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贺州警方破获一起“仙人跳”案,老王饭后去散步,遇到年轻女子孙某搭讪,禁不住对方花言巧语,就花了100元和对方到出租屋进行不法交易,不料,事后却突然发现自己的金戒指丢了。
原来,孙某卖淫是幌子,盗窃是真。事前孙某和杨某预谋,由杨某寻找便于作案的出租屋,孙某寻找防范意识不强的老年男性作为作案对象,后趁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时实施盗窃。
截止案发,两人作案多起,获利1万余元,但报警的人却很少。目前,孙某、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据报道,老王报警时吞吞吐吐,只说自己丢了戒指,却不说哪里丢的。直到办案民警告诉老王,没有具体地点无法破案时,老王才被迫交代了自己嫖娼时丢失戒指的事实。
老王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也知道嫖娼是违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不过在这些案件中,为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应该考虑对老王从轻处理,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否则,他们不报案的话,或许还有更多的受害者。
2、孙某和王某属于共同违反犯罪,二者以“低价”卖淫为诱饵,吸引没有防范的老年人,之后再实施盗窃,性质非常恶劣,应当严肃处理。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广西关于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盗窃1500元属于数额较大,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具体到本案,孙某和杨某二人以老年人为目标,借对方嫖娼之际疏于防范,多次实施盗窃,价值1万多元,应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当然,除了刑事处罚,孙某还涉嫌卖淫、杨某涉嫌帮助卖淫还都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3、实际上,本案孙某和杨某利用“仙人跳”实施犯罪,还仅限于盗窃犯罪,而在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很容易发展为抢劫、敲诈勒索甚至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最后,“仙人跳”是犯罪分子经常实施犯罪的方法,但还是有被害人经常上当。固然是犯罪分子比较狡猾,但问题还是在被害人身上。
因此,除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外,人们也要提高个人素质,做到洁身自好,才能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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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婆山是贺州市长寿之乡,空气很清晰,是养生的地方,以往很多人进去租住,景色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