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批40年产权公寓已续期,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
只要不是小产权。放心大胆的买
商业性质拆迁赔偿是住宅的三倍。
我要问的是单位的集资公寓,算是内部福利房,有单位的大产权,据说是以厂房的名义盖的。然后是两万一平米,40年的产权,一次性付款,可以内部转让。我现在纠结的是我们不是国企,也不是上市公司,就是普通的民营企业,那这种房子万一遇到拆迁能得到补偿吗?合同约定是所有拆迁补偿都归租赁方,也就是买下这房子的业主,只是以长租的形式。在您看来这种房值得买吗?稳妥吗?
回答:
1.我也不知道,只能说这种交易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不出事儿就这么住着;出了事儿就覆巢之下无完卵,至少是一堆麻烦事儿。
2.这跟企业性质关系不大,什么企业都得守法。既然有大产权,那这房子的手续就是合法的,只是这种分割之后“以租代售”的形式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那既然如此就会有一些潜在风险:一、如果拆迁,那拆迁方只会同产权业主谈赔偿的事儿,也就是和你们单位谈,跟散户谈不着。那到底补偿多少,拿到钱后怎么分配就是单位的事儿了,散户控制不了。这就得看单位的良心了,也看你自己的判断。二、如果单位一直运营良好那就大概率没事儿,但如果将来经营不下去了怎么办,谁能保证他能存在40年啊?一旦缺钱了,那人家就有把公司或这栋楼卖掉的可能,毕竟产权在人家手里。那新单位接手后是否还承认这以租代售的合同就不一定了,如果不承认就会把散户轰走,重新再卖一次也说不定。你们到法院去告也没用,有可能得到些赔偿,但这房子是大概率会被收回的。三、就算公司不卖掉这楼,就是破产了。那政府法院就会来主持进行拍卖,新业主是否认可这合同也得看情况了。反正人家要想轰走你们有的是办法,断水断电断网停电梯锁大门什么的,有的是办法,我就干过好几回呢。
3.反正就是这些风险,不发生的话一切都好。就怕有人看着眼馋想收回,那作为散户是没什么好办法的。这谈不上值不值和是否稳妥,只能祈求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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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大家好,我是金兰,台北的房子三十年以上的占了百分之七十四,十年以上的占了百分之六十五。十年以上的房子大概也有百分之四十。这是我大姐的房子。在周杰伦家附近二十六楼房子三十三年的重新装修一次,你们看看这样的装修要花多少钱。在台北五楼以下没电梯的里面住了很多不同户口的,那个叫做公寓,五楼以下整栋都是你家的那个叫做透天厝,这些通常都是四十年以上的房子的。六到十一楼有电梯的,叫做华夏,十二楼,以上的叫做大楼。四十年前,大楼或华夏公社比约为百分之二十,三十年前盖的房子公社比约为百分之三十。二十年前到现在盖的房子公社比约为百分之三十五,在台北,旧房敲掉重建大楼叫做都市更新,简称都更平均。排名建都要十二年,所以你来这看到的房子为什么又老又旧,因为利益精神谈不拢,自然都跟就跟不动了。所以像这样住了三十三年的大楼,就只能内部重新装潢,让自己过得舒适点。这个马桶我大姐说花了十二万这个餐桌,花了十万,用的都是比较高级的家具。你刚刚看到的装修总共花了一千三百万,要是我真的花不下去,你花的下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