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费的意思是什么呢?
我们来看看百科上的介绍。简单来说,提供了服务,被服务方要为自己所享受的服务付费。关键点在于:服务费。也就是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留学中介服务费,有的简称“中介费”,同样指的是留学中介机构为买方提供的留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在整个留学办理过程中,留学中介所做的服务是需要付费的,这个费用指的是“服务费”
显然,我们可以看出来,留学中介服务费仅仅指的是服务的费用,而并不是在留学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比如公证,认证,办理护照等第三方费用。 #留学中介#
我觉得这里中介全部责任都要付,因为中介关于双方买方卖方的信息来源都来自于中介,而且卖家,挂牌在中介,中介是收了服务费的,中介的服务信息不全,导致双方买卖的纠纷,产生的费用赔偿应由中介去付,跟买卖方无关,除非你中介是义务为双方牵线搭桥,中介既然收了费,就应当承担责任
“不要相信中介的好赞服务,不要相信中介的好赞房源”
这是朋友聊天跟我重复说的一句话
最近刚凑齐了70万准备买房,因为朋友有多次买房卖房经验,所以找到他取取经
朋友去年卖了一套房,因为当时市场艰难,三个月没卖出去,这时中介向朋友介绍他们的“好赞”服务,保证能快速卖出房源,收取1%服务费
朋友因为捉急卖房就签了,但事实并没有快速卖出去,又等了近三个月才卖出去,他反而又要多出1%服务费,中介白白赚了1%差价
房源和正常卖出没区别,朋友悔恨当时交了一把智商税,让我提防中介,买房中介费也可以谈,不要被中介所谓的正规吓唬着,中介这颗獠牙闪着血光
最近很多家办理公积金信用贷款的中介公司都在推销自己的产品,但是贷款下来每10万元要收取3千元的服务费,征信不过的办理线下的,还要每10万收取200元的担保费。
公积金贷款年化后大概5%的利息,再算上他们的这些费用,差不多达到7%到8%了,真正的银行贷款可能也就这样吧,那么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又在哪?
这俩天去贷款中介咨询了,征信花了。信贷不好办理,中介建议通过银行办理二押,30万,7厘收取3%服务费。有没有这方面经验的大佬给点意见。
#你在买房的时候是否遇到过有良心的中介#
中介良心还是比较多的,挣的就是服务费。我认识中介最多,看得多。找中介一定要找小区周边的,他们有店跑不了。那些网上大什么的,千万别找,他们只看哪个开发商给钱多。哪怕是烂尾风险,哪怕是那种不能上市交易的还建房都敢卖。
你的斗争远远没有完成。我在你那里买了你的一套房子,多花了4万块钱!
在你的平台上中介,你收了我1%的中介费,收到房东1%的中介费,当时卖方市场,都由买方承担中介费,我交了2%,大约3万多块。
在你的平台上成交,然后收了我4000块钱的资金管理费,还有其余的公积金贷款服务费2000块钱……
现在买卖二手房,政府应该出一个中介服务平台,在平台上买卖双方直接看到信息进行交易就行了。
山东青岛,一女子买房交了179818的中介费和35000的定金,事后觉得不对劲,要求退房却被扣除定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经朋友的介绍,来到一售楼处,在销售顾问徐某的推荐下看中了一套房子,当场就交了2万的房子定金和1万5 的车位定金,当时这两笔钱是转给了同一家置业公司的账号。王女士购买这套房子需要办贷款,徐某便叫王女士在购房合约上签两个人的名字,说是为了能够顺利放贷,她会进行操作。另外徐某还让王女士交一笔179818的费用,但是这笔钱转给之前那个账号时,却怎么也转不进去。
第二天,徐某来到王女士的单位,叫她把17万多交了,但是给的账号却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王女士提出质疑为什么不是之前的账号,而要交到这个账号上。徐某解释说是为了避税。交完这笔钱,王女士就犯起了嘀咕。
可这还没完,不一会儿,徐某又把王女士从单位叫了出来,要她签一个更名协议,说“你忘了吗?你之前在购房合约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你要发票,还有房产证要改成你自己的名字,这个协议你必须签。”紧接着徐某把协议折了起来,说“你签个名,其他的事交给我办就行了。”
就这样,王女士交了钱,签了名。可是事后王女士仔细一看收据,才知道交的17万多是中介服务费。她越想越不对劲,找人打听后才知道这个房产中介公司不属于徐某所在的那家置业公司,两家根本不是一家的。王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那份协议不能算数,想把房子退掉。
她去找当时的置业顾问徐某,没想到的是,徐某在王女士转钱没多久就离职了,谁也联系不上她。王女士又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追回了那17万多的中介费,可是3万5的定金却一直没能要回来。
置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王女士已经签了商品房预定书,上面的协议条款有明确的的日期规定,你如果没有限定的日期内办理贷款和购房手续,那就是属于违约,需要罚没定金。所以置业公司扣除了她的3万5的定金。
对于置业公司的这番说辞,王女士不能接受。她去买一手房,怎么又冒出个中介公司来推荐,买一手房变成了买二手房,那17万多的中介费其实是更名费,这是欺骗她在先,应该把定金退给她。
随后,王女士把相关情况投诉到了当地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待进一步答复。
那么,王女士是有权要求置业公司退还定金呢?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1、开发商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把房子卖出去了,且买购房者已支付相应的定金,则无论双方是否同意退还定金,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2、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房,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协商合同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需要退还购房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也就是说开发商或购房者对购房合同未能签订不存在过错,购房者应当退还定金。
4、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在王女士买房子这件事情中,销售顾问徐某的行为是否存在欺诈,如果是欺诈,责任是否归结于开发商呢?这个问题值得商讨。
@小爱哥观点
买房子是大事,付款一定要谨慎,对相关的合同、协议内容要看仔细,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避免踩坑啊!
#315全民行动#
花呗被纳入征信系统的消息一出,不少人瑟瑟发抖。首当其中的就是那群套现的人,中介一般会收3-10个点,扣除服务费以后就可以把钱打进你卡里,而商家套现基本就是下单发空包裹的套路。纳入征信以后,正经人怕是要考虑套现成本了,不正经的人压根才不管你。
花呗其实是个非常好的记账工具,花多少,花哪儿去了,都非常清楚。比起信用卡,不仅更人性,而且更方便。但是花呗的背后是小贷公司,纳入征信以后,显示的就是你和小贷公司的借款记录,以后搞房贷车贷,或许就不会那么太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