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出台留学人员来津创业房租补贴申领办法,进一步激发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办法规定,回国时间不超过5年,在天津各区县租用经营场地创办企业,或在市、区两级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专业孵化器内注册企业,且本人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运营良好的,可以申领创业房租补贴。房租补贴依据创业者和招用人员数量,按照每人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较多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较长补贴24个月。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持《天津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天津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员工花名册》、留学人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留学回国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向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上一季度房租补贴的申请,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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