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男人越轨了,原配切忌用这3招,否则可能错失修复婚姻的最佳时机。
前不久有位粉丝给我留言说:卢老师,发现老公越轨后,几番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我把事情告诉了公婆,心想着让他们帮我劝劝老公。没想到公婆不劝还好,劝完了我老公索性搬了出去,现在连人都见不着了。
我想说的是啊: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后果,就是因为这位女性在发现老公越轨后,用错了方法。
1.搬错了救兵。很多年女人发现老公越轨后,由于不知道怎么去沟通,或者说,几番沟通没有结果,便会想着去搬救兵。通常找的,要么是自己父母,要么是自己公婆,要么是自己闺蜜。由于这些人的不专业,结果就是除了拱你的火,拱你男人火之外,对于你的诉求一点儿帮助没有,甚至可能升级矛盾。就像案例中这对夫妻一样。
2.要错了东西。男人搞婚外情,首要任务是让他回心转意,可很多女人呢?听说男人有钱就变坏,然后就会管控男人的钱财。男人要是变心了,他还能听你的吗?他手里的前,是你想管控就能管控的吗?
3.用错了对象。原本你应该集中火力进攻你老公,结果你跑到他情人那里闹,他们俩正在热恋期,你老公肯定护着她,在你面前大秀恩爱,你是自讨苦吃。
发现男人搞婚外情那一刻,一步做错,就步步错了。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把你们之间的详细情况私发给我,我来根据情况帮你分析,给你解决办法。
#情感点评大赏#
#全家人因出嫁女入赘男失去村民资格# 全家户口都在村里,为啥没了村民资格?
作为一名行政诉讼律师,个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既考虑户口户籍的因素,也应考虑紧密联系的因素,以充分保障农村出嫁女和其他人群的合法权益。村民会议剥夺“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村民资格,从而不分配征地补偿款是错误的。
享受分配土地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张亚平一家“是第二个上门女婿,一家都无法享受村民资格”为由决定不将张亚平一家为分配对象,不给张亚平一家分配土地补偿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地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的规定,村民会议的决定应确认为无效。
故张亚平一家与其他村民应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其诉求分配土地补偿费不应受到剥夺,应受法律保护。
【质疑高端竟遭提告 台湾抗SARS名医叹:我是凭良心说话】台海网11月17日讯 “高端告我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还说我散播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其实“‘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参与制定的,没想到现在却被滥用”,提到被高端控告多项罪名,台防疫学会理事长、感染科医师王任贤笑着说,当了一辈子医师,从来没有医疗纠纷、也没被任何人告过,现在快退休了才被告,“历练一下也很好”。据台媒报道,高端公司不满王任贤多次在媒体投书及受访,质疑高端疗效、涉贪和违规取得EUA(紧急使用授权),因此指控王任贤多项罪名并到台北地检署提告,还要求司法机关“尽速侦办、以正视听”。由于王任贤在SARS疫情期间曾任“中区传染病防治医疗网”指挥官,创下“中部零起院内感染”传奇事迹,这个在台湾传染病领域的超狂背景,使得他和高端的官司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王任贤指出,高端说他指高端疫苗是“无效疫苗”,其实他从来没这样讲,他是指高端未曾向民众证实疫苗有效。他认为高端应该控告诽谤的对象是日本政府与台湾的“指挥中心”,真正诽谤高端疫苗无效的是日本政府,因为日本开放接种国际认证疫苗旅客入境自由行,但高端疫苗不在认证名单,形同禁止“高端战士”入境,而台湾的“指挥中心”主张重打3剂疫苗来补强高端,等于是官宣高端的效果。
至于高端疫苗涉贪的部分,王任贤解释,这是台审计部门审计长陈瑞敏在立法机构报告时,“立委”李贵敏披露每剂成本是100多元(新台币,下同),但是台当局的买价却是700多元,高端疫苗采购虽然合法,但不是合法就可以不用对外解释,中间价差是用公款买的,台当局又没有好好说明差价的来龙去脉,一开始还说要把采购合约封存30年,所以贪渎当然是老百姓心中合理的怀疑。
对于高端取得EUA(紧急使用授权)是否违规,王任贤指出,高端虽然是EUA特许上市,依然要遵守规范,应该要有第3期临床试验,可是当初台当局竟纵容高端疫苗只有1.5期临床试验就核准EUA,被举发后,才补足资料。但凑数的资料跟疫苗保护力完全没关系,只是为了圆谎。
王任贤不满指出,高端说他涉嫌干预股市,违反“证券交易法”散布流言或不实资料操纵价格罪,可是他根本不玩股票,对于高端疫苗的相关问题,都是基于公卫医师的良心写成文章并公开发表,而高端提告其实只是压制了医者的良心。(张薇/整理)
#台湾##高端疫苗#
他们的家长很反对他们现在谈的对象,一定是反对无效。但是上面的采访,反对一定有效
【#国家卫健委回应尊严死立法#】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尊严死立法进程的建议》称,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
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涉及具体内容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表示,代表在建议中提及的实施“尊严死”,一定程度上与安宁疗护的理念相近,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其中一些内容可以通过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得以实现。
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的目的、明确“无效医疗”概念、严格限制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审批和许可程序、严格限制实施者等相关具体内容,对于推动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国家卫健委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借鉴。(北京日报)
近日,贵州贵阳,温先生带着妻子来到银行办理业务,却被银行人员告知信息有误,无法办理,一查询发现,与自己相伴20年的妻子,竟然是“二婚”,为此温先生气得和妻子离了婚,可妻子宋女士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当天,温先生和妻子来到银行办理业务,当他们将二人的婚姻关系信息提交后,却显示信息不匹配,且尝试了多次都不通过。银行人员便开始查询比对二人的个人信息,却意外发现妻子宋女士与温先生结婚前,已经与别人登记过结婚了。因此,她与温先生的这段婚姻变成了“二婚”。
夫妻二人一脸懵圈,看了上面的婚姻登记信息,上面显示,宋女士在2013年与温先生结婚之前,2007年时就与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一个人结了婚。
这个结果让温先生大为恼火,他表示,自己与妻子在2002年一起打工相识,感情融洽的二人于2013年喜结同心,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9年、和睦相伴20年的枕边人,居然早就是别人的妻子了。感觉备受欺骗的温先生,为此不惜选择和妻子离了婚。
#结婚9年发现妻子是“二婚”#
可妻子宋女士表示,自己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因为她根本就没有二婚,自己只跟丈夫温先生结过婚。这条2007年的结婚信息,她一点印象都没有。而且,信息中显示的,来自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这个“结婚对象”,她根本就不认识,等于自己是“被结婚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夫妻二人在2013年结了婚,那么当初在民政局登记领证时,为什么没有提示宋女士在2007年的这条婚姻信息呢?
冷静下来的温先生,带着妻子来到当地民政 局查问情况。他们查阅了2013年时,夫妻二人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发现他们当时办理时,二人的婚姻关系的确是未婚。
那么,为什么当时没有显示宋女士2007年的这条婚姻信息?
工作 人员表示,当地县区民政局登记的婚姻信息,是在2014年时才与全国及省内的记录同步的。也就是说,宋女士2007年的这条婚姻登记信息,是在2014年才同步到当地民政局的记录中,因此温先生夫妇在2013年登记结婚时,才会显示双方都是未婚状态。
至于为什么人在贵州的宋女士,能在千里之外的河南安阳市“被结婚”?工作 人员推断,如果宋女士的确未在河南安阳办理过婚姻登记,那大概率是身份证被不法分子盗用了。
听到这里,宋女士猛然想起来,自己的身份证丢过两次,应该就是这段时间被不法分子利用了。了解了前因后果的二人,决定动身前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将这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温先生夫妻的这场婚姻危机,目前来看总算是虚惊一场。但我想说的是,夫妻和和美美相伴20年,从一起打工拼搏到组成家庭,可谓是风雨同舟的伉俪佳话。
如今,因一条不明不白的登记信息,温先生在冲动的情况下,不是先想办法弄清楚前因后果,而是选择了离婚。这种缺乏信任的做法,容易会给夫妻之间增加更多的嫌隙。好在后来,温先生选择了冷静下来,查清真相,还妻子清白。
话说回来,宋女士的案例警醒我们,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重要证件。防止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
如果发现不小心遗失了身份证,要赶快到当地的派出所挂失,有些地方要求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才能挂失的,就要联系家里人,让他们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而像如今很多地区的服务机构,都升级了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功能,身份证遗失了,选择异地补办时,原来的身份证就自动成为无效证件。自动挂失加补办,一气呵成、便民利民。
借用当下一句流行语:女孩子、男孩子在外要保护好自己,其中也包括你的身份证信息哦!
#贵阳头条# #话题大发明家# #头号周刊# #情感点评大赏#
【#国家卫健委回应尊严死立法#】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尊严死立法进程的建议》称,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
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涉及具体内容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表示,代表在建议中提及的实施“尊严死”,一定程度上与安宁疗护的理念相近,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其中一些内容可以通过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得以实现。
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的目的、明确“无效医疗”概念、严格限制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审批和许可程序、严格限制实施者等相关具体内容,对于推动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国家卫健委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借鉴。(北京日报)
【说法:被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有时候亲戚朋友间的资金往来,常碍于情面不写借条,假若遇到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有借条如何解决?本文一次告诉您
01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
借贷关系成立,且受法律保护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双方存在成立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
2. 一方已经履行款项出借义务;
3. 借贷关系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原告在诉讼中为证明借贷关系成立,需要准备证据证明上述第1、2项内容,第3项由法院根据其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定。
02没打借条,该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进行诉讼。起诉前,可通过以下措施收集、完善证据:
1. 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和收到款项事实的追认;
2. 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3. 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
4. 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的调解文书;
5. 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一步确认;
6. 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在收集证据期间,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03没打借条
借款合同何时成立?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1. 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 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哪些民间借贷应被认定无效?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 违背公序良俗的。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厦门中院、德化法院
“他不是我儿子,我的家产不能给他”,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的戴兰女士将“儿子”朱小伟告上法庭,并将他们一家人赶出家门。这其中有什么隐情?母亲为什么把所谓的儿子告上法庭,还要断绝往来呢?
这件事还要从20年前的一起事故说起。
戴兰和朱家伟结婚后,有了两个可爱女儿,大女儿叫朱小美,二女儿叫朱小丽。
他们两个人为了让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一开始把两个孩子让公婆抚养,她们去城里打工。
经过几年的拼搏后,他们在县城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把姐俩接过来一起生活。
后来,姐姐考上了大学,工作后,懂事的大姐小美也帮助父母供妹妹上学。
不久,妹妹也大专毕业了,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前台的工作。
在工作时,朱小丽认识了韩丁,一开始两个只是同事关系,但是,韩丁对朱小丽死缠烂打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最后,朱小丽经不住韩丁的多次表白,两个人开始交往了。
韩丁为了和小丽出去约会时交通更便利,于是,他花低价钱托人买了一辆无牌的摩托车。
两个人下班期间,总出去约会,时间长了,父母发现了小丽的变化。
在父母百般询问后,小丽说出了自己和韩丁交往的事,一开始,父母不同意两个人交往。
但,热恋中的朱小丽根本听不进父母的意见,经过几次的接触后,小丽的父母感觉韩丁学历虽然不高,但对小丽还是比较好的。
于是,父母同意两个人以结婚为前提先交往1年看看。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父母同意他们交往却把女儿推向了死亡。
2000年6月15日,韩丁骑摩托车带小丽去吃烧烤的路上,因为摩托车速度得太快,和迎面而来的轿车撞到了一起。
朱小丽当时就昏迷不醒了,而韩丁只能紧紧地握住小丽的手等待着救护车的到来。
经过一番抢救后,韩丁托离危险,而小丽却抢救无效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当小丽的父母知道整个交通事故的经过后,对着韩就破口大骂,并让她还女儿的命来。
后来,韩丁的父母为了不让他承受牢狱之灾,恳求小丽的父母写一份的谅解书,并说让韩丁以后给二老当儿子,为他们养老送终。
可怜天下父母心,小丽的父母最终做出了让步,只让韩丁赔了1万元的赔偿金。
后来,韩丁为了让小丽父母相信他的诚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朱小伟,并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到小丽父母的名下。
于是,韩丁就替小丽尽孝,把她的父母当成了自己的父母,他要用一辈子来赎罪。
随着时间的推移,韩丁每次逢年过节都陪小丽的父母,而且,自己还主动承担家里地上的活。
每次发工资都会及时地给二老买吃的,还会给一部分生活费,小丽的父母慢慢地就接受了韩丁这个儿子。
后来,韩丁到了结婚的年龄,小丽的母亲主动托人介绍对象,没多久朱小伟就和徐某结婚了。
戴兰老两口用平时省下来的钱给他们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让这个家庭变得更完美了。
两年后,韩丁的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戴兰老两口更是把自己的积蓄给孙子买了一个黄金长寿锁。
有了孙子以后,老两口过着三世同堂的生活更知足了,不仅帮着他们带孩子,还把自己在镇上的房子给朱小伟一半。
然而这样幸福和平静的生活却被戴兰老伴生病而打破,得了胰腺癌的朱家伟成为体验人性最好的一个方法。
刚开始,韩丁还很积极地照顾朱家伟,并主动拿出来1万元钱。
后来,戴兰提出要带朱家伟去上海看病时,韩却认为这个病就是个无底洞,多少钱也治不好了。不同意去上海治病。
最后,朱家伟只能在南京继续接受治疗,没多久后,家里的钱都被花光了。
大女儿为了给父亲治病只能找亲戚借钱,这时,韩丁和他的老婆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也打不通,医院里也没有见到人。
朱家伟和戴兰两口子才真正认识到了这个儿子的狠心,于是,朱家伟重新拟订了一份遗嘱,将自己镇上的房子一半都给大女儿小美。
朱家伟去世后,大女儿要求韩丁一家从父母的房子搬走,并希望她们以后不要再来往。
小美的这一举动让韩丁很不服气,他拿出朱家伟给他的房子转让协议书。这房子的一半是归他所有,小美没有权利让他离开。
当小美拿出父亲生前的遗嘱时,韩丁顿时脸色大变,却依旧不从房子里搬出去。
最后,戴兰和小美将韩丁告上了法庭,并说韩丁不是他们的儿子,无权继承他和老伴的房产。并要求韩丁补齐这么多年父母帮他照顾孩子的费用。
法院经过一番调查后,驳回了小美让韩丁补齐孩子费用的事,并让韩丁15日内搬出父母的房子。
最后,韩丁不仅没有得到房子,还失去了自己20多年经营的亲情。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必呢?你怎么看,欢迎留言一起讨论。#打开眼界##人物#
作者/初心
编辑/
近日,福建厦门夏某,丈夫去世后,与小姑子和公婆打起了官司。
夏某丈夫姓王,据说因身患绝症,病魔折磨得难于忍受,所以抛下妻子幼儿而自杀。
王某去世之前留下3张写有“全部遗产留给我妹”的字据。王某妹妹凭借此依据,将王某名下银行卡里160多万元全部取出。
不过,王某妹妹取出后,并没有占为己有,而是将钱转给了母亲。
事后,夏某发现丈夫名下的存款全部被小姑子取出,于是小姑子讨要,小姑子以王某留下的字据为由,拒绝将钱给夏某。
夏某和孩子本是合法继承人,如今丈夫名下的存款全部被小姑子占有,心里自然不平衡。
自己这么年轻就要守寡,还要给王家养孩子,已经够倒霉的了,婆家人竟然一点都不通情达理,强占了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她决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孩子。
法庭上,小姑子出具了王某留下的字据证明,法官一看,依据遗产继承法,作出了如下判决。
车辆归夏某所有,公婆和小姑子支付夏某100余万元,幼子分得23万余元。
婆家人有点傻眼,明明王某留下遗嘱,将钱留给了自家,为什么法院会作出这样的判决呢?
原因是,王家虽有王某留下的多张字据,但没有一张署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法律要素等,所以,字据没有法律效力。
再则,法律判决时,一般比较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夏某和幼子,在王某继承人的主体中,明显属于法律要保护的对象。
同时,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各自一半。
夏某自然要先分割一半,余下的一半,由夏某、幼子、王某父母分割。
王某这份遗产中,其妹妹是没有合法继承权的,所以,算盘打得貌似不明智,伤了姑嫂和气,一分钱都没有捞着,将来侄儿长大了,又该如何面对呢?
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里子面子输得个精光。
唉,做人真的不能太贪心,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别强求,拿了人家的,最终还是要还回去的,而且还丢了体面,不值得。#情感点评大赏# #头号解忧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