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爱我家出租房子(我爱我家出租房子官网不显示)

能碰到这样的租客真不容易!我出租的房子每次到期都要花一天的时间打扫卫生。

环球网环球网官方账号

杭州又现“神仙租客”!这次是两名90后小伙

浙江杭州,男子在出租屋洗澡时浴室玻璃突然爆裂,脚被砸伤,流血不止,送去医院救治,花了不少的医疗费,当妻子曹女士要求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和房东赔偿时,对方却一直不肯赔偿。

曹女士夫妇今年10月份通过我爱我家租了一套托管房,每月租金4100元,租约合同签了半年。

可入住没多久,曹女士的丈夫在洗澡时就发生了意外,浴室的玻璃门突然爆裂,脚被砸伤,当场就出血不止,怎么止血都止不住,立即就前往医院救治。

经过医院诊断,曹女士的丈夫左足部受伤,左脚脚背三个伤口,其中一个伤口还在脚的大拇指,导致大拇指的筋都断掉了。还有一个伤口处静脉断裂。

出院后曹女士夫妇就找我爱我家协商赔偿事宜,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虽然房子是房东的,也是房东装修的,但公司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给曹女士夫妇无责退房,不收取对方违约金。包括之前收取的中介费也愿意退还。

工作人员所言的承担赔偿并无诚意,中介费和曹女士夫妇的损失相比相差甚远,也没有提出要赔偿夫妇两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眼金精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租客自身原因导致自己受伤,那应当由租客自己承担损失,从本案来看曹女士的丈夫是因为玻璃门爆裂被碎片砸伤的,不是其自己造成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和承租人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因租赁房屋设施设备未及时维修导致受伤的情形,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如出租人和承租人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或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维修义务由谁承担的情形下,出租人对承租人因租赁房屋设施设备未及时维修导致受伤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于本案而言,曹女士夫妇刚刚入住就发生意外,事故原因又是玻璃门爆裂引发的,和曹女士夫妇个人行为无关,出租房有保障房屋安全的义务,也有及时维修的义务,因此作为出租方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头条创作挑战赛##男子洗澡时浴室玻璃突然爆裂#

“炸裂的玻璃门!”浙江杭州。曹女士的丈夫在承租的房子浴室舒服的洗澡时,突然“砰”的一声,浴室的厚重玻璃门陡然炸裂。指甲大的玻璃碎片把曹女士的丈夫的脚筋、静脉割断。用曹女士的话讲是“那个就像开了水龙头一样直接飚了出来!”

据曹女士介绍,这套房子是他们通过“我爱我家”承租的,租期半年,月租金4100元。合同也是和“我爱我家”签署的。

出事的时候是入驻的第十天。据她回忆当时的情景,伤势比较严重,血流不止,用了毛巾都压不住出血,最后整块毛巾都湿透了。后经医院诊断,曹女士的丈夫左足部损伤。左脚脚背有三个伤口,大拇脚指头的脚筋断裂,静脉断裂。

曹女士认为,玻璃门炸裂导致了自己的损害,作为出租房应该赔偿住院费、医疗费等费用。

我爱我家则表示,他们只是帮房东托管房子,只能承担退租金解除合同的责任,其他责任无法承担。关于曹女士的提出的索赔,我爱我家的吴店长表示要请示领导商量下才能决定。

好家伙!洗个澡都伤成这样,真是防不胜防!这事确实太吓人了,好在只是外伤,没有伤筋动骨,真是万幸。

对此,有人说都是成年人,和房东有什么关系?有的说中介只想赚中介费,不想承担责任。

那到底曹女士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

【@韩林桂律师 说法】

责任由谁来承担,关键在于玻璃门炸裂的原因,是出租人没有尽到了瑕疵担保义务,提供的玻璃门不符合规定?还是曹女士的丈夫使用不当?

一、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瑕疵担保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例是因租赁房屋合同而起,那还得从这个层面寻找答案。中介公司称,他们只是替房东托管房子。但是从双方签署的合同来看,中介公司是租赁合同的甲方,也就是出租人。曹女士是承租人。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谁签署的合同,就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出了问题也应该找签署方说事。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和租赁合同的性质,出租人对出租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所谓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租人必须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房屋,若出租的房屋有瑕疵,则出租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我爱我家作为出租人,应当保证其出租的房屋以及屋内的设施能够达到正常的使用用途。目前来看,对于玻璃门为什么会突然爆炸,还没有定论。如果最终查明原因证实,在交付出租的房子时,玻璃门已经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曹女士的丈夫在使用时并无不当操作,那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这属于我爱我家公司未尽到瑕疵担保义务,理应赔偿曹女士的损失。

二、如果曹女士的丈夫使用不当的,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上书法律规定,在履行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违规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同理,由此造成的损害,承租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本案例中,根据曹女士介绍,其丈夫在使用浴室时并无不当操作。且曹女士丈夫是成年人,使用浴室时再简单不过的技能,应属不存在行为和认知的困难或障碍。可初步推定,曹女士的丈夫并无使用不当。

这里也有网友提出,玻璃门炸裂是因为突然受热,因为热胀冷缩的原理,发生爆炸。曹女士的丈夫是否存在沐浴喷头直接冲到玻璃门上的情形?如果有,则可能是这个原因造成的炸裂,责任自负,与人无尤。

那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出租人出租的房屋浴室玻璃门是否使用了安全玻璃,是否贴了保护膜?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法律规定很清楚了,对于浴室应当使用安全玻璃。本案例中的玻璃门出现了粉碎性的炸裂,说明出租人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安装安全玻璃,属于没有尽到出租屋瑕疵保障义务。责任在出租人,不在曹女士丈夫。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玻璃门炸裂非曹女士丈夫的责任,作为出租人的我爱我家没有尽到出租屋瑕疵担保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男子洗澡时浴室玻璃突然爆裂#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164225/
1
上一篇松原二手房出售信息58同城
下一篇 海口市(海口市人民政府官网)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