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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房源(大连开发区房源金马)

看视频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大连楼市这么快回暖了,售楼处都住满人了,难道是抢房源、抢号 ?!仔细一看,售楼处被农民工占了,吃喝拉撒都在售楼处,要工钱 !

仔细琢磨,不对啊,这个楼盘是这两年首推的高端楼盘啊,地处甘井子区,别墅产品,重点学区房,没有300w都不好意思去进售楼处……,开盘时候,还请很多美女网红推荐过啊 !

也不知道开发商和农民工有没有直接关系 ?还是承包商问题 ?到年底了,农民工兄弟没钱,就买不到车票,没车票就回不到家,无家可去就去售楼处凑合凑合,这思路也没问题,售楼处条件也行,大沙发,还有吧台,落地窗,白天阳光明媚,晚上空调暖风怡人,条件应该能比工地上的工棚好些吧[灵光一闪] !

到年底了,有人挣到钱了,欢天喜地过大年……,有些人还在生活最底层拼命努力,辛苦付出换来生活琐碎……,有钱没钱都要回家过年,请多些感同身受,善待打工人 !

#大连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大连优惠房源一览表

大连市以低于市场的销售价格,面向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无房群体销售。

本次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项目,位于甘井子区由家村河周路西侧、旅顺北路北侧,“大连金地城”商品房项目的E6地块,规划了4栋18层住宅,共计360套房源,单价为10750元/㎡。

77.7万元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澳东园7栋-2-11-1号房产,这是不是捡漏了?

近日,辽宁省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拍卖标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澳东园7栋-2-11-1号房产进行拍卖。

共吸引了4人报名,84人设置提醒,2718人围观。

该标的物保证金137480元,起拍价687400元,评估价982000元,加价幅度6000元,经过16次出价,最终以 777,400元成交。

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澳东园7栋-2-11-1号房产;房屋用途:住宅;房屋产权证号:2014016624;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详;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建筑面积:79.32平方米;所在楼层:11/17; 建成于2013年。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抵押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房屋区位状况:估价对象位于开发区东北部,南临辽河西路,距开发区商业中心2公里,西临东城天下住宅楼,该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捷,附近设3、5路区内公交站点,自然环境较好,人文景观良好。

装修情况:房屋外墙面为涂料、面砖,窗户为塑钢窗。室内简单装修:地面地板,墙面贴壁纸,棚面有二次吊顶,厨房:整体厨柜,地面地砖,墙面瓷砖到顶,石英石台面,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瓷砖到顶。房屋维护状况较完好,综合成新率为90%。

特别提醒:竞买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全部自行了解,竞买人一旦成交,则标的交接后的所有问题包括产权办理、修缮、清退、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如该标的物存在租赁、占用等情况,与租赁户、占用户的交接或清退工作委托方不承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本标的前期存在的及今后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及各项欠费等瑕疵和问题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同时,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该房地产是否欠缴相关费用不详,新的权利人须自行了解,房地产所有人能否与新的权利人续签承租及年限等问题一旦拍卖成交,法院不负责交接腾退只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负责保证标的物权属发生变化。

所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买方需交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原产权人需交纳的税费由法院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其他等未尽说明需交纳的税费,以房屋具体情况待办理交接时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由相应主题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标的物在网上显示信息不全面,需实地查看。你觉得这个价格购买此套房产贵不贵?如果你参与竞拍,你认为这个价格合理吗?#房产# #房价#

#大连头条#最近,大连又下发了房产新政策通知:“通知要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和普兰店区的所有房地产项目,含公寓均需按照一房一价的标准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价格下浮也不能超过百分之五。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确定房源价格确定后,六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六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也必须重新申报,未售部分房源预售价格。五、六月份有网签备案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同置房源最低价格。五、六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分期预售项目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这次新的通知比以前更规范,更严格啦!堵住了一些开发商、中介装“迷糊”、“混水摸鱼的情况”,毕竟大多数老百姓一生很可能,就买一次房子,那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甚至从嘴头边省下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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