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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发律师: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50500元

#江歌妈妈收到刘鑫被执行的首笔款项# 刘鑫(现更名刘暖曦)在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她生命权纠纷案一审二审败诉后,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给付近71.94万元的义务,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1月20日,江秋莲发布消息称,农历腊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转来的首笔执行款50500元。江秋莲与刘鑫案件再上头条热榜。

【@文金发律师 视角】

1.为什么要给法院点赞?

2023年1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1月11日法院立案执行,1月16日法院向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月20日执行回首笔赔偿款50500元。

应该说,执行法院在本案中的执行工作还是高效率的,在司法实践中,实事求是地说,这样高效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挺难得的,这一点值得点赞。

2.接下来法院还可以采取什么执行措施?

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可以层报省高院限制出境,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甚至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执行的,可以给予十五日以下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处罚后,并不会因此免除或者减轻被执行人的义务,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仍然双倍计算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更严重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什么说刘鑫的明智之举是早日履行义务?

刘鑫在二审判决作出后,拟利用自媒体打赏募集执行款,想让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为其过错买单,结果这出闹剧草草收场,并没有达到其目的,同时也证实了这并非明智之举。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就是民间所称的老赖,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和力度的不断加强,老赖的日子必将越来越难过直至寸步难行。

因此,现在刘鑫的明智之举,应该是早日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以免更加被动。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我与宪法40年# #2022生机大会# #法律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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