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一法官在庭审中称原告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赖先生告诉记者,21日下午,新都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已经致电道歉,他表示谅解。12月20日的庭审中,原告律师说话时,周姓法官说,“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你看着我们屏幕说嘛,要慢一点。”
在我们印象中,法官是法庭活动的主导人,他们自己懂法也会为双方当事人主持正义。但某律师在参加成都一法院 庭审的时候,却因为说话快,被法官形容像放屁,说话得法官还是女性,让他感觉不愉悦。
我国法律中有侮辱罪,是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表现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要么是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还包括使用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该法官说某律师说话太快,像放屁,她的措施不雅,不严肃,但没有对律师的人格进行污蔑或贬低,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她不构成侮辱罪。
但法庭是严肃的场合,作为法官,自己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也要对他人表示尊重。也许律师说话快导致她未能听明白,那么她完全可以让律师说话放慢速度而是使用不雅词汇说对方,这样说话不仅有损她的法官身份,她的言论也违反了《法官法》和其他党政干部的纪律规定。
《法官法》第7条规定,法官应当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律师有权再法庭上发言,即使他说话快或者不清楚,那么法官完全可以让他减缓下来而是使用不尊重他人的词汇,她的行为就打乱了律师发言,不能保障他的辩护职责甚至让他身心都受到打击。
我国法官都是本科以上学历,都是通过层层考核选拔出来的,应该是学生中精英但某些人素质并不高,自己带头不遵守法官法,还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行为举止,她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官本来就是为百姓服务的,人民可以行使监督的权利,所以律师被骂后完全可以投诉该法官,反应她的工作作风问题。
【开庭公告 | 2021.05.25 四川成都】由王金龙律师团队周荣增律师、耿霞实习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成都市刘先生诉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协议一案,将于2021年5月25日14:00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本案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同时,中国庭审公开网将进行线上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久居新都却被调岗至龙泉驿,能要求公司给予补偿么 法院:支持
工作单位单方面调岗,客观上增加了劳动者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和困难,劳动者由此拒绝与工作单位续签合同,同时还主张经济补偿。对于这样的诉求,法院是否支持呢?答案是肯定的。
2018年,罗师傅入职成都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双方约定,一年一签合同。不过在2020年1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同意新都区分公司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的通知》,罗师傅被单方面分流至该公司龙泉驿项目部工作。
由于罗师傅长期居住在新都区,到龙泉驿区工作不管是出行还是生活上都增加了困难,所以当双方合同至2020年1月31日到期后,罗师傅拒绝继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4月向新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2020年9月15日,仲裁委员会出具逾期未结案证明。同年10月,罗师傅又将清洁公司诉至新都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清洁公司明知罗师傅长期居住在新都区,却在新都区仍有项目的情况下,未与罗师傅协商一致,单方面将他的工作地点由新都区更改为龙泉驿区,客观上增加了罗师傅为履行工作职责而付出的交通和时间成本,且并未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弥补罗师傅的额外支付,属于变相的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未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罗师傅因为公司变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拒绝与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有权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故法院判决清洁公司向罗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官说法:
近期,新都法院审结了8件相同情形案件,均为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不考虑劳动者真实情况,单方面调整岗位,导致劳动者工作成本增加,进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种种行为,看似合法,实则已违反了相关法律。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形时,一定要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
#成都# #成都生活# #数度成都# #成都头条# #成都身边事#6月7日,新都区就七一国际广场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新都七一国际广场举办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请领导敦促七一国际广场相关管理人员规范活动举办方式(如将活动举办场所改为建筑内)及控制对周边居民生活及学习的侵扰。另:七一国际广场建筑外部LED大屏广告声音扰民,也请领导予以监督整改,感谢各位领导!
回复
新都区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LED电子显示屏声音扰民问题,2022年5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至“七一国际广场”LED大屏幕处现场调查,该处播放广告的音量确实较大,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降低LED大屏幕播放广告时的音量,并于晚上21时前彻底关闭声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关于您反映的七一国际广场举办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区商务局于2022年5月31日,安排专人与企业就广场举办活动和LED电子显示屏声音扰民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企业负责人就5月28日七一广场搞活动扰民表示歉意,处理人员要求企业在以后搞活动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值守,加强活动期间的管理、规范好活动秩序,确保活动期间不扰民。
此复。。
律师这个职业,每一个律师都有每一个律师的特点和方法。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膏药一张各有各的炼法。
二十多年以前,我在新都遇见了一个律师,他从他的公文包里面拿出了很多份法院的生效判决。这些案子都已经申请执行,这些案子都没有执行到钱,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执行到钱。
当时摆起这些事情的时候都作为了一种笑料。但是没有过多久,法院就强化执行了,很多被执行人被曝光,拘留,很多经济案件都最终都得到了执行。在新都法院遇见的那位律师仁兄,估计他的案子能够执行到至少80%。按照这个算,风险代理他的收益会很高的。当年的他我认为早已过上了美好幸福和快乐的生活。该向他祝福。
律师这个职业,当然具有商人的特点和特色,需要抓住一些机会。一些盈利点,来赚取利润,为自己的事业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成都# #成都生活# #数度成都# #成都头条# #成都身边事#大丰街道差乱!
1:新都区大丰街道赵家路圣采泊尚西广场本身就是停车的,现在早上7点左右和中午以及晚上6点后全是流动摊贩,完全搞成了一个临时菜市场,旁边城管竖立的此处严禁摆摊完全视而不见,严重的噪声扰民,收摊后的垃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卫生。2:大丰街道到处都是汽车乱停乱放,(1)敬成路三医院段经常晚上主道上都停了车的,以及敬成路几个十字路口都乱停放相当严重,敬成路金牛座小区门口公交站台主道上长期都有车停放。(2)赵家寺路也是长期车辆停放,导致临时停一下车都找不到位置,其它地方还有很多路段,就不一一说了,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大丰街道的管理,感谢!
官方回复
2022-08-26 14:00
新都区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赵家寺路圣采泊尚西广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的问题。大丰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圣采泊尚西广场现场纠正涉事商贩占道行为,向其宣传和解释《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占道摊贩进行规范与清理,同时告知环卫工人加强对该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该区域环境整洁。下一步,大丰街道将加大圣采泊尚西广场周边的巡查监管频次,并对屡教不改的流动摊贩将做出暂扣物品的处罚,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若市民发现类似的问题,可拨打大丰城管中队的值班电话(83911052),以便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关于您反映“大丰街道汽车到处乱停乱放问题”的问题,经查,敬成路、赵家寺路均属于非现场执法道路,区公安分局交警十分局辖区工作队常态化安排有执勤人员在敬成路、赵家寺路巡逻整治,发现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张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近期, 区公安分局交警十分局辖区工作队执勤人员在敬成路、赵家寺路张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23张,劝离机动车50余辆。
针对您反映辖区内其他道路占道停车的问题,自8月以来, 区公安分局交警十分局辖区工作队执勤人员在辖区内非现场执法道路张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4074张,劝离机动车10000余辆。在非现执法道路上巡逻整治,劝离机动车300辆,发放温馨提示单500余张。对此,区公安分局交警十分局辖区工作队将持续加强辖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占道停放车辆的管理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新都交警温馨提示:如您今后遇类似情况,可拨打区公安分局交警十分局报警电话(028-83966344),辖区工作队将及时安排警力前往处置。
以上情况,因您未留下正确联系方式,故未告知。
此复。。
每日台历:
同样,结束也是相对概念。一件事的结局会是另一件事的开端。
高中毕业时,专程到新都《宝光寺》观瞻那幅著名的对联: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访以不了了之
青岛老四方的房价过三万?
为何会有所支撑呢?
看城市建设和李村、城阳差多了,但是就是交通便利。
其实,这个项目价格基本在2.3-2.4左右,冲不到3万,等新都心和四方板块的民政项目旁的卓越超过3万后,这里还要涨价吗?
挺难的,因为卓越库存也不大,而且大批量置换的客群也是有限的。
包括李沧北的中梁项目,其实这个涨价法,把年轻人都撵到城阳和黄岛、胶州了。
但是,黄岛和城阳,城阳好项目也快过2万了,黄岛也有的奔三万了。
总不能让这些人就盯着胶南万科城、维多利亚湾、宸悦府、卓越青岚郡、正阳里、海语城这些猪刚鬣下手吧,还有不少假地铁房。
作为刚需的你,来青岛买房,你慌了吗?
#青岛身边事# #青岛爆料# #青岛#
《三国志·蜀书》之法正
在《三国志》中,法正和庞统是合传,两人有一点相同是,都可以算是英年早逝,庞统是36岁,法正是45岁。昨天我们梳理了庞统的的故事,今天来认识一下法正。
法正的出身很好,是汉末名士法真的孙子,父亲的职位也是廷尉左监。比起我们前面说的黄忠,法正的家庭背景已经很好了。
在汉末兵荒马乱的年代,大丈夫都想有所作为,法正也是如此。他和同郡的孟达去蜀地投靠刘璋。但是尽管他是名士之后,刘璋却不重用他,用了很久的时间他才只是一个新都令,还被同事们各种编排说他能力一般,他很郁闷。
同在刘璋麾下的张松和他关系很好,一眼就看出法正的才能。于是在张松会见完曹操后劝说刘璋和曹操断绝关系,引刘备入蜀时,一下子把法正推到了一个大舞台。法正代表刘璋两次出使刘备,他个人非常不愿意,但张松觉得他是不二人选。在这两次会面中,法正和刘备相识恨晚,一人觉得得明主,一人觉得得谋士,好不愉悦。不得不说,“知人”是一种大本领,如果没有张松,法正可能一辈子都在刘璋那里混日子。
之后便是法正的高光时刻。首先是取益州。法正第二次和刘备会面时候就劝说刘备进取益州,他说刘璋懦弱,以张松为内应,凭借益州的富裕和天府之险,成大业易如反掌。之后他成功预测了刘璋不用郑度之计,刘备取益州唾手可得。
其次便是智斩夏侯渊。这一战就是之前写黄忠时候的汉中之战。当时夏侯渊在南面驻守,张郃在东面。法正给刘备献计策,采用声东击西的打法。先让刘备派兵打多次打张郃的据点,张郃有点抵抗不住,于是向夏侯渊求救。夏侯渊就把自己一半的守兵派去增援张郃。此时法正让黄忠一路“高鼓噪攻”,打败了曹军,也斩杀了夏侯渊。所以汉中之战,冲锋陷阵的黄忠,运筹帷幄的是法正。
之后刘备为汉中王,封法正为尚书令和护国将军,地位基本和诸葛亮平起平坐。所以当时有人向诸葛亮告法正的状,“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让诸葛亮和刘备报告,抑制法正的威福。但诸葛亮直接拒绝,说刘备在公安,北面怕曹操,东面怕孙权,近处怕孙夫人,当此之时,法正是刘备的左膀右臂,怎么能不让法正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呢?可见当时在蜀汉,能匹敌法正的人没有之一。
只是法正被封为尚书令的的第二年就去世了,享年45。刘备为失去这样一个左膀右臂流泪数日……
北京城市的沿革 之六 六、明朝四修北京城:突出了都城的权力意识(上)
明朝建立对全国的统治之后,也开始了对北京城的大规模修建,先后组织了四次大修工程,主要发生在两个时期,一是在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建国之初,另一是在永乐迁都之际。所谓“元代宫室一毁于明徐达改筑都城之初,再撤于永乐迁都之岁。”但在城市的营建形态上依然保持了方形城的礼制特点。
新都“北京”之壮丽
“北京”之称始于明,而且明人又称“北京”为“帝京”。如刘侗、于奕正作《帝京景物略》,有曰: 战国曰燕,金曰燕京,元曰大都,我明而袭古称,奚可哉!我明曰顺天,迄八府而一称之;曰北京,对南京而二称之。今约略古甸服内也,称曰帝京。
先是,洪武元年(1368)八月,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欲建都于元故都,被翰林院修撰鲍频力谏而止,乃改元大都为北平府,开始在战后的残垣上修建北平府的城池,奉命督修城池的正是攻陷元大都城的征虏大将军徐达。
时徐达以元旧土城太广,且出于元朝皇帝及其贵族出塞向北遁出,势必将来有南侵之忧的考虑,下令减元大都城迤北之半,向南缩其城五里,废元大都东西北面的光熙、肃清二门,其余九门仍旧。同时,一改元大都城墙的土夯之制,开创将土城墙外包甎甃之法,命指挥华云龙经理督修。
新筑北城垣,“南北取径直,东西长一千八百九十丈。又令指挥张焕计度故元皇城,周围一千二百六丈,又令指挥叶国珍计度南城,周围凡五千三百二十八丈。南城故金时旧基也。”
南移工程改变了元大都城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方形城廓形状,使北京城在形态上更趋于正方形,城围四十里。同时由于积水潭引水渠的影响,新筑北城墙西北呈一斜角。也就是说,明朝的北平府挪移了都城城址,改土城墙为砖砌,城市空间有所缩减,但方形城市的规制没有变。当然,这期间的后两项工程重在“计度”,并以北城垣的修筑为主。
这虽然说的是元代都城的毁弃,但从另一个角度刚好说明,这一时期正是明朝大兴城建土木之际。所谓“辽南京,今城西南,唐幽州藩镇城也。金增拓之,至元而故址渐湮。元之大都,则奄有今安定、德胜门外地。明初缩城之北面,元制亦改。永乐初,重拓南城,又非复洪武之故矣。”
明初的北平府,还多少保留了元朝的一些旧址、旧称。例如“人呼崇文门为海岱,宣武门为顺承,阜成门为平则,仍元之旧也。” 时明成祖朱棣初封燕王,其府邸就设在元故宫,即后来的西苑,开朝门于前,朝门外有大慈恩寺。大慈恩寺乃元代建筑,以重佛故也。而且,由于徐达将城址南移,城市占地也随之缩小,还不及明南京城的一半。这主要是因为明初的城建规划是按照“改大都路为北平府”的定制。这应该是用作解释明代的北京城为何既小于明南京城也小于元大都的原因所在。
事实上,将北平府作为都城进行营建是在燕王朱棣称帝之后的永乐年间。朱棣作为明朝第一位以北京为都城的皇帝对于营建工程十分重视,他在修建北京城池的诏令中说到,北京地势雄伟,山川巩固,四方万国,道里适均。“乃仿古制,徇舆情,立两京,置郊社、宗庙,创建宫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