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包括增值税减免、房产税减免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对于长租公寓企业降低税费负担的导向。
河北出新规: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成本费用凭证,将按租金收入的5%~10%缴个税
河北青年报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促进河北省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自10月1日起,河北省对个人出租(转租)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计税收入执行新规定。
按照河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措施为,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