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中介朋友以前说过一件事:大家知道公积金一般只能用于购房、租房、大修、翻建、建造房屋等用途,其他方面用钱一般都提取不出来。很多有公积金的人,在急需用钱时侯,都想到了自己的公积金,对有的人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可是由于公积金管理制度比较严格,正当渠道是没法提取出来的。后期中介里有人看到这块有利可图,于是通过了“不正当渠道”可以帮忙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但是佣金比较高,据说可以达到15%~20% ,就是提取10万元公积金,需要缴纳1.5~2万元佣金。正好中介的出现,解决了那部分人的燃眉之急,那几年他们的生意好的不得了。后来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现了管理漏洞,及时堵住了不正当渠道,不正当用途的公积金就再也提取不出来了。
现在公积金提取中介都这么贵吗?提公积金需要35个点,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啊?提十万到手就只有六万五了,真有人会去提吗?
前两天我说我想把公积金里面的钱提出来还债,但因为没有渠道,所以就在网上寻求帮助,然后就有个自称是能够提公积金的人联系到了我,说他可以帮助我提取,说二十天到一个月就能够到账。
当我问他费用的的时候,他的回答把我惊到了,他给我说提取的费用是35个百分点,天啊,这是什么一个概念,相当于我提一百块钱他要分去三十五块钱,这也太暴利了吧,就是自己做做资料,然后就能分去我三分之一还多的钱。
我问他是到时候他直接来我们这边帮我办吗?他给我说他远程就可以超控,相当于我们都不用见面,然后他就能帮我把钱给提取出来了,为什么他们能这么轻松的就能提取出来,而我们自己去提取的话还要有各种合同,各种给我们刁难呢?
他们中介和公积金中心的是不是存在着某种程度了的合作呢?为什么在我们平常百姓这里难如登天,他们却能轻而易举的搞定了呢?都不用自己出面,远程就能搞定。
而且这个费用也是高的离谱啊,高利贷都只是36个百分点,他们就敢要35个百分点,这是比着高利贷来的吗?这样高的费用真的会有人去提取吗?反正我是不会提的,这个费用真的太吓人了,你们觉得呢?
#十堰头条#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重要通告!》为了打击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也不存在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自觉抵制“公积金提现、公积金代缴”等非法小广告,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登录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致电服务热线12329了解办事指南,按正规、合法渠道申办,谨防受骗。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各类证件仍违法使用套取住房公积金,情节较重的,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我中心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依法责令其退回骗提资金,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严肃依法惩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中心将会冻结骗提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并视情况在十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及我市主要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将骗提者纳入十堰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公积金提取秒到账[呲牙]
公积金账户上有好几千块钱,这不最近工资经常迟发,网上查了提取的方法,发现都好麻烦[捂脸]。前几天在一个群里有一个人说他可以帮忙提起公积金,本着试试的想法加了vx,对话如下(装模作样问了很多问题,开价1000元[发怒])。我的滴一个妈呀,公积金提取国家应该是免费的,因为离职太久太久,想着搞齐资料估计比较麻烦,但这些个中介也真敢开价。
昨天去市民之家办理工作业务,顺便去了公积金窗口咨询,本想着先问清楚需要什么资料,下次方便直接过来办理,哪知当场就给我办理好了,直接几分钟到账啦[呲牙]。并且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超级好,全程帮我在手机支付宝上直接操作啦[呲牙]。
如果有情况和我一样,想提取公积金的,直接手机支付宝操作就可以啦。下图有操作流程供参考哦,一两分钟就可以到账[呲牙][呲牙][呲牙]。
整理下目前的郑州市公积金政策:
1、暂时不能做商转公。
2、可以线上使用郑好办提取公积金。
3、1+8都市圈内城市居民可以异地提取/使用公积金,不支持线上办理。
这两天有很多朋友问我带押过户的问题,我先声明下:我个人不做任何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等等中介业务,就是一个纯粹的个人,分享郑州的点点滴滴。
针对带押过户、降低房贷利率,前提是有房本,然后咨询郑州市不动产管理中心具体政策即可,不一定非得走经营贷。提醒下:整体没那么难。实在嫌麻烦,可以找中介,附近的贝壳门店就行,中介佣金自己可以谈。当然,如果是我,我会请两天假慢慢办。
虽然房本已经到手,可还是被中介坑了!而且是巨坑!我今年2月份买的是二手房,3月份拿到的房本,想着一切都还都挺顺利的。今天去取公积金,才发现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居然是一次性付款,公积金中心不让提取。无良中介,我明明是付了30%的首付,贷款70%,给我备案居然是一次性付款,导致我公积金取不出!一下子等着用钱却取不出!真坑!
蓝思科技有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网络的黑心中介,你们想在老谢这里得员工的好处没门,想拉老谢下水吗?你们真的太无耻了,有本事来当面搞,背后脸都不敢露一个,难道怕上法院吗?无耻
阜阳某购房者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被处3年内禁止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购房的资格!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数据助力公积金,虚假材料无所遁形
(6月)16日上午,临泉某单位职工王某某持厦门的购房材料至临泉县管理部提取窗口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提取具办人现场审查材料,认为材料有可疑之处,询问王某某购房细节问题,其含糊其词不能说清楚购房款交付方式及贷款等细节。
在具办人引导王某某仔细阅读《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声明书》之后,其坚持要办理提取业务,为不影响后面排队办理业务的职工,具办人暂且受理王某某购房提取申请并留下购房材料以备核查。
当天下午经比对互联网和系统大数据反馈的信息,具办人确定王某某提供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户口簿等为虚假材料。
随即具办人将情况汇报给领导。
在领导的指示下,与王某某联系,在大量事实面前王某某承认购房材料为虚假材料系中介提供本人并无购房事实。
经临泉县管理部批评教育,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取消本人及配偶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处罚。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系统不断升级,开通大数据,实现数据按需抓取、共享共用、切实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效率,也让心存侥幸的职工提供的虚假材料无所遁形。
临泉县管理部将继续本着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原则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缴存职工,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努力。
来源: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个厂很好,有社保,有公积金,我做过一年多。你是去中介的人吧?
用户706332450597东莞长安黑厂上班不给工资,车间里不把人当人看,想让别人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