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头条# 开出租的老王,是阎良人,有个闺女,在读初三,算是区县最好的初中了,年级前5的样子。
老王问我,如果闺女去西工大附中读高中,会不会垫底?
我说,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例子吧
有个娃,小学在西安周边区县小学,全年级300人,考试不敢保证年级第一,平均下来第2-3名的水平。初中同在该区县,全年级700人,考试也不敢保证年级第一,平均下来5名左右的水平。
内招到西工大附中后,第一次考试,年级200名,第二次50名,从第三次起直到高中毕业,一直年级前20名。
五大名校最牛的地方,不在于外面的学生去了就垫底,而是给了学生更多的空间和更高的天花板去成长。
牛娃的天花板是教师!
#今日头条# #西安身边事# #西安头条#
明知违法,仍卖银行卡,阎良一男子被刑拘!
2020年12月,阎良一男子办理了1张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并在银行明确告知不得将本人银行卡出租、出借、转让给他人,否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这张银行卡出卖给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获利300元,并将个人绑定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卡U盾一并提供给对方,对方使用该卡接收、流转违法资金、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2021年7月26日,振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摸排线索,发现嫌疑人王某(男,36岁,阎良人)涉嫌电信诈骗案件,民警将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实,王某出售的这张银行卡涉及全国3起电信诈骗,且涉案银行卡流水金额巨大,符合立案标准,王某对其出售银行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阎良警方提示:
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贪图小惠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如果发现身份证有遗失,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一定要及时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以免被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避免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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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您好,房子有三个房间,房东出租其中一个房间,厨房客厅等公用区域共用。合同签订前已明确告知房东我们租这个房间是俩人共同居住,房东同意。签订合同时只签了我朋友的名字,甲方为房东,乙方为我朋友,合同并无明确规定是俩人共同居住,也没有说仅限一个人居住,对于居住人数无描述。合同条款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合同条款7合同期限内如双方退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合理转租,如无合理转租则需要赔偿一个月房租。问题一未明确限制居住人数,租这个房间的人是否有权决定本房间的居住人数?问题二合同并未有文字描述是俩人共同居住,名字没有出现在合同中的另一个人是否有居住权?问题三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的权利义务是否只在签订合同当事人俩人本人存在?问题四乙方与我共同居住是否属于转租?问题五条款3中转借是指什么?问题六合同条款2乙方无权转租、合同条款7退租需转租出去,是否同时生效?如不同时生效以哪个为准?问题七如未转租出去是否需要赔偿一个月租金?问题八如遇俩人同住一个房间,怎么同时保证俩人同时拥有权利?签订合同时应该如何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问题九签订合同为线上使用电子笔签,是否与纸质上签字笔手签一样具有法律效应?问题十签订合同前口头约定的事情,并未在合同中写明,口头的约定是否有效?麻烦您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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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上述规定及合同相对性原则:1、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有管理使用的权利,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决定租住人数。2、他人也有居住的权利。3、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权利义务是在合同双方有效,但其他居住人不得违反相关约定。4、不属于转租。5、转借是指在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借给他人使用。6、同时生效,但生效条件不同,不得转租是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租;退租时转租是承租人不再租赁时对外转租的情况,此时是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7、合同内容只要是双方真是意思表示,并同意签字,就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属于违约。8、因合同只签有一个人名字,在不影响居住的情况下,正常由合同承租人履行即可;签订合同时应阅读清楚合同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在符合双方真是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9、在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况下,线上合同和纸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0、口头约定有效,但在涉及到诉讼等情况下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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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下水救5人后遇难 儿子才7岁#
一个苦难的人,一个可敬的人,一个农民工,一个舍己救人的好心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留下了一个7岁的孩子。我们在赞美他的勇气、胆识和魄力的同时,也呼吁国家尽快设立一个能够给予英雄家庭实质性救助的制度,让英雄家庭在失去亲人后得到一点安慰。
《极日新闻》报道,见义勇为事件发生在西安阎良区吴屯街道辛庄村附近。一辆轿车撞上路边护栏后,坠入二龙口水库,车上5人被困。附近3名男子闻声前往救援,成功将5人救上岸,但其中一名救援人员蒋正全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生命定格在44岁。
蒋政权生前是农民工,经济条件肯定不太好。蒋正全的表哥告诉记者,他们一起在陕西渭南做模工,一起四人合租了300元的出租屋。三年前,夫妻关系出了问题,离婚了。孩子们跟着爷爷奶奶在老家,蒋正全则在全国各地的建筑工地上做模工,挣钱养家。
看照片,蒋政权满脸沧桑,白发远比实际年龄大。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只有44岁的中年人。你可以想象他生活的艰辛。现在只留下7岁的孩子,去世了,估计也没什么积蓄了。孩子的未来呢?
有点欣慰的是,街道办已经发出倡议,给蒋正全的家人捐款,同时正在想办法为蒋正全申报烈士。一旦烈士申请成功,社会仍然会照顾烈士子女。愿社会再无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