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一个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所得税税率调整为5%的微头条,很多条友搞不明白,我在这里给大家解读一下最新的税收政策。
政策发文位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减免税费负担]--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发文如下: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
原来大家说的应纳税所得额2.5%是指应纳税所得额*12.5%*20%=应纳税所得额的2.5%,但是该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2023年不再执行优惠减免。那么2023年执行的政策是应纳税所得额的5%(应纳税所得额*25%*20%=5%)也就是说少了去年的优惠政策,变化为5%,举例说明:
100万*25%*20%=5万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
100-300万之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20%纳税,举例说明:200万*25%*20%=10万
综上,2023年,300万以下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纳税比例统一为5%,请各位老板尽早规划!
#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费执行减半征收政策。
政策依据:一 根据(2021年第7号)公告规定,因疫情影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二根据财税〔2019〕46号文,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征收范围:一是在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二是在境内的娱乐业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