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市住建委消息,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个人觉得这个刺激政策没有多大作用。一百万的房子在温州已经寥寥无几了。对于买不起房的,不会因为你补贴这万儿八千的,就能买得起房子了。对于买得起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一套房子的,也不会因为你这个刺激政策,而在市场行情这么不明朗的情况下去买房子。至于那些投资客,更不会投资而把房子烂在自己手里了。而那些真正刚需的人,不管有没有你这个政策,他们都是需要买的,只是正好顺带享受了这个政策。
也许后面继续还有一套组合政策出台,也许我就是今那个有刚需的人,正好可以享受到这系列的组合优惠政策。
认钱不认人,城市人去也可以,统一规划,每100平方米一块地,向个人出售,必然卖暴了。
【#温州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财联社1月29日电,据温州市住建委消息,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我也是失独的家庭,有三套住房,我老伴讲,能动时就两人帮扶着慢慢过,不能动时只要有个人还能动就请个保姆帮着做事,钱不够就卖一套房子,用完了就再卖一套房子,慢慢来卖。
不能指望任何人,两个人都不能动了,就去养老院等死,现在国家对失独家庭是很照顾的,所在社区有专人管理,每周安排人到家打扫卫生,每月还发放千元生活补贴,住国家民政局的养老院是免费的,所以根本不用愁,过好自己,吃好喝好休息好。
(网友提供素材)
刚刚看了一下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明确规定一户一宅,且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不能变卖,不能交易(但村民之间可以买卖)。其实如果想让村民进城买房,可以先让村民变卖自家宅基地,等手上有钱了在到城市买房也可以,但问题是宅基地不能买卖,不能交易,等于村民又没有钱去买商品房,这规定看似自相矛盾,但又是没办法的事情,规定就是这样,宅基地不能交易,不能转换成伙伴,那么可不可以把村土地国有化呢?一旦国有化就能上市交易,如果那样城里的房子就会有更多的老百姓去买,年轻村民娶媳妇就会有房有车有存款,城里的人就可以去村里买个小院享受生活,国家经济又会充满希望。
违法耍流氓,个人资产受法律保护,自由买卖,开发商,私人房子平等对待!
有的贷款建的。银彴收烂尾房。能卖吗。钱已到私人手3。房爰要不要。是政策洞
父母卖给子女,交一次从100万涨到200万的的个人所得税。等房子涨到500万卖时,难道就不交那300万增值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了?
天底下有这等好事?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产权,房屋是个人的,同村人可以买卖,不是坏,是不懂法,这怨不得别人。都花真么老些钱了的事先咨询好才好继续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