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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房产网(赣榆二手房)

公示!涉及赣榆25家楼盘2558套房源……

房票定义及票面金额:房票是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安置权益量化,以票据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购买政府商定新建商品房(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的结算凭证。房票由房屋征收部门统一制作,一式两联。

房票票面金额(征收住宅房屋)为被征收房屋合法房屋评估价值与政策性奖励金额(特指签约奖励、搬迁奖励和选择货币补偿奖励)之和。房票不计息。

房票适用范围及期限:房票适用于赣榆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实施征收项目。

房票限期使用,有效期12个月,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时收回,按货币补偿结算。

房票结算: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商定商品房,票面金额少于购房款,应全额使用票面金额,不足部分按合同约定自行补足;票面金额多于购房款的,余额部分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或进行结算。被征收人申请房票余额结算,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结算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

房票奖励: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网签的,一次性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不超过20%的奖励;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房网签的,一次性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不超过18%的奖励;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网签的,一次性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不超过15%的奖励。

房票政策优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载明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商品房的,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按相关税收政策,享受房屋征收税费减免。被征收人以房票安置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后,可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等手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者房票安置协议签订后,原则上被征收人子女可在2年内保留原被征收范围学区的入学资格。2年后,对确有原学区需求的,经属地镇政府审核,可自愿继续享有原学区入学资格。

具体详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665007

来源:赣榆发布

用空手套白狼手段豪吞民企倍利美的杨兆周哪里来的能量?(二)

左笔钱诗贵

《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违法行为成被告(一)》文中提到的杨兆周哪里来的能量,竟然能让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其背书,干起违法勾当。

其实,这不过是整个黑幕的冰山一角,要是真相大白于天下的话,恐怕真的能把民营企业家们惊呆了。

还是先让连云港倍利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倍利美)持股50%的股东、监事朱贵顺来讲下来龙去脉吧。

2009年,倍利美通过挂牌拍卖买下了赣榆青口镇一块建设用地开发房地产,楼盘名为"世锦华城",因当时国家不允许银行向房企贷款。

倍利美资金缺口较大,负责人仇咨棋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方式来融资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在这种情况下,杨兆周出现了。

2012年5月2日,杨兆周提出可以借款1500万元,但要把公司股权过户到其名下作为质押。

倍利美当时还找到了另一投资人王清凉,也同意借款1500万元,条件是以50%股权质押,在这种情况下朱贵顺成了王清凉的代持股人。

三方为此签订了《股权变更协议》,约定杨兆周和王清凉不以占有公司为目的,股权转让只是为借款提供担保,另外又约定了资金到位后的整套救市计划。

第二天,倍利美便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兆周,朱贵顺变更为监事。

谁知杨兆周拿到公司股权后,便露出了狼子野心,不仅一分钱没出,反而一步步实施了吞并计划。

而王清凉方出资100万后,考虑到问题复杂了,便暂缓出资了。

仇咨棋只好要求杨兆周变更回转,却遭到其无理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仇咨棋急于筹款救市,没有顾上再找杨兆周理论,不曾想就此埋下祸根,最终身陷囹圄,倍利美被吞。

再看杨兆周的手段吧。

据仇咨棋介绍,杨兆周一是采用造谣手段,说倍利美已欠巨债,难以起死回生,导致很多购房户到县里找领导。

二是时任县委主要领导强令县政法委和公安局,不论用什么罪名,都要判仇咨棋坐牢。

杨兆周趁机举报仇咨棋非法集资,县公安局便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立案,但因借钱者都是仇咨棋亲友熟人,不存在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事实,但在该主要领导的直接干预下,县公安局还是被迫于2014年12月4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将仇咨棋刑拘。

三是7个月后,赣榆区成立了"连云港市赣榆区处理世锦华城项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仇咨棋被判入狱后,杨兆周终于达到控制倍利美的目的,于是干起了疯狂的销售房产和车库,大肆捞钱的非法勾当。

在2021年2月,仇咨棋即将刑满出狱前一个多月,杨兆周抛开朱贵顺这个持股50%的股东,伪造了股东会决议,未经公开竞价或司法拍卖程序,便将倍利美公司名下一块75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6443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另一公司,还以偿还建设单位借款的名义,将属于公司的3400万元和900万元巨款分别转至其关系人和其本人名下,供其购买高档住宅和轿车。

杨兆周为什么如此胆大包天呢?还是听其本人2021年4月19日的一段录音吧。

"我借政府2100万,是哪个关系我不能讲,硬压压下来的。赣榆区政府给青口镇政府30万块钱,借了3000万,没有利息,然后青口镇政府截留了900万,给了我2100万。把那个一期做完了,我还了2100万,没用现金还,用房子还的,总共9600万,给我9000万。然后东刮一点,西刮一点,每人都从我身上扒层皮下来。有的人多,有的人少,总计我在里面能拿个1200万多。政法委牵头,政法委书记都参与了,不参与难度太大了。现在这个土地涨到一千万一亩,咱们才卖200万一亩,我管他啥?去他妈的,多少钱我都卖,只要自己口袋里有一点。"

听过这段录音,信息量之大,是不是骇人听闻。

杨兆周别忘了,这个倍利美真的是他的吗?他难道不知道什么叫恶有恶报吧?

(跪跪日记)

#​我要上头条# #连云港# #赣榆# 农村自建房被计划统一拆掉、原地建新楼房、要求村民30万购买合理吗?

坐标连云港赣榆海边农村,有三间瓦房闲置几年了,房子在村里大马路边上,地理位置较好。这几年常有人来问价想买(市场价格14万左右),因念及老房故不舍得出售(平时爸妈还利用老房养鸡鸭鹅作为生活补充)

最近听闻村里要拆迁,计划是把瓦房区拆掉,原地建新楼房,被拆的村民需付30万购买新楼房。如果买不起新楼房,村委会赔偿村民宅基地费4-6万左右,村民自寻住处。听说政府拨款2亿元用于新农村基建,包括绿化、河道、马路、休闲设施等,(信息真实性有待核实,如果属实,2亿元能用完吗?钱究竟流向何处?)

想问下大家,自知是苏北乡下,不曾幻想拆迁暴富,不过拆迁返贫真是出乎意料,大跌眼镜。首先我父母现在有楼房住,老房子留着是个念想,是我们儿时的回忆,是父母的根,真心不想拆。其次父母手里没有30万,也没有再置办房产的需求,更不舍得老房。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村里定有一些不富裕的人家,逼着他们拿出30万几乎不可能,(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一辈,家里积蓄大多给年轻人县城购置婚房了)且对于老一辈而言,普通瓦房已经满足居住需求,买不起新楼房只能拿着可怜的所谓补偿款流浪?投奔子女?因此会不会导致民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不敢擅自揣度,在这请教大家。作为农村自治组织,村委会决定政策不是该由村民共同决定吗?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初衷是好的,不过村民的经济实力也应被考虑,有改善住房需求的统一规划,没有需求且无钱购置新房的,不应让人家无家可归吧!对我父母而言,如果一定要失去老房,与其等着拿4-6万的赔偿,倒不如以前按市场价卖掉,不过拆迁政策出来后定是没人买了。

对比之下,高下立判,云泥之别。在苏州我自家小区后面一片荒地里有两三户钉子户,应该是拆迁补偿款没谈拢,钉子户没有被强拆,仍然居住在此。通常苏州拆迁的补偿款是百万起步另加几套安置房,几套安置房市场价要千万了。苏北对比苏南,一个返贫一个暴富,简直是被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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