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乌鲁木齐市“11·24”火灾事故新闻发布会实录
有这一段话:
经现场勘验和询问当事人,起火建筑系高层住宅楼,起火部位在2单元15层,初步判定因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相关当事人发现卧室插线板着火,遂泼水灭火无果后下来报警,火源引燃室内物品,火势蔓延至17层,烟气扩散至21层。
高层建筑都设计有喷淋头,烟感+热感。有烟或温度高自动破裂开始喷水。难道消防设施都是摆设,物业公司不维护,一失火就等消防队救援车
。应该查查消防系统不工作是意外还是常态?物业科和消防局有没有对物业公司监管?
相关当事人发现卧室插线板着火,遂泼水灭火无果后下来报警。
。。。还能泼水、下来报警,看来一开始还是比较有时间的,怎么就会死那么多人呢。
警怎么不直接打电话,为什么还要下来呢。
这些我想不通怎么回事。
说明一下,我不是抬杠,是真的脑补不出来开头是个什么场景,怎么就酿成了这么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