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应认真履行义务
1、了解你的房屋的特性:在签订合同之前, 地主应为承租人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包括房屋权属情况、房屋建筑结构、设备配置等,并应向承租人提供有关资料,避免因出租者提供有误认识而产生纠纷。
2、双方需签订合法有效的出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住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住房合同》,在签订出租房屋合同时,应详细说明房屋的品质和租金,若存在争议,则对双方有约束力。
(二)注意合同的自然人权限
1、不得超越自然人权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其自然人权限所受到的限制,而要求对方承担更高及更多的义务;
2、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当合理,否则,可以提出抗辩。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的确定:双方应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制定租金的数量和变动规则,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应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当时市场租金水平支付租金;
2、附加费用:根据《租赁住房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地主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既定条款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附加费用;如果双方未约定内容,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协商并签订合同解决。
(四)节约能源
1、环保:双方应尊重环境要求,要求承租人严格按照城市及建筑物管理规定,做到租赁期间租房设施节能、不违反环保标准;
2、正常使用:双方在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在租赁期间变更对房屋的使用情况,并要求承租人做到正常使用礼仪。
(五) 房屋结构及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地主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应为承租人提供房屋的建筑物及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的技术标准,但不能擅自修改房屋内部结构和设备;
2、维修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地主应对房屋的内部装饰和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维修,但因承租人或家庭成员原因造成的损坏,地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提前退租
提前退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满约定租赁期限,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退还租金的一种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一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提出提前退租,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出租房屋合同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为确保自身权益及维护合同规定,双方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出租房屋的使用权、用途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尽可能详细清楚地书写入合同,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合同约定内容,应当提及出租、授权的房屋房屋的面积、租赁期限、租金总额、交租方式、损坏由谁承担等;
3、出租房屋的合同,除双方自由约定的部分外,亦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重点原有注意内容诸如履行合同过程及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租金问题
1、双方应当约定租金的金额及交纳时间,一般以月为结算周期;
2、租金的缴付,一般以固定金额的支票或现金的形式,其金额以出租房屋的价格内容为准;
3、租赁期限内如双方未签订新的出租合同,则租金仍按旧的租金价格执行,租赁期限内租金的的支付,如超过正常期限,则需要依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三、物品保护规定
1、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应由租赁人独自使用,他人不得强行闯入;
2、出租人将具备所有使用权和免费使用权,承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保管,租赁期满后还房;若有任何损坏,除证明支付的伤害赔偿金外,还要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3、承租人应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来保护房屋的完整性,确保维护及安装的安全;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
2、双方应当当面签订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及时通知对方;
3、在租赁期限内,若发现租赁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约定内容,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乙方状态。
五、附加费用
1、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尚未付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可以行使催收权;
2、若由于无故承租人终止合同,承租人尚未付清的租金,出租人房屋将有权收取由未交租金占比较大比例的违约金;
3、如租赁期满,双方均未解除合同,若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租赁期内,承租人可依据实际条件申请法律解决;
4、若在租赁期满前,出租人可以就同等价格地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承租人尚未付清的租金将可以收取;
六、法律责任
1、出租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及承担民事责任;
2、出租房屋在承租期间,如被他人非正当方式得窃取,出租人应当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3、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拆分或改变出租房屋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