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位姓邓的先生花5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放在弟弟的名下,二人商量好,等房子能过户的时候,弟弟就把房子还给哥哥,几年后,房子涨到了500多万,弟弟竟然耍赖,说房子是自己的,这可把邓先生给急坏了。
邓先生的弟弟叫邓河,这事还得从09年说起,当年弟弟邓河在北京申请了一套保障性住房,当时像这种保障性住房也是很难申请到的,可是后来邓河感觉住房位置环境都不太喜欢,就没有买,邓河爱人就说要不就把购房指标卖出去得了。
这时夫妻二人才意识到,这种指标压根没人买,可是保障性住房又好不容易申请到的,如果不买房也就报废了,弟弟就想到了自己的哥哥,于是,他就跟哥哥商量希望能够买下这套保障性住房。
不过哥哥也不傻,他觉得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价格不相上下,谁会愿意买这个?
弟弟邓河也是想尽办法,他就去找自己父母让其劝说。
不出所料。最后终于在所有人的劝说之下,哥哥愿意买了,不过当时哥哥也没多少钱,所哥哥就借了20万首付买了,剩的就贷款分期还。
同时,兄弟俩人还签了合同,约定规定,房子虽然在弟弟名下,但是归哥哥所有。
而因为房子是邓河申请的,所以只能以邓河的名义来购买这套房子,也只能以邓河的名义来申请房贷。
就这样,弟弟的保障性住房终于被哥哥买了,虽然房子一直在弟弟名下,但是贷款一直是哥哥通过现金打给弟弟然后弟弟来还房贷,而且房子下来以后弟弟一家子也一直住在里面,所有的购房手续合同也都在弟弟手里。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也是飞速上涨,并且这套房子的周边配套也在不断完善,所以这套房子也就越来越值钱了。
到了今年,当年50多万买的房子,如今已经涨到了500多万,谁能受得了?俗话说没有永远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弟弟看到房子这么值钱,红眼了,弟弟竟然不承认是哥哥借名买房的事了,他说这套房子就是自己的。
哥哥听到弟弟这么说,当时简直气急了,毕竟这套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房,因为他属于保障性住房,是不允许交易的,更别提说借名买房这一说了。
简而言之,不管哥俩在私下签了多少协议都是不做数的,因为借名买房根本不受法律保护,说再多也没用,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哥哥也咽不下这口气,弟弟竟然这么没良心,明明是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竟然说没就没了,他就很委屈。
无奈之下,哥哥就把弟弟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基本查明了事实的真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套房子在弟弟名下是不假,不过兄弟二人之间借名买房也真实存在,虽然这个事实无效,不过二人之间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全部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显然,哥俩都知道房子是保障性住房,所以两人都有过错。
关于责任比例,酌情确定弟弟承担主要责任,哥哥承担次要责任。
所以,弟弟把50多万的购房款和其他费用全部还给哥哥,除此之外,弟弟还要把房子的增值部分,按比例归分给哥哥
2021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弟弟需要归还哥哥大约330多万元。
一套价值500多万的房子,让弟弟选择了背弃亲情,因为按照两人之间的约定,这套房子应该归哥哥所有,不管这套房子价值多少,都跟弟弟没有关系。
可惜,如果不是这套房子特殊,哥哥完全可以拿回房子。
因此,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要明白一个道理。
哥俩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但涉案房屋系限价商品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哥俩借名义购买涉案限价商品房的行为影响了政策性住房的正常分配,侵害了不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借名买房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美国如果不是需要经纪帮着找客户,买卖过户的成本很低,像去年我有两块地都有人要,(住宅地人家出50万,商业地出60万),那需要我家人授权给我帮他们签字,就一起做了公证,那是因为我家人在中国,人家做视频公证就要了多,那是需要,贵也没办法,收了两百五十,文件寄过来四百多人民币,那就算73元,商业地是我父母和姐姐三个人的名字,我现在以自家公司买,钱只是这个口袋放入那个口袋,我就不需要第三方公司开户,委托经纪帮我办理这些手续,收我500,公证看我签字出公证书,因为我人在这里,公证到处可以做,所以只收我45(再贵我就找别人做),也就是一样做买卖合同,这些全部加起来的费用$ 1351(父母视频授权公证$250+$73国际邮费+经纪服务费$500+产权转移税$483+$45过户公证费),我买卖金额没变,还是按当初买的价格卖给公司,这样地税还是和原来一样,我不等那人了,因为他现在杀我的价,还价不卖,本来这买了我也是自己想用的,现在转公司名字,也是为以后我操作方便,毕竟那时候我爸身体就不太好,有些事,早点安排好,也是避免给活着的人麻烦
一块住宅地卖掉了,因为是经纪找的客户,而且需要第三方公司,50万卖的,四个点就是2万,第三方公司一千多(他负责过户产权,保管资金,,买方钱汇入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就去过户产权,产权过户完成,钱才给卖房)然后过户的税,我地税都付完了,12月成交,也就是对方还要把我多付的半年地税退给我,大概两千,也就是50万卖掉,扣除那些费用,我拿到478489.25-2000(多付的半年地税),等于一共是23510.75的费用
所以在美国,房屋买卖过户的成本并不高,贵的是以后持有物产的成本,地税每年都会涨
美国没有产权证,就一份公证书,还有就是政府那里有登记
丰台区:钟富家园1号院
面积:50平米
居室: 1居
朝向: 南
出售价格:235w,尾款20w过户
产权性质:二类经适房。
楼层:低楼层。
房主家庭:变现。
有钥匙随时可以看本房
#北京回迁房##北京安置房##钟富家园#
男子照顾邻居父子15年,邻居父子去世后,他要过户对方50多平米的房子。谁知邻居的亲属不同意,表态说,“我们宁可让房子充公!”
男子名叫王国栋,家住北京郊区。19年前,30多岁的王国栋去医院看病时,遇上了带着妻子来检查身体的王大爷。
通过聊天两人得知,他们竟是同村又同姓的邻居,只是因为村子大,以前并不认识,随后一见如故的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
当时王大爷60多岁,老两口身体不好,还有一个瘫痪在床的儿子。认识王国栋后,有了修家电之类的活儿,王大爷就喊王国栋过去帮忙。
4年后,王大爷的妻子因病去世,王大爷也不幸遇上车祸,导致身体残疾。王国栋得知王大爷父子过得非常艰难,经常主动上门照顾父子二人。
王大爷看出王国栋是个真诚善良的人,就让儿子认了王国栋做大哥。
后来得知王国栋在社区做保洁,每月只有400多元工资。王大爷提出,每月从自己3000多元的退休金里拿出一部分给王国栋,请他照顾自己和儿子的生活起居。
王国栋同意后,搬到了王大爷家里,每日洗衣做饭,照顾瘫痪在床的父子,还要挤出时间去做保洁。王大爷拿的钱不够生活开支时,他也不计较,用自己的钱贴补。
过了几年,有人给王国栋介绍了一个对象,本来两人相处不错,可是当对象提出让王国栋放弃照顾王大爷父子,回归正常生活时,王国栋拒绝了。
王国栋表示,王大爷父子就如他的亲人一样,自己不会让他们无依无靠,也不会愧对王大爷的儿子叫他的那一声“大哥”。
王大爷得知这个情况非常感激,觉得自己对王国栋的恩情无以为报,多次提出去世后要把50多平米的房子赠给王国栋。
可王国栋每次都拒绝,他说王大爷即使去世了,还有儿子,房产应该给王大爷的儿子。
又过几年,王大爷病重,他坚持叫来社区人员见证,要把房子赠给王国栋,但王国栋再次拒绝。最后王大爷含泪请求,如果将来自己的儿子也离世,请王国栋一定把房子收下,王国栋这才点头答应。
王大爷去世后,他的亲属只过来看了一下,没人问一句老人瘫痪在床的儿子怎么办,很快就匆匆离开了。
王国栋操办了王大爷的葬礼,之后又继续照顾王大爷的儿子。两年后,王大爷的儿子也去世了,他才想着把那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可是王大爷的亲属不同意,他们承认多年来和王大爷没什么来往,也没想着要这份房产,但他们觉得宁可把房子充公,也不能给王国栋。
亲属表示,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觉得王国栋接近这个情况特殊的家庭是有预谋的,就是想得到房子,但老人生前并没有立书面遗嘱。
但社区人员出面作证,证实王大爷生前在清醒的情况下明确表示,要把房子赠给王国栋。
调解人员也表示,王国栋和老人有口头遗赠扶养协议,也有扶养事实,而在法律上讲,遗赠扶养协议是在亲属继承之前的。但因为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是口头的,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还要对双方进行调解。
此时,王国栋为了证明自己和王大爷的情谊,拿出了王大爷去世前的一段视频。在视频中,王大爷热泪盈眶,向王国栋再三致谢,说王国栋为了照顾自己和儿子,甚至错过姻缘,付出太多。
看完视频,王大爷的亲属没有再说什么。最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子归王国栋所有,王国栋给王大爷的弟弟和妹妹各15万元,一共是30万元。
不得不说,王国栋15年如一日含辛茹苦照顾王大爷父子,这份善良和大义让人感动。
可王大爷的亲属却说王国栋是为了得到房子,难道一个人真会为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搭上青春甚至是放弃婚姻。更何况王大爷生前明确表示要把房子直接赠给王国栋,可是王国栋拒绝了。
有时候不了解真相,真的不要妄自揣测别人。
好在事情在最后得到了合理的解决,让善良的人没有心寒。
有的老人不用去管他
儒雅潇洒活出自我前年拆迁没有要安置房,直接要了赔偿款共150万,还没捂热几天就在郊区买了一套洋房,面积150平米,房款和车位花去140万,赔偿款就剩下10万。8个月后收房开始装修,费用共花了将近50万,又首付10万按揭了一辆车。这两年期间母亲生病花了小10万,过户公公的一套房又花了5万,前前后后房子和这些大事总计花了215万,但赔偿款就150万,其余的60多万都是我们夫妻两个靠工资攒的,我们两个都是事业编,一个月收入共1万多。我们完全靠自己做了这么多事,房子装修好后,没敢让亲戚看过,我知道他们没有一个会祝福我们的,反而还会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不说别人,就自己的父亲都不止一次在我们跟前说:“要不是因为拆迁,就凭你俩还能买得起这房子。”是的,我也知道如果不是有这个拆迁款,我们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但是如果这话从最亲近的父亲嘴里说出来,我心里就是特别难受。
我要50万,男朋友爽快的答应了,我要男朋友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我弟弟,男朋友爽快的答应了。可是,男朋友提出一个要求后,我立马分手了。
这是身边一个朋友的经历,孰是孰非不好界定,分享出来,大家从中吸取一些教训。下面我用第一人称口吻来叙述一下这段经历。
朋友们都叫我暖暖,今年30岁,在三线小城市里一家公立医院上班,收入还可以,相对比较稳定。
我的长相比较甜美,身材高挑,可以用肤白貌美来形容吧,但是有一点,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学的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太好,平时除了学习就是去勤工俭学。一是没有谈恋爱的心思,二是平时也不怎么化妆收拾。因此,大学期间没有谈过恋爱。
大学毕业后,工作稳定了,自己能够养活自己了,另外就是岁数也不小了,慢慢的开始注重化妆打扮了。慢慢的就吸引一部分男士的注意,追求我的人也开始多了。
人一旦遇到选择多的情况,就开始慢慢比较,就像猴子掰玉米一样,总是幻想着找到更好的。
当然了,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也先后正儿八经的处过三个男朋友,甚至有一个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由于彩礼的原因,最终没有走进婚姻殿堂。
这里我得说一下,我的家庭条件一般,因此我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悲惨生活。因此,我想通过婚姻改变这种现状,至少我的婚姻生活不能有太大的经济压力。我想我的男朋友家境应该是比较好的。
后来吧,追求我的一个不如一个。我放弃了在自己的生活圈里来找对象的想法。开始通过相亲的方式来找对象,扩大范围。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这样的,当你心灰意冷的时候,不经意间就有惊喜。3个月前,有个相亲对象一眼就打动我了。长相白白净净的,说话很儒雅,有风度。
没想到,他对我印象也特别好,于是就开始交往。慢慢的我了解到他是开公司的,公司规模不大,但是也有100多人。名下有3辆豪车,5套房产。
他的父母也是做生意的,一家住在别墅里。他的条件这么好,为什么还没有结婚呢?一是早些年骂你生意,耽误了。二是接触太多生意人后,那些女人他有点不放心,就想找一个生意场之外的人。
岁数也不小了,也是奔着结婚去的,于是很快就带我去见了家长。他的父母基本尊重他的意见。另外,我也表现得很乖巧,很合他们的心意。
于是乎,双方父母就约定见面,谈谈结婚的事。
他的父母就开始提:你们把女儿养这么大也不容易,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只要我们能办到的,绝不反对。
我父母说:我们家庭条件一般,那我们就有点狮子大开口了,主要是我们还有个小儿子,当年为了供大女儿上学,小儿子很早就辍学了,现在在家务农,结婚比较困难。我们就要50万,另外,把未来女婿名下的房子过户一套给我小儿子。
我男朋友一听,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们结婚了,都是一家人,姐夫给小舅子一套房子也合情合理。
我和父母一听挺开心的,这事基本就没有问题了。
可是,接着男朋友就说:明天吧,咱们去做个婚检,如果你还是完璧之身,并且身体没有问题,咱们就这个月把婚礼办了得了。
我一听就有点不舒服,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婚检,现在这么开放的社会,30岁的人了,谁不谈个恋爱啥的,有些事还看得严重吗?
没想到,我的男朋友一改过去儒家的脾气,恶狠狠地说道:你们家要那么多彩礼,我就这么一个要求过分吗?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反问道:你当我家是卖姑娘呀,要是接受不了,咱们分手吧!
他一听,扭头就走,还很大声的说到:分手就分手,别人用过的我不要。#情感#
每人超过五十平米应该征税,现在有房的人是一个人过户一套房子,家里有几个人就是几套房子,如果一套房子七十平米,家里有4个人,那就是28O平米,你说收不收税
老王聊会房房产税到底会怎样征收呢?
如果只是图价格便宜,也可以看看佘山北部,那边的拆迁房品质不错,有重点优质的公办小学及初中资源,那边单价3万,买一个50平米一室一厅的房子,可以贷款,总价150万,可以立即过户,这样我觉得更安全。除此之外,佘山北那边的房产一直在涨,等5年以后,说不定还增值不少呢?叶榭基本没什么发展,估计房价没有变化,关键是你要5年后才过户,中间会不会有纠纷,存在隐形风险,免得以后闹心。
梦小十月月大家有没有在上海松江的,松江叶榭的文叶新苑安置房交房了,能不能买,大约在一万七到一万八左右,70年产权房,五年后办房产证,现在交90%的钱,现在也不要社保,过户的时候有五年社保就可以办房产证,小孩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可以在公办学校上学,奈何想买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又办不了贷款,按照这个价钱不涨,我们夫妻两个人要奋斗个5年左右的样子,又怕到时候房子又涨价了,愁死了
小舅子的婚姻大事成了媳妇和她姐她俩的头等大事。
小舅子今年三十一了,之前因信用问题,近五年内无法贷款,也就无法贷款买房,全款又买不起。所以虽然相亲了好多,但是一听没房子,基本上都没下文了。
媳妇和我商量想把我们房子过户给小舅子,先让他结婚用。小舅子的钱给我们,我们在贷款买房。
我们房子50万买的,现在市价80万,打算以50万过户给小舅子,小舅子先给我们25万,媳妇她姐给我们5万(算是她姐帮扶小舅子),剩下20万,小舅子分5年给我们。
我们孩子暂时在上幼儿园,所以还不涉及上学问题,暂时没房也还行。可是总感觉心里不痛快,又没法阻拦。
父母离异,女孩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把一套房过户在她们母女俩名下,母女俩各占50%,保证她们的生活。母亲再嫁后,女孩跟着母亲搬去继父家住。一天,继父对她们母女俩说:“你们一直住在我家,干脆把你们的那套房给卖了吧!”
小丽12岁那年,母亲和父亲离婚。由于母亲是过错方,所以净身出户。
小丽是母亲带大的孩子,母女俩感情深厚。她选择和母亲一起生活,父亲尊重她的决定。
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为了保证小丽的生活,送给她一套房。
小丽哭着哀求父亲把房过户在她们母女俩名下,母女俩各占50%。
父亲心软答应了,把一套一百多平的房过户在她们母女俩名下。
小丽和母亲搬进这套房里住,但母亲却早出晚归,根本就无暇顾及她。
很快,母亲就再婚了。
小丽跟着母亲搬去了继父家住,房子就出租了,母亲收租金。
小丽在继父家住得并不开心,但她无家可归。
父亲也再婚了,两边都不是她属于她的家。
而母亲再婚后,却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丈夫身上,根本就无暇顾及小丽。
母亲对继父言听计从,继父在母亲心里比她重要。
小丽参加工作后,打算住回自己的那套房。但母亲却不同意,要把房出租收租金。
小丽不爱回继父家,住在员工宿舍里。
但她每个月发工资都上交给母亲,只留点生活费。
父亲会经常来看她,给她买好吃的,塞点钱给她新买衣服。
小丽时常觉得自己是个没有家的孩子,毫无安全感。
一天,小丽回继父家看母亲。
继父说:“你们把那套房给卖了吧!现在房价上涨,可以卖个好价钱。”
母亲一听,立即说:“那就把房给卖了。”
不管母亲和继父如何劝说,小丽就是不同意卖房。
小丽心里十分清楚,那套房是她们母女俩最后的退路,绝对不能卖。
再说了,继父对母亲并不好。但母亲却执迷不悟,不听她的劝,越陷越深。
由于小丽不同意卖房,母亲和继父对她的态度突然就判若两人。
继父不理她,她可以接受。但母亲也不理她,小丽伤心难过。
小丽依然按时把工资交给母亲,母亲却还是对她爱理不理。
几个月后,母亲突然对她嘘寒问暖,呵护备至。
小丽受宠若惊,喜极而泣。
一天,母亲让她签了一大堆文件,说是关于房子出租的事。出于对母亲的信任,她根本没细看文件。
那段时间,母女俩相处融洽。
好景不长,母亲却再次要求把房给卖了。
但小丽还是不同意卖房。
母亲又生气了,不再理小丽。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母亲生病了,小丽担心极了,请假去医院照顾母亲。
继父要求她拿钱给母亲治病,由于小丽平日里的工资都交给母亲了,所以并没有积蓄。
但小丽还是把口袋里紧有的2000多元全交给了继父,但继父说钱太少了。
继父劝小丽卖房凑钱给母亲治病,但小丽不同意。
继父骂她不孝不忠,白眼狼一个。
小丽气不过,和继父理论了起来。
继父作为母亲的合法丈夫,应该拿钱给母亲治病。但他却不肯出一分钱,冷漠无情。
小丽劝母亲早日醒悟,继父却怒骂她挑拨离间。
而母亲宁愿相信丈夫的话,也不信自己的女儿的话。
母亲和继父联合起来骂小丽不孝不忠,白眼狼一个,甚至还对她动手。
虎毒不食子,食子枉为人。
母亲的所做所为让小丽伤透了心,食无味,夜不能寐。
但让小丽万万没想到的是,母亲竟将她给告上了法庭。
法院传票的房产证复印件上竟显示母亲占有房产的99%,而她只占1%。
小丽如遭五雷轰顶,细细想来,她被母亲给算计了。母亲之前让她签的那些文件,就是转移房产产权的。
树叶不是一天黄的,人心不是一天凉的。
小丽对母亲彻底绝望了,她哭着去找父亲。
老马一听,气得要找前妻算账。
但钱友萍却避而不见。
老马一怒之下找来了电视台,他要曝光钱友萍是如何陷害自己的亲生女儿的。
然而在法院门口,钱友萍依然执迷不悟,指着女儿骂她不孝不忠,对患病的她不管不顾。
小丽反驳说母亲见钱眼开,冷漠无情。
母女俩吵得不可开交,钱友萍甚至还对女儿动手。
老马怒得要打她,幸好被旁人给拉开了。
钱让人变得没有人性,钱友萍就是如此。
由于钱友萍的诉讼不符合善良传统美德,法官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钱友萍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大快人心。
此事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纷纷说出自己的看法。
“这件事告诉我们,就算是自己亲生的父母也得留个心眼,天下的父母不都是慈祥的。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前妻已再婚,女儿已成年,老马应收回赠与,直接把房转到女儿名下,否则夜长梦多。”
“这个母亲不配为母,太恶毒了。最毒妇人心,说的正是她。”
“亲生母亲还如后妈,好多后妈都比她强。钱友萍太愚蠢了,找了个男人竟抛弃了唯一的亲生女儿,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小丽是愚孝,明知母亲对继父言听计从,不应把工资交给母亲,应该自己保管好自己的血汗钱。”
“这法官太明智了,必须给他点赞。”
您对此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