设计师找上门,却跟设计师说,之所以后面没有找设计师,是因为觉得设计师出来的预算太高了,比他的10万预算高了2万,他无法接受,所以后面才没有再联系。
但设计师却不认可他的说法,直接质疑曾先生,既然预算过高,为何要采用她的设计风格,以及设计内容。
对于设计师的质疑,曾先生却耍起了无赖,他说自己并没有要设计师的图纸,那么和设计师就没有任何关系。至于找谁装修,那么是他的权利。
但是设计师对于他的话并不认可,她认为曾先生是在耍无赖,于是要求曾先生支付3000元设计费和辛苦费。可是曾先生拒绝了。
设计师遭到拒绝之后便找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到来,曾先生却说,他们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并且设计师也没有任何证据,那么在没有要设计师的图纸的前提下,就不应该支付任何费用。
对此,设计师便拿出自己厚厚的一沓设计图,由于里面的实际尺寸就是曾先生房子里的实际尺寸,证明设计师已经为曾先生辛辛苦苦地设计了。
而当曾先生再次看到厚厚的图纸时,也不敢否认事实,但他表示这些图纸在别人那里只是几百元,所以他现在只愿意出1000元给设计师。
设计师看到他愿意让步,便表示要支付2700元,可是曾先生并没有同意,并自始至终都只愿意出1000元。设计师看到曾先生耍无赖的态度,也只好把设计费降到1500元。
可是曾先生依然不愿意支付,双方僵持了很久,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设计师便到施工的房子,拉了电闸,把工人赶了出去,并断了水电,曾先生见状便报了案。
民警赶过来之后,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觉得曾先生应当支付1500元设计费,所以他们劝导曾先生,而曾先生也不愿再耽误工期,便答应了给设计师1500元的设计费。
虽然在这件事情中,曾先生并没有要设计师修改后的图纸,他只是采用了图纸里的设计风格和灵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曾先生是否应当支付3000元设计费呢?
首先,在件事情当中,由于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是他们当时是有口头协议的,设计师已经跟他说了,如果设计之后找他们装修,免设计费,如果不找他们装修,则要3000元的设计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因此虽然在不找他们装修的情况下,要3000元的设计费是口头协议,但是也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的。
2. 其次,在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那么曾先生和设计师之间是构成合同关系的。所以设计师在履行完设计义务之后,那么曾先生应当履行支付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如果曾先生不支付3000元设计费,那么这属于曾先生的违约行为,在走法律途径的情况下,设计师可以要回3000元的设计费。
@雷神看法 因此这件事也提醒大家,类似这样工作应该提前签订协议。
对于这3000元的设计费,大家认为曾先生是否应该支付?#律师来帮忙# #湖南身边事#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