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对年轻夫妇在结婚纪念日跳楼自杀。31岁的丈夫抱着年仅29岁的妻子从16楼一跃而下,双双殒命。
据悉,丈夫是开挖掘机的,收入并不高,妻子无业且染上赌瘾,输掉十几万,夫妻俩为了这事没少吵架。
丈夫曾在朋友圈抱怨,5万的账刚出去没几天,就差了8.9万的账回来。欠债太多还不上,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尽管丈夫不断努力工作,但是妻子不仅没有戒掉赌瘾,还又输了钱,这成为压垮丈夫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引发悲剧。
根据媒体报道来看,双方还未生育,没有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即便妻子不愿意离婚,男方也完全可以通过离婚诉讼来脱离苦海。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同时,在婚姻中一方赌博所欠下的债务,由于该笔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应属于赌博一方个人的不合理开支。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第34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赌债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由负债人自行承担偿还,配偶无需承担偿还的责任。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赌博罪中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由此可见,一贯赌博且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的,或者本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赌博,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达到标准的,就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本次事件中,妻子因赌博所欠下的债务有十几万,并还在继续增多。赌资过大、嗜赌成性且屡教不改,不排除有赌博的组织者在兴风作浪。
故此,如果丈夫既不愿意离婚,又想让妻子改正恶习的,也可以选择报警。将赌博组织者一网打尽来挽救妻子,也许还可以帮助其他深陷赌博泥潭的参赌者。
据悉,丈夫于跳楼前还曾在朋友圈晒出了两人结婚时宣誓的照片,与结果对比,显得极为讽刺,不免令人感到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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