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逛商场,看到“话梅”挺好的,于是就想买1斤尝尝。哪知道才装了2个,就被商家拦住了。原来这个话梅要1600元1斤。女子:我还以为3000元1斤呢?那给我称2斤吧!
女子表示,当时商家只是给自己装了两颗,然后就告诉自己,这两颗就是64元。女子说,商家也挺有意思,既然敢卖,为啥还怕别人买呢?64元也好,640元也罢,明码标价你怕什么呢?而商家表示,这种“话梅”属于高档干果,160元50克,也就是一斤就需要1600元。自己拦阻也是怕顾客误会,买了才发现买不起,那样就不好了。
如果情况属实,商家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既然怕顾客误会,那么你就直接注明1600元1斤好了,为啥还非得注明160元50克呢?难道160元就不贵吗?那还不如直接写32元/颗好了,那不是更带劲吗!
作为商家,还是应该从产品质量和服务上想办法。而不是去玩这些文字游戏。到头来不但对生意不好,甚至是还影响了自己的声誉。朋友们,你们认为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