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是真的假的,暂且不说,感觉长不了。我现在退休了,准备把北京的房子出租,然后满世界瞎溜达去,看一个地方好,就多待些日子,待腻了就换一个地方。把想去的地方,尽可能地去看看。千万不能等到走不动了的那一天,要不然想起来就会后悔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城市政府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强调,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将筹建4.5万套政策性住房,完成住宅土地收储入库600万㎡。将在重点产业园区周边、轨道交通沿线加快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进一步规范非居住建筑改建租赁住房。

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草案内容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
北京发布租赁住房建设导则,明确租赁住房分住宅型、居住型和公寓型三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原则上要求住宅型以90㎡以下中小户型为主,人均使用面积宿舍型≥4㎡,公寓型≥5㎡。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北京住建委将依法严厉打击房屋销售、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炒作学区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群租房治理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守法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推动解决重点民生诉求,研究形成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的日常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通州区将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600套,竣工各类保障房6000套,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新开工15个、推进20个、竣工5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提升老城居民获得感;稳步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新启动15部以上,推进实施15部以上,竣工10部以上,提高老楼居住品质。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提出:①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并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租金。
保利与建设银行在北京签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搭建住房租赁金融合作平台,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载体,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北京新规:中介等违规3次以上禁用互联网平台发房源信息 互联网交易平台履行审核管理责任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正式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要先亮明身份,方可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若出现3次以上违规发布房源的行为,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互联网交易平台也要切实履行起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通知》明确提出,互联网交易平台有六项审核管理责任:房屋照片要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逐步实现合并展示;不展示发布超过30日未维护房源信息;30日未维护房源需下架防“僵尸”。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表示,《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发布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责任,要求从业人员“持卡发布、平台履行“审核义务”、页面展示“亮明身份”,将互联网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为治理租赁中介行业乱象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通知》加大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力度,能更好保证各项要求落地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