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刚需房子的一批人,在北梁改造过程中成了房子多余的一批人或群体。
包头房子将面向调换房子的群体,他们的子女已经不在上学期间,不需要学区房,不需要繁华区、不需要拥挤不堪的小区。他们更需要舒适、娴静、美丽、物业服务更好的小区。
可以判断,一部分人有孩子上学,选择离学校近的地方居住,往往选择二手房。另一部分人选择居住环境,往往选择新开发的房子,这样新旧房子的循环,满足了对房子需求的基本群体,以后是小规模的优选房源是方向。
当50后和60后,离世后,将会空出大批的房子,因为他们在包头人口中占的比例较大、房子也较多,80后和90后将来继承的房产也很多,他们家庭可能的话,将继承2套以上的房产。
36岁女子,花28万买了一套学区房,交完钱办完过户手续,女子发现房子手续上有问题,想要退房,让对方还钱,赔偿违约金57000元。原房主:钱我已经花光了
36岁的小梅,和丈夫都是普通的工薪族,为了能够给女儿提供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他们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28万,2016年在包头市买了一套二手房,面积60个平米。 虽然是顶层旧楼,但是原房主收拾得干净,整洁,看着让人很舒服。
当时,她的女儿上小学三年级,成绩非常优异,当地包钢三中升学率最高,很多家长都挤破了脑袋想让孩子就读于这样的好学校。
小梅满心欢喜地全款买了这套房子,当时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上面注明了一条:在这套房子上的户 籍原房主必须全部迁走。”
可谁想,小梅办完过户手续后,准备把一家人的户口迁过来,却意外发现这套房子的户籍上居然还有三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小孩。
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户籍上有一个非近亲属的孩子,六年内就只能一个适龄学童顺利入学。 如果这个孩子的户口不迁走,那么小梅的女儿就不能在这所学校上学。
小梅急忙打电话给原房主李兰,但是对方却显示关机。 后来经过多番打听,小梅才找到了李兰,希望她能尽快把户 籍上的三个户口迁走。 结果李兰听得一头雾水,称自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她自己去相关部门查了,才知道原本那上面的三个人是她哥哥一家。
李兰打电话给哥哥说明情况,希望他能配合把户 口迁走,哥哥却不愿意,还指责李兰不打声招呼就把房子卖了。
这套房子原本是李兰父母的财产,十年前他们离婚了,这套房子判给了母亲,后来,母亲再婚之后就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李兰名下。
李兰平时跟父亲也不怎么联系,有段时间父亲提出,孙子要上初中了,希望能把他的户口落到这套房子上,当时李兰不同意,后来,父亲竟瞒着她把这件事办成了。
李兰多次跟父亲沟通,希望她能配合迁走, 父亲对于李兰私自卖房子这件事,很是生气,即便是这套房子当初过户到她名下了,毕竟父亲还是有知情权。
父亲不肯配合,李兰也很是无奈。 小梅认为既然当初合同上注明了,现在李兰就要自己尽快去解决这件事,跟她没有关系。如果解决不了,就把房子退回给她,并且让李兰赔偿违约金57000元。
李兰说这不是她的错,她也在很积极努力地在处理,是父亲和哥哥不配合,她也没有办法,既然这样,小梅让她退钱。
李兰又说自己将卖房子的钱拿去投资了,现在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无奈之下,小梅把李兰告上了法院,买房子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结果闹成了这样。
李兰说自己并没有违约,这件事也不是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并不是她不愿意配合,事情陷入了僵局,又该怎么办呢?
李兰确实有她的难处,小梅的心情也能理解,而像这种“空挂户”法院不能强行将他们迁出去,只有他们自愿迁走才行。 小梅也尝试着跟李兰的父亲沟通,结果没说几句话,双方就吵了起来。
双方的矛盾激化,最终工作人员决定“冷处理”,等双方都冷静之后再找他们协商,调解员亲自上门跟老人沟通,既然女儿已经将房子卖给了别人,那他们就应该要配合迁走,不能因为自己家人的矛盾,让别人来买单。
经过反复地劝说,老人同意迁走。 小梅也不再追究其他的事,事情能够圆满地解决,她说很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
通过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千万要记得这两件事:
第一:先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去查询一下这个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的真实情况。
第二:到公安机关户 籍管理部门去查询一下户 籍的登记情况。
而中介机构也有义务提醒买房,毕竟很多人是第一次买房子,很多细节上的事并不是很懂。
结语:
买房子是大事,一定要谨慎小心,不懂就多问多看,先了解一些最基本的情况,不至于给自己留下隐患。
其次就是学会好好沟通,不要意气用事,那样只会激化矛盾, 先礼后兵寻求法律帮助。 有会什么都和家人商量,不要擅做主张,文中的父亲如此,女儿也一样,他们都没有好好去跟对方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