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连案解读红与黑】,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于连案解读红与黑:通过《红与黑》看透于连勾引女性的本质,就是最早的PUA现象
- 2、于连案解读红与黑,于连案解读这残酷的真实
1、于连案解读红与黑:通过《红与黑》看透于连勾引女性的本质,就是最早的PUA现象
从最近被热搜的轰轰烈烈鲍毓明性侵事件和北大包丽事件,让我想到了那部被很多国家列为禁书的名著《红与黑》。其主人公于连就是个深谙法律,且到后来巴结到了上层社会人士,跻身进了上流社会。由此他的野心更加庞大,一发不可收拾了。但是于连除了在趋炎附势方面很有头脑,其最擅长的,还是通过与有一定地位和关系的女性恋爱而上位。

这就是他生命中的两个重要女人:市长夫人瑞那和木尔小姐玛特尔。
《红与黑》以于连的生命轨迹和野心成长性为线索,围绕明暗四位女性,展开了对于连思想行为变化的种种揭露。与其说这是一部以政治铺垫为基础的小说,不如说就是一部男性展开PUA的成长史。
手段越来越娴熟、精准。对女性的爱情心理掌握的入木三分,因此即便到了最后,两位被他玩弄的女性仍然怜惜他,甚至为他而死。想必于连是PUA的鼻祖了。
对已婚女性大胆出击,激发情感渴求。利用拒绝女仆的遗产诱惑,博得市长夫人青睐。

家庭关爱缺失的于连,第一个工作是在市长家中当家庭教师。原生家庭带给他的屈辱,让他默默的励志要成为像拿破仑那样的帅才,统领世界,甚至是于连潜藏的野心。
但是仅仅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深知自己很难寒门出贵子,他只有通过攀援权贵才能出人头地。因此被他狩猎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那个美丽高贵,内心看不起市长的市长夫人-瑞那夫人。
①、第一条明线,瑞那夫人。
瑞纳夫人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因此私下里自命不凡也是有的。嫁给市长这个大老粗,她一直承受着自己内心无奈的煎熬。当于连这枚小鲜肉一出手,夫人便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外加于连精通拉丁文,学识和记忆力都有着优越的一面,让瑞那夫人不得不在心里暗暗钦佩。

这是一开始陷于才华的初因。写到这里,我想到了PUA流程里的一些套路,那些小有点资产的富二代,亦是如法炮制,在朋友圈晒一些自己的学历、金主、以此来搏一波拜金女和寂寞女的眼球。
这位于连最初的手段即使如此,他凭借惊人的毅力,一口气把拉丁文《圣经》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这是一位寒门贵子能炫耀的事情。
当然陷于才华的瑞那夫人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这并不能就让她放下自己的高贵,去迎合于连。但是于连却早已打好了自己的小算盘。
那就是大胆的利用肌肤相亲,去攻陷瑞那夫人最后的心理防线。也许有的小主看到这会笑,觉得握一握手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在于连所处的年代,还有神父,有信仰,男女肌肤的碰触,简直就是触犯了大忌,因此正是这种在花前月下的大胆接触,使一个女人对感情的渴望一发不可收拾。就此委身于小鲜肉于连。于连在瑞那夫人这边的计谋得逞,并成功的靠市长夫人的关系,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②、第一条暗线,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
实际上于连在盯上市长夫人的时候,还有一条暗线,就是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莎。按说爱丽莎本来也入不了野心勃勃的于连的法眼。既没有背景也没有权势。但是爱丽莎唯一可以利用的到的,就是她是市长夫人身边最熟悉的人,因此这位于连难免有意无意,对爱丽莎欲拒还迎。其目的就是为了引起市长夫人的嫉妒。

女人往往就是这样,经常会嫉妒自己身边,不如自己的女人。这是因为,自身身份不允许放飞自我去追求真爱,但却又看不得别人鸠占鹊巢。因而如果让爱丽莎得到了于连,虽然在身份上,他们俩是匹配的。但在素养上,市长夫人又觉得于连是不该看上爱丽莎这样的女子的。如果他俩在一起了,市长夫人觉得对自己是一种羞辱。但不巧的是,爱丽莎无意间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这笔遗产成了考验于连证物。
于连终于没有被金钱打动,这样的一条暗线,被瑞那夫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此时她已经能够证明,于连不是个贪财好色之徒。她在心里早已向这样的于连妥协。因此当于连在半夜两点钟潜入她的房间的时候,她就范了。这本也是她希望的那样。

但是我们看于连难道也是因为爱吗?我不能不否认,那个时候的于连,也是对瑞那夫人有激情的,但他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自己野心的鼓动,他所有的安排,都是有计划,有谋略的。
他就这样,用拒绝爱丽莎的示爱与金钱,成功的得到了市长夫人更大的潜在信任,这背后勾连的利益关系,远非爱丽莎的那点遗产能够比拟的。
对未婚女人情感诱惑,以退为进,以守为攻。于连的第二步棋。
①、升级后的第一条明线:木尔小姐
通过市长夫人上位后的于连,搭上了一位侯爵,木尔侯爵。这位侯爵给于连的工作就是做做秘书,抄抄文件公文之类,于连做这些当然得心应手。因而侯爵很满意,渐渐给他分配一些紧要的工作,比如搞外交,还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侯爵家里有一位木尔小姐,这位小姐家世显赫,且文学素养极高,按说她本是不会臣服于,于连这样的凤凰男的,而于连对这种高傲冷漠的小姐也并不感兴趣,她的性格不是于连的菜。但这位小姐的家族背景却是于连所追求的。
因而抛开好恶关系,于连仍然不顾一切的去追求了这位木尔小姐。
这位木尔小姐呢,恰好有这么一段家族史,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正是这种畸形的伟大爱情,激动着玛特尔小姐对爱情的憧憬,因此当于连这个身份地位都卑微的男人向她展开攻势的时候,她反倒陷入自己一厢情愿的伟大爱情陷阱里。
她觉得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和于连大胆的冲破某些屏障,恋爱了。

到这里我们看到,于连的成功不仅仅是他自身的聪明才智,还有女孩子自身对爱情的误解。这一段让我想到了包丽与牟林翰事件,包丽(化名)一开始就沉浸在巨大的爱情至上光环下,爱上了牟林翰。因为牟林翰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其才华横溢,让包丽忘却了通过爱情还需看本质。至此我先省略不说,再回过头来说于连的爱情。
于连不爱玛特尔,但是玛特尔的身份象征,让他着迷。当她考验于连的胆量,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时。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

但是每一个未婚前献身的女孩,都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她把这种罪恶感归罪与于连的不负责任。当她向于连哭诉的时候,于连试图用剑刺死她。
而这种暴力倾向的爱情,却被这个女孩看做是爱到极端的表现。因此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从这些情节我们看出,这是最早期性奴的原型,因为当于连对她表现出爱慕的时候,她却表现为愤怒。这也实在让人费解。如果用一些心理学来解释的话,那么只能用其委身后的自卑来解释这个有受虐倾向的现象吧。

正是玛特尔骨子里的自卑或者完美主义,刺激了于连亦步亦趋的虐待倾向,这点我觉得可能和牟某翰问题很像,如果包丽从一开始就拒绝牟某翰对她的侮辱性虐待,就不会出现后续给了牟某翰那么大的掌控感。这让牟某翰一边自责一边享受。才形成了两人不正常的关系和称呼。
被牟某称为妈妈,而“妈妈”包丽自称给他谢罪,这是典型自虐
因而这样不正常的爱情,让于连陷入痛苦,就在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之后,他仿佛找到了知音,把自己的痛苦全盘托出。而这位王子是情场老手,对于这种欲拒还迎的女人,司空见惯。他告诉于连,制造一个假意的第三者出现,以此来刺激这位玛特尔的嫉妒心理。

②、升级后的第二条暗线:玛特尔的熟人,原本看不起于连的元帅夫人
于连受了这位俄国公子哥的指点,将他给的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这位元帅夫人果然被感动,因为整整五十三封信,每一封都写的激情澎湃,情深款款。
婚姻中的女人,多数被丈夫忽略,因而即便当时她曾经看不起他,也未必是出于真心。往往是出于嫉妒。
因此这个时候,于连的情书获得了元帅夫人的回信。那么对于连来说,元帅夫人的回信就是一根救命稻草,这证据性的东西,被玛特尔知道后,终于激发了玛特尔受虐的倾向,她臣服于于连的魅力中,难以自拔,并跪倒在于连脚下求他爱她。

于连就这样成功的捕获了这个高傲的玛特尔的心。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很熟悉,这是典型的对女性通过若即若离,实行的精神虐待。这一点和包丽事件里的男猪脚有异曲同工之处。
牟某翰也是通过对包丽的分手,又复合从而达到对包丽进一步的精神控制。这实在是很多年轻的女孩,对爱情盲目崇拜的悲哀。
女孩们应该透过现象看其本质。但是女孩陷入爱情中是完全感性和盲目的,有些女孩甚至主动屏蔽理性思维,因为她们实际上已经明白事实,却宁愿装睡不醒。

写在最后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是怀着心痛和怒气而起笔的。尤其当想到最后玛特尔因为爱上自己的爱情,而买下了于连的头颅,埋葬了他;还有瑞那夫人因深陷对于连的内疚也抱憾而死之后,我深深的感到这些女人的悲哀。
其实究其PUA现象,最可怕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女人实行精神掌控。但是非非想说在最后的是,如果女人,你在爱情里,不是一味沉溺于自己的感性思维,一味的亲手编造自己爱情的童话,我相信,精神掌控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

爱情固然是个伟大的让人渴慕和欣赏的事物,但是当爱情让你看不清,变得扑朔迷离,变得有些可怕和紧张的时候,你应该跳出来审视你的爱情。它是否还是当初你值得为之付出的那种纯洁的感情。我们不能因为爱而爱,爱落到最后终是逃不开红尘俗世的框架,其中不乏经济背景、家庭背景的匹敌。
女孩的爱情,应该勇敢,应该学会舍弃。勇于承认自己看错了人,爱上了渣男这个事实。这种断舍离的勇敢好过让你痛苦一生作为代价。
2、于连案解读红与黑,于连案解读这残酷的真实
《默读》以名著人物为章节名,文中也节选了一些句子,与剧情交相呼应、串联。我试着读了下原著,并找到节选所在的位置,对照上下文,说下自己的理解。
一、赵浩昌是当代于连吗?于连是法国作家司汤达长篇小说《红与黑》的主人公。这部小说创作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末,那时拿破仑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失败,正处于封建王朝复辟时期。

拿破仑时代个人凭借智慧和能力便能大展拳脚、荣获军功的年月已然逝去,复辟时期看重的仍是财富和出身。
可以说“‘红’指以其特殊的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此句引用来自参考文献1的译本序,作者张英伦)。
于连是一个矛盾、复杂的人物,他自尊又自卑,正直又虚伪,斗争又妥协。他从小体弱做不了木匠活,饱受父亲和哥哥们冷嘲热讽,因此自卑又敏感,时刻维护自己爆棚的自尊心。
他对丑恶的上层阶级怀着强烈的愤懑,但又向往成为受人尊敬、地位显赫的上流社会人士,不惜向他鄙视的贵族阶级虚与委蛇。出于自尊心和为证实自己的勇气,他追求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最终也为她们所吸引。
司汤达本人留恋着拿破仑时代,他笔下的于连也向往拿破仑,也因此被赋予了和整个社会斗争的英雄主义色彩。虽然承认其有缺点,但作者对于连是赞赏的,认为于连是“高尚的、自尊的、高傲的”,具有追求爱情和自由的意志及反抗精神。

赵浩昌和于连很像,他们出身相似,自尊又自卑,心里一边蔑视“肮脏龌蹉”的富人阶级,一边又口嫌体正直地往上爬。
朗诵者在赏析文章中用于连来指代赵浩昌,看起来一如司汤达对于连的看法,在预告本轮凶手的同时,或许也带着激赏的态度。而从赵浩昌给费渡钢笔标记为“我跟谁同桌吃饭”来看,他也将自己视作于连。
用于连来指代赵浩昌,我觉得有些讽刺。朗诵者和赵浩昌都自诩为正义之士,在污浊的社会中涤荡出一条去浊扬清之路,却在这条路上,将他人视作蝼蚁,将个人的价值评判凌驾在人命和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之上。
无论朗诵者,还是赵浩昌自己,或许都以为赵是奋力证明自己,与肮脏的上层阶级做斗争的勇士。
是吗?不是。
他对付的对象是谁?何忠义、陈媛这样没有还击之力的弱势群体。而他瞧不起的张东来、费渡之流,他是谄媚向往的,和费渡吃饭留了钢笔做纪念,去承光公馆顺走了领带做收藏。不过欺软怕硬罢了。

说赵浩昌是于连,太高看赵,而太贬低这个时代。追求向上,从来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但不意味着不择手段,傲慢狂妄。
于连虽然矛盾敏感,但总体而言不算可憎。他开枪击伤曾有私情的市长夫人后,悔恨至极,向市长夫人忏悔、表露心迹,并回归他当初的正直、高傲,决意不向贵族阶级低头,慨然赴死。
于连所处的时代局限了他,他向上的通道有限,而只要他爬到一定程度,总有人想着把他拉下来。
赵浩昌可曾忏悔过?没有。
他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认定何忠义是阻碍他向上的绊脚石。他并不在意何是什么样的人,怎么想,家里有什么困难。
他要与贫贱的过去,包括所有的人和事一刀两断,谁有可能是挡道的“荆棘”,谁就“枯死”在他前进的路边。
陈媛、何忠义两条人命丢在他手里,何母差一点也去了,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心中只有自己玩弄手段、运筹帷幄的得意。临到末了,他仍是将脏水往别人身上泼,尽力维护自己好不容易包装起来的“体面”。

社会亏待他了吗?不至于。
赵浩昌接受审讯时,说村里造谣他跟大火有关系。但何母做笔录时说是傻子作案,为赵丰年唏嘘。而且,如果村里流言真这么严重,何忠义敢找上他吗?他自己屏蔽了善意,总觉得有人想害他。
再来,于连所处的时代没有出路,普通人唯有平庸认命,而当下,赵浩昌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获得不错的回报,他没必要这样嫉富如仇,恶毒又狭隘。而且他的欲望无穷无尽,总会有比他优越的人,他的虚荣和攀比没有尽头的。
这个社会和时代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没那么差。世界是不平等,有的人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的人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中来到人世。
不屈服于命运、向上走没有错,不择手段才是走了邪路子。世上没有绝对的平等,在自身才干和渴望中找到平衡点,放平心态,才不会被熊熊燃烧的欲望和嫉妒心毁灭自我。

(1)“真实,这残酷的真实。”(第1章 序章)
《红与黑》分为上下两卷,这是上卷的题词。作者上下卷和每一章都杜撰了一句题词,对本部分内容起评注作用。
上卷的主要内容是于连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和市长夫人有了私情,败露之后去了神学院。上卷结束时,他即将离开神学院,去往侯爵处当秘书。
这一题词为上卷的内容作了注脚,“残酷的真实”有拿破仑时代的一去不复返,有于连所处环境的残酷、污浊,有人心的虚伪和无处不在的嫉妒、打压,有于连求出头而不得的忿懑。

P大将这句话写在序章里,而非于连第一章,所以我理解这句话可以统领整部小说。这里“残酷的真实”又是指什么?是每一个人所要面对的现实、真相和环境吧。
对费渡来说,是外祖父和母亲被亲爹所害,亲爹是个变态的虐待狂,是母亲用生命来教授道理。
对刑警们来说,是交付后背的人中有内鬼,是平时尊重敬畏的局长居然是魔头,是案子追索多年可能得不到一个结果,还可能因此丧命。
对傅佳慧、杨欣来说,是耿耿于怀杨正锋遇害,却因执念太深、为人所用,成了仇人手中斩向他人的刀。
对失去至亲的人来说,是凶手逍遥法外而亲人连遗体也探寻不到,是对这无常噩运无处去问一个为什么,是用一辈子去疗伤的痛苦。
还有许多许多。很残酷,但仍然要去面对和追寻。
(2)“……于连回答说:‘我有一些暗藏的敌人。’……”

“……‘一条路并不因为它路边长满荆棘而丧失其美丽,旅行者照旧向前进,让那些讨厌的荆棘留在那儿枯死吧’……”(第1章 序章)
费渡从承光公馆出来,在车上听到了这两句朗诵。那时何忠义刚刚遇害,这两句话出现的时机很巧妙。
对赵浩昌来说,何忠义、王洪亮等等,都是他暗藏的敌人,他要与这些人周旋,护自己周全,劈出一条康庄大道来。
第二句话是神父对于连说的,本是一句乐观、励志的话,放在这里却有扑面而来的阴森和冷酷。因为走着向上之路的“旅行者”赵浩昌,要对这些“讨厌的荆棘”下手,让他们“枯死”路旁,别阻了道。
(3)“……‘如果我蔑视我自己,’于连冷冷地回答,“我还剩下什么呢?’……”(第21章)
于连被捕入狱后,神父受教会指派,对于连说,除非他自杀,否则只能通过皈依宗教才能获得特赦,于连作了这个回答。

他不愿向教会屈服,认为这是一种怯懦的行为,最后他慷慨赴死了。于连最看重的就是自尊,尤其在他入狱大彻大悟后,这成了他最后坚守的东西。
《默读》中,这句话是陶然在相亲结束后听到的。这一晚,赵浩昌即将拐走何母,他也即将被捕,和于连说这句话时的处境暗合。
但赵浩昌不仅不蔑视自己,还太高看自己了。他待他人太狠,而待自己太宽容,他一路给自己加的外在装饰太多,不知道内里什么时候,已经变了质。
(4)“‘那么,我跟谁同桌吃饭’——这个问题,是人物的惊魂所在”(第38章)
这是朗诵者写的《红与黑》赏析文章第一句。赵浩昌偷走费渡的钢笔,留的纪念标签也是“我跟谁同桌吃饭”。
这句话是父亲让于连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于连反问父亲的话。于连说他不愿意当仆人,父亲哄道不是让他去当仆人,于连反问道:“可是,我跟谁一起吃饭呢?”把父亲问住了。和男女主人同桌,还是和厨师、园丁、女仆一起,是不同的。

和谁一起吃饭体现了他所在的阶级和地位,这是于连在意的地方,也是赵浩昌在意之处。赵浩昌拼劲全力,一心想要飞黄腾达,进入上流社会,摆脱低贱、贫穷,让人们仰视,和“大人物”们共事。
这种野心和热望是“人物的惊魂所在”,是他做出一系列事情的内在驱动力,是故事开始的源头,是赏析文章的第一句。
参考文献:
1.司汤达.红与黑[M].郝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2.董佳欣,张泳.封建王朝复辟下的悲剧人生:《红与黑》主人公于连命运评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8-08(91-93)
3.冀慧颖.于连的悲剧人生——《红与黑》中的于连形象[J].美与时代(上半月),2008-02-01(118-120)
往期相关:
1.解读开篇:《默读》为什么叫“默读”?
2.于连案时间线梳理:看看骆队每天都在做什么?
本文关键词:于连的红与黑,红与黑于连杀了谁,如何评价《红与黑》中于连的个人奋斗?,《红与黑》当被执行死刑前,于连没有见过以下哪个人?,红与黑里的于连是怎样的人设。这就是关于《于连案解读红与黑,通过《红与黑》看透于连勾引女性的本质》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健康资讯
 健康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