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说好的5500结果变成2500,咨询工资问题就被踢出工作群,正常辞职变成了离职。近日,杭州的小杨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小杨应聘的是杭州一家租房的公司,工作内容是帮业主找租客,成交后收取管理费。小杨入职前明确和人事确认了岗位薪资是5500的基本薪资+绩效+提成+单量奖。3月19号小杨签订入职确认书,因为一直没有开单,于是4月11日提出辞职得到批准并且回复4月26号就可以离开。
4月20号公司发了3月份工资,自己和朋友觉得工资不对,在工作群里提出了疑问,领导没有正面回应,直接就踢出了工作群。21日找领导当面询问工资问题时,领导说因为我在工作群里问工资问题,影响了其他同事,可以不发工资单方面辞退我。
据记者采访魏经理了解到:公司是建立了一个游戏晋级规则,新进入的是合作伙伴,不是正式员工,新人前期有2500的补贴。小杨的收入是按照公司的“基本法”发放的。入职确认书上也写明了按照公司的“基本法”来发放。
根据小杨当时签订的入职确认书来看,这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而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即便公司向员工支付任何津贴,奖金等费用,也不表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具体发放标准,也都有甲方,也就是公司一方确定。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萧山区劳动监察北干中队:代理合同原则上是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我们监察部门没办法处理,只能沟通协调,如果处理不了建议进行劳动仲裁。(以上来源1818黄金眼)
此公司签订的合同就不是正规的劳务合同,而是代理合同。劳动法,顾名思义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才能适用,你跟公司签合伙人合同,名义上你也是老板,从合同上不存在谁给谁打工的关系啊,名正言顺的五险一金都不给买,明显的钻空子,坑求职者。
说得直白点,就是玩了个文字游戏。公司内部弄出一个“基本法”,更是离谱。公司有规章制度很正常,但这不是什么所谓的“游戏规则”,大家来上班,不是跟你玩游戏的。对自己员工都那么不诚信,招聘与合同搞这些陷阱,也别指望这种公司会给客户营造管家式服务。
即使没有合同,只要能证明你为这公司工作了,比如工作邮件,打卡,聊天记录等,就能证明劳务关系。此公司明显是打《劳动法》的擦边球,支持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马上就有大批的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签到劳务合同时候一定要当心,仔细阅读合约条款,劳动合同和合作代理合同可是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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