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陈敏 通讯员陆灵刚)经过一周时间的公示,以及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昨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按意见,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超10人的仍将摇号招生,其中50%的跨区招生名额摇号产生,其余名额由学校自主招生。
举例来说,某学校跨区域在某地计划招生30人,如报名人数200人,按照50%电脑派位的规定,则在200人中摇出15个名额,其余15个名额由学校在未被电脑派位的185人中自主招生录取。
同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修改不大,主要变化在于新增了一项规定:“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包括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视作择校生,如自己放弃录取,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回原籍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正式文件意味着,包括兴宁中学、镇海蛟川书院、鄞州蓝青学校等在内的民办初中,其跨区域招生超过10人将摇号的政策较终成为定局。宁波外国语学校跨区域招生也将参照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