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第一城,贵阳,1.8亿平方库存,目前人均住房面积37平,够486万人居住,2021年常住人口610.23万,只有15%的人没房子,也就是大约91.5万人没房子,每人买5套才可以消化库存。
贵阳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商品房团购活动的倡议书
春十里扬州路贵阳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商品房团购活动的倡议书
贵州贵阳,2021年60%的人员月薪在3-6k之间,80%的人员月工资低于6000。
全市月平均工资3885元,房价9000多。
平均打工三个月可买一平方商品房,房价工资比倍数还算温和,相比一线大城和很多二线城市,幸福感还是不错的。
【#贵阳党史上的今天# (220)丨 10月9日】1991年10月9日 贵州省干线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最后一段--川黔铁路南宫山至贵阳市段建成通车。至此,贵昆、湘黔、川黔3条电气化铁路全部建成通车。
1993年10月9日 贵阳市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以规范房地产市场和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5年10月9日 中共贵阳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金阳新区建设。会议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金阳新区建设全过程,掀起金阳新区建设新高潮,以大气魄、大力度推进大变化,以新思路、新机制开创新局面,确保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用五年时间把金阳新区17平方公里范围内基本建成现代化新区。#贵阳庆祝建党100周年# #贵阳党史学习教育微课堂#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贵阳历史上的今天》)
#贵阳头条# 贵阳的楼盘烂尾问题,今后有望得到解决!
上周六晚上,贵阳市住建局公布一个文件,主要内容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这一举措的目的,正是为了保障项目施工的工程款不被挪用,进而能够预防或解决楼盘烂尾问题。
关于这个文件的具体解读,可以看下这篇文章『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贵阳这个新规有没有用?』,下面简单说几个点。
其一,文件中提到,监管的预售资金中,有一个重点监管额度,也就是满足项目后续建设所需资金。这个必须专款专用,用以保障项目的工程建设。
并且,重点监管额度的拨付要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来,其中,首次拨付节点不得早于地下结构完成。
如果这个规定早点执行,可能XX·吾乡那种“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其二,文件明确指出,预售资金贷款银行履行贷后管理责任。
也就是说,贷款银行就不能“一贷了事”,要担更多责任。他们需要跟购房者一样,去盯着开发商,确保在建商品房能如期完工,而不是“放任”楼盘烂尾。
其三,新规中提到,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由开发商提起退款申请,经住建部门同意后再退还。
这里做个不大恰当的假设,如果开发商出于某种原因,卡着不去申请退款,购房者该怎么办?会不会很长一段时间都拿不到退房款?
看来,贵阳未来几年,一定会大跃进大发展,但是,贵阳房价将会和重庆一样,控制的很好!为什么呢?!最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开展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这就是说,贵州省将会和重庆市差不多……重庆主城区的商品房住宅供地规模之所以高居不下,之所以重庆主城区每年的住宅成交量如此之高,每年建成的房屋面积如此之多……都是因为这个好办法!
重庆主城区,高速发展,大建设,大发展,无论住宅用地还是工业用地,都很宽裕!
这下子,贵阳市以及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的大建设和大发展,用地也和重庆主城区一样有了坚实保证!
强省会战略!贵州这一次是动真格!
必须要把贵阳建设为真正的龙头,才能以后再带动周边及全省发展!
过去10年,全国最成功的强省会战略,就是武汉!
武汉的强省会战略,从2022年开始,已经正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也就是更多带动周边和全省发展!
再有2-3年,成都市也会学习武汉,进入强省会战略的下半场!
而贵阳,强省会战略,才开始!
大概要10年以后,贵阳才会具有2022年的武汉这样的实力!
好吧!想要去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炒房的,可以洗洗睡了!贵阳都市圈,一定会大发展大建设,房地产也会稳步发展,但是,不欢迎炒房者!#光线摄影学院曾兰老师# @光线摄影学院曾老师
各省会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一览表,广西南宁上榜啦!力压贵阳,兰州,银川,石家庄,哈尔滨,呼和浩特等!南宁人口八百多万,这是支撑南宁地产发展的重要原因!不过今年没有去年火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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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房企拿地越发的谨慎,特别是叫好不叫座的区域。
-10月12日-14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显示,贵安新区合共有8宗地块流拍。
-贵阳楼市第三季度报显示,第三季度合计销售10913套商品房住宅,环比下降33%,同比下降22%,
-观山湖区“楼市一哥”的位置无人撼动,白云区和南明区同时名列第二名,万科翡翠公园再次获得销冠,让人惊讶的是,恒大有5个项目进入前20.
【#贵阳一小区上百名业主要求退房# 律师: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康懋律师表示,当购房人遇到购买的房屋与开发商宣传资料上不符的情形时,首先需要判断在内容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如果宣传资料具体确定且对价格有重大影响,购房人可以基于该广告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则属于要约邀请,在法律上对开发商无约束力,购房人不能基于该广告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只能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广告上或者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他建议,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界定房开商是否有违约行为。
如果业主要求民事赔偿,也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