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改判案例: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在诉讼中经鉴定存在部分质量问题,承包人是否因此丧失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理由: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诉讼中通过鉴定发现存在可修复的部分质量问题,并不意味着该工程属于不合格工程,不影响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和享有。一审判决以分项工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为由,认定案涉工程不合格,进而认定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
【裁判文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2023年1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22)最高法民终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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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