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确认到期时间。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70年产权到期时间,一般为70年完整运转期后,由产权主体自行解决产权问题。
2、延长产权。对于到期产权,有意需要延长的,需要向原产权主体申请延长,需要的话,可以另行缔结延长合同,并经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3、补办相关手续。根据个人或属于机关、团体的企业使用的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需要继续存在,则需补办相关续产手续,经过有关当局审查及批准方可生效。
4、转移产权。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产权主体不需要继续使用,那么可以进行转移,主要是把产权从原产权主体转移给新的使用主体,并向原产权主体付费或者以其它方式变更权利义务。
5、放弃产权。对于70年产权到期的,原产权主体也可以放弃权利,把产权归还给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原产权主体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放弃产权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放弃产权也成为可能。
6、处理待定情况。有些特殊情况下,70年产权到期后,未按时补办相关手续,也未放弃产权,此时可以双方对未调整的产权进行协商,或者诉诸加以法律的解决。
二、结论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根据各种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包括延长产权、补办相关手续、转移产权、放弃产权以及处理待定情况,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进行合理判断。
(一)70年产权到期的法律依据
70年产权到期的法律依据,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第85条规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估定为70年。经过70年的期限,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于国家”,这一条款明确了70年产权到期后,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尽于国家。
(二)70年产权到期程序
70年产权到期程序,通常应当按照由物权登记机关开展的专项调查程序,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确定,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对于已产生担保记录的地上建筑,首先应预告被担保人备案,再经物权登记机关审核,产权到期后由此被担保人自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步,已发生土地分割、批准使用证书及规划许可证书有关的项目,应首先经土地行政部门审核、完成地价评估,再经物权登记机关审核、完成产权注销手续,产权到期后由该部门转让使用权给予有关企业。
第三步,未被担保的地上建筑,应首先经物权登记机关审核,产权到期后应办理注销手续,停止后续审核,应及时拆除该建筑,归还原地。
第四步,如上述调查、审核等程序完成后,物权登记机关还须在当地公告期内,将产权到期信息公示1次,以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申请。
(三)70年产权到期的责任承担
70年产权到期后,为了保护房地产主体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相关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使用权均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在房屋或者其附属设施的合法拥有、使用等方面,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规定承担责任。
(四)70年产权到期的法律救济
70年产权到期后,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生法律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寻求法律救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原规划内产品进行重新审批,以确保其在新的保护范围内继续使用。
(五)70年产权到期的相关注意事项
第一,房地产企业有义务提前3年进行登记更新,以确保其产权所有期在有效期内。
第二,企业、个人在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时要严格遵守产权期限的规定,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国家可采取转让使用权等措施,以将房地产交付正当权利人或者取得正当权利。
总之,70年产权到期,在保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正当权利及利益的同时,也要让相关房地产企业、个人依法守法,防止私拆、非法占用、故意延期等违法行为,以确保国家及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保证居民正当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