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位六百万粉丝的大V在钓鱼时甩杆,不幸触电高压线身亡。两年之后,家属把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1万元。但是供电公司表态,不赔,在高压线下不能钓鱼是常识。
悲剧发生在两年之前的9月7日。当时只有22岁的段某在鱼塘直播钓鱼的时候,因为甩杆鱼线碰到高压线而触电身亡。从监控来看,触电后很快段某就倒了下去,所以这件事肯定是一个意外。
段某的母亲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因为段某是她的独生子,她没办法接受自己年轻帅气的儿子就这样没了,于是在处理完段某的后事之后,她找到供电公司,要求他们承担段某的死亡责任。但是供电公司表示自己无责,他们认为在高压线下面不能钓鱼是常识,更何况段某还是一个拥有几百万粉丝的垂钓大V,怎么会不懂高压线下钓鱼的危险呢?
所以这是段某自甘风险,不能要求他们赔偿。
于是,双方进入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供电公司承担责任吗?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所以我感觉段某的母亲这个官司不一定会整体打赢,但因为我国人死为大的传统,法院可能会酌情让供电公司承担2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