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戴副局长的婚房要出售,我有个大胆的想法!
根据网上的售房信息显示,婚房出让价是209.8万元。
我的设想是这样的:狂砸500万,拿下婚房,只提一个要求,保持房内所有物品原封不动!
然后采取以下措施:
1.对外开放参观(每天8:00-17:30)
价位分三档:
A档,199元/人,可入内全方位参观,但禁止携带任何录音录像设备(包括手机)。
B档,399元/人,可对房内景观、物品录音录像,但禁止任何人出现在镜头内。
C档,599元/人,可真人出镜,在房内任何地点拍照、录像打卡。
2.付费直播(每天19:00-次日6:00)
价位分两档:
A档,3000元/小时,直播时不允许带货。
B档,5000元/小时,直播时允许带货。
3.相关文化产品开发。
书籍、漫画、刺绣、饰品等静态类作品,需支付版税100万元/类,一次性付清。
小品、舞蹈、相声、舞台剧等表演类作品,需支付版税300万元/个,一次性付清。
电影、电视剧等作品,需支付版税500万元/部,一次性付清。
这样一来,我也可以立一个小目标:先赚他五个亿!
#头条# #我要上 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我在头条搞创作#
寻找老赖于德生,潍坊市潍城区人,干市政工程多年,4年前突然消失,市政公司也转让了,欠的都是多年朋友的工程款不还,无良老板!有提供信息着,必有重谢!
“集团已经决定将我们现在的公司剥离出来,对外销售。”当收到这一条信息的时候,同事们都炸开了。
“什么?真的还是假的?”
“出售了,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会出售呢?不是还好好着吗?”
“完蛋了,要失业了。”
大家都是忧心忡忡,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表面上平静的我,其实内心也已经波澜不惊了。跟我的同事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问。虽然集团在公布这个消息的时候也马上召开了紧急会议,期间也解释了这么做的原因。但对于基层员工来说,这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关心的是未来会怎么样?
可是,谁又能保证未来的事情呢?
作为一个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9年的老员工,收到这个信息,说不慌是假的。已经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工作制度,同事们之间的友好相处等等。如果出售了,那就意味着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而且也不知道出售后自己的工作有没有保证,在这里的工作年限是不是就要打水漂,工资待遇是不是就会有所调整,等等这些都是我所关心的。
但现在这个时候,这些都是未知的。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只是希望公司在销售谈判的时候能够尽量保证员工的利益。
本以为可以一个公司干到退休,但没想到人生处处有变数。唯有提高自己的技能,方能应对过多的变化。
加油,80后的打工者!#从今天起记录我的2023#
出售客户手机号牟利 四名通信公司员工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吴凯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刘某、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每人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刘某上交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黄某为增加其网店交易量,加入由被告人刘某组建的微信“接码”群内。由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均为某通信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实名制手机号码及验证码,随后发至微信“接码”群内供被告人黄某注册网络应用平台新用户为其网店进行“刷单”,每注册成功一个网络应用平台新用户后,被告人黄某即通过被告人刘某给予提供手机号码的人员1.5元至15元不等的佣金。
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为赚取佣金,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履职职责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大量客户实名制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出售给被告人黄某。被告人黄某、刘某通过上述方式共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3496条。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刘某分别非法获利8784元、7634元、7127元、5140元、5000元。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六被告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刘某均全额退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组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被告人程某、张某、傅某、姜某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六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全额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归案情况、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六被告人均表示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金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变更
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国斌。
三、原股东刘轶鹏、郭睿、辜红、王楠转让股权并退出股东会,新增股东奥意企业管理
(陕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股东股权情况。#城市观察员#
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在工作中得到的客户信息随意出售给他人,最终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南通海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黄某某经营着一家通讯器材经营部,经营活动中包括帮助客户办理手机业务。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其经他人介绍,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客户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上传至微信“刷单”群内,并以每条1-5元不等的价格从他人处获利。经查明,近两年内,黄某某合计出售公民手机号码信息1935条,获利人民币5083.72元。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黄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了公众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向法院一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1.被告人黄某某在海安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被告人黄某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83.72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各项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同时,对于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公开赔礼道歉和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最终责令被告人黄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海安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人黄某某向海安市消费公益金专用账户交付赔偿金人民币5083.72元。
本案的发生提醒大家,在工作、服务过程中如果能够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切不可为了一己私欲而将这些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很多无意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信息泄露,进而被不法分子利用,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财产损失。
对此,您怎么认为?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关注@小鹿子说法,从身边事学习法律,尽观人生百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通头条#
传原扬州商务局戴璐副局长婚房已挂牌出售,原真原味,售价209万。
信息显示:婚房位于扬州吾悅首府,有车位,中央空调,双阳台,售价209万。
有好事者上传了一段视频说,戴副局的婚房已经挂牌出售了,有个笔者点进去看了,大红喜字还在墙上贴着,结婚照也挂着。
你们说她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我想没有几个人敢买吧。
毕竟这里面可是进进出出过不少男人与戴副局翻云覆雨,哪怕不是凶宅,这样的事也是会被人忌讳的。
这房子只能留着做个纪念了,这里有太多戴副局的美好回忆了。如今她的婚房婚床都成了网红商品,有些网友还表示想去她的婚房看看。
只能说:小伙硬气,比大S强多了,别说床垫了,连房子都卖了。但摄像头不包括在内。
更有网友感叹:昔日挥汗如雨的模样,仿佛就在眼前。物是人非啊!别的都好说,那张床必须留下啊!
龙城华府一期洋房99平精装三室两厅两卫朝内庭,拎包入住。由于工作调动,急于出售78万可谈价19102380272
【犯罪团伙#以帮忙激活医保卡为名骗取村民个人信息#】以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为村民免费激活电子医保卡的旗号,在短短10天内骗取村民个人信息上万条。涉案人员通过上线号商利用这些个人信息注册微信等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案发后,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对该团伙组织者熊某等9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熊某等9名被告人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4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