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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租房信息网

在北京工作的同学跟我说:

他认识一个人,五十岁了,因为没结婚,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申请到了一套海淀温泉的带电梯的两居室新建的公租房。

距离北京老年医院只有500米。然后把父母接过去,两位老人终于不用每天爬五楼出门了。

周围绿树环绕,就像生活在公园里一样。由于有政府给的财政补贴,公租房每月自付租金只有不到600元。

他父母在中关村的房龄四十多年的老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每月租金七八千元了。

他根本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里照顾父母,有时间再读读书。将来他的父母老去的话,那套中关村的老房子就是他的了。

现在价值至少有600万以上。

有人说:活着就是胜利,工作不是必须品。

比压力大、自杀强的太多了,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社会适应能力也不一样,所以有老啃也是一种福气,最起码父母还能爱他,多有福气的一个人!

听他这么一说,我甚至有点羡慕他这样的“躺平”生活,你呢?

“情人用亲密录像,向我索要2000万元!”北京海淀,22岁女子于某,为了钱财,成为年近60岁,而且已婚的男子宋某的情人。

之后,宋某为她提供了租房和生活费。后来,两人关系破裂,宋某提出分手。于某觉得对方给钱不爽利,“我母亲生病他只给我付了一半,我信用卡欠三万,他只给了我两万”。于是,她计划向宋某多要点钱,在北京买套房。

于某在对方给她租的房子里安排好以后,将宋某邀请过来,偷偷将两人的亲密过程录下来,存在手机上。几天后,于某用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宋某为好友,向宋清索要2000万元,不给就要曝光两人的关系。

宋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女子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于某表示当庭认罪。

为了钱财在一起的不正当感情,最终也是为了钱财而破裂,真是一出荒唐的喜剧。所以说,不道德的事情不能做,否则后患很大。

而年纪轻轻的于某,为了钱财,不但做了不道德的事情,进而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的道路,可以说是害了自己的一生。

不过,于某还是要感谢宋某,没有先给钱再报警,否则的话,她就不是被判3年到事情了。

从法律上来说,于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罪。也就是以威胁、胁迫或者要挟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要钱财的行为。

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与敲诈勒索的数额息息相关。

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的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具体到数额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数额区间内确定。其中“数额较大”,也就是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于某敲诈2000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果她敲诈得手,构成犯罪既遂,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也就是说,她最低也要被判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能被判15年有期徒刑。

不过,刑法规定量刑范围,都是针对的犯罪既遂。对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一个“可以”的规定,也就是说法院可以选择从轻处罚,也可以选择减轻处罚,甚至还可以选择不从轻、减轻处罚。

在这个案件里,法院显然选择了对于某减轻处罚。这可能一方面是考虑了于某认罪的态度,另一方面是考虑到她还没有造成实际危害。

最后,还是奉劝年轻人,一定要选择走正道,不要幻想利用不道德的手段不劳而获,否则早晚会跌倒。

你对这个处理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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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北京# #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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