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齐旻 通讯员 王毅鹏 李彦 即时播报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强化春季和“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无事故,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和“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食品生产环节检查包括:
严格日常监管
针对食品监管薄弱环节,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符合“七必查”要求的飞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原辅料进货查验、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废品处理等方面的检查。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的违法行为,严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的食品回流到食品生产环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风险排查
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对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生产聚集区开展重点排查。特别是对发现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整治,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
严格抽检监测
针对“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抽检监测。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严打违法行为
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黑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继续对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回头查”行动,防止明停暗干。
食品流通环节检查包括:
严查主体资格
以商场超市、繁华地段、旅游景点、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场所,严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对依法可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的经营者,通过行政指导督促其申请办理;对主观故意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无证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食品流动摊贩,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严管经营行为
以经营条件保持情况、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标签标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控制、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为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严控食品质量
以严查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不彻底、经营者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为重点问题,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抽样检验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小超市和食杂店销售的“五毛食品”为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严打违法行为
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餐饮服务环节检查包括:
检查的重点区域:商业区、旅游景点及餐饮聚集区周边的餐饮单位。
检查的重点原料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等。
检查的重点环节:一是全面检查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是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二是餐饮单位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