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过户的基本程序:
(1)双方交接入户收据:买卖双方可在公证机构办理书面交付,签署定稿的《收购收据》,该收据表明变更后的房屋属于新人,确认新人拥有房屋使用权;
(2)提交过户材料:公证机构接受房屋过户申请后,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如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完成相应费用的缴纳;
(3)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凭身份证明和《房产过户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4)完成后续手续:登记完成后,需补交税费,拆卸原业主名下的房屋物品,例如门窗、电表、暖气装置等。
2、买卖双方自行办理房屋交易:
(1)协议签订:买卖双方可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确立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同时包含交付的房屋形式及交付的时间和日期;
(2)结转房屋款项:买卖双方到银行办理按揭房屋收付贷款和结清相关的余款事务;
(3)提交房屋过户材料:买卖双方提交相关的房屋过户材料,并由异议人拆出房屋照片;
(4)证书领取:买卖双方办理完必要手续后,到行政部门凭身份证复印件就领取《不动产权证》和《合同备案信函》,表明房屋转移拥有权手续办理完成。
3、买卖双方配合认证机构办理房屋交易:
(1)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房屋转移拥有权:买卖双方需提交证件、协议、合同及其他过户资料,由认证机构向国有房产管理、不动产中心及房屋存档行政部门申请过户;
(2)在交付款项后撤回房屋拥有权:在提交证书、合同及正本资料后,买家将相应款项转入卖家账户,卖家则向主管部门撤回原有房屋拥有权;
(3)新人凭证书办理房屋手续:购买房屋的新人需持《不动产权证》和《合同备案信函》等文件,到物业、电信等行政部门,完成必要的登记手续;
(4)新人办理物业、农业等费用:新房主需办理租赁物业、街道农业税收及其他费用相关事宜,缴费后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1、收集相应的证件材料:出售房屋的一方需要准备权属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或房屋所有权人的印鉴,购买房屋的一方需要准备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或印鉴、银行流水或网银转账记录,出售方也应提供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抵押、房产交易手续、税收凭证等相关资料。
2、定位地点:提交过户手续时,需要选择经营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厅或者地税机关履行相关流程。
3、实行交接手续:由出售房屋一方出具房屋权属证明书和不动产抵押情况证明,并和购买房屋一方一道前往事务所申报手续。
4、递交材料:在营业厅或者地税机关做好房屋变更手续,需办理人员配合出示签字的身份证或者印鉴,签订房屋过户的相关文件,将申请及证件材料一次性进行交齐。
5、办理手续:营业厅或者地税机关会相应审核所需要的材料,核验和登记有效的过户材料,并配合缴纳注册手续费及抵押登记费等。
6、手续完成: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由有关机构发放房屋过户登记证,完成相关手续,过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