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割腕送医后跳楼身亡 亲属索赔237万#夜里11点医护巡房到前一天割腕自杀女子李某病房,只见床上无人,陪护睡着了,被叫醒的陪护李某也不知道病人的去向,后夜1点发现是在病房跳窗坠楼死亡。
警察笔录陪护李某说“是前天割腕自杀送来抢救,这次又从窗户跳楼自杀”。
护理亲属起诉医院未尽到公共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索赔237万。
一审判决医院承担15%的责任赔偿35.6万。
医院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一中院裁定:综合性医院只对病人及时救治,做不到精神治疗,不能用精神专科医院标准,衡量医院防范措施问题,而且医院窗户安全也不存在其它安全隐患,做到了医护巡房分级制度。
有明确的遗嘱24小时陪护,医院没有责任承担。
医院自愿补偿死者3万元后改判,医院补偿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