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说明你要在他的房本上加上你的名字,所以他才要你一起出钱买房
20万买三床被子!
两人是同学关系,从确定恋爱关系到领证不到半年,这婚还要结吗?怎么有种当大冤种的感觉?已经订婚领证,未举行婚礼,现男方要退婚,因一味的低声下气哀求女方也乏了累了。男方家庭勉强温饱
女方曾要求有房结婚,没房退婚
儿子谈了个女朋友,
女孩说结婚可以,
房本上必须加上她的名字!
我和老伴儿辛辛苦苦了一辈子,
给儿子买房交了一个首付,
每个月还要还4000多的贷款,
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凭什么她一进门就要加上你的名字,
我宁可让儿子打光棍儿,
也不会加儿媳妇的名字!
这是我今天下楼晨跑
听到楼下小公园老人们的聊天!
我居然给听愣了,
究竟谁对谁错呢?
如果婚后不用儿媳参与还贷款的话,
不加名字很正常,
换做是我,我也不会同意加!
如果婚后需要一起还的话,
我觉得这个儿媳妇的要求
也不算太过分吧……
你们要是这位婆婆
或者是儿媳妇应该怎么处理呢?
既然你觉得都是一家人,那就把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别在这里需要用她钱的时候是一家人,加名字的时候又是夫妻各自的财产
别说什么00后了,我这个85后对待那些要宰一大笔彩礼的,房产证加名字的,也一样免谈。
你可以去房管局重新更改,在房本加上你的名字,现在可以更改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