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鹭港,不应该在加装电梯事情上“拉偏架”。无论高层业主利益还是低层业主的利益?都是需要你们去维护的。查看图片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成为街道社区的硬性职责,必须成立。没有成立的要问责,只有如此,才能使业主委员会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
光明网光明网官方账号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成为糊涂账
#你是否支持取消物业费# #你是否支持取消物业费# 有人说我没有签过物业合同?合同是谁签的?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合同是由业主委会代签的。
业主委员会主要是执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等职能的,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代表业主利益。
要想治理小区,特别是更换物业,业主委员会是作用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icon》#全国达人榜#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之五: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聚焦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听取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说明。6月24日,该条例经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强化了党建引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了行政监管服务,明确了法律责任,将解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不高、物业服务标准不规范、公共收益管理混乱、物业业主矛盾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难题。
条例聚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作了具体规定,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创设性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承担业主委员会职责的临时机构,并对其组建条件、组成人员及其主要任务进行明确。
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
作为小区业主的你,可能经常会发现:小区内的空地上,有时有家装、推销类等摊位做生意;小区建筑的外墙和电梯里挂上了许多各式各样的广告。这些公共部分产生的经济收益去哪儿了?也许你注意到了,也许你压根没留意。
条例对小区公共收益部分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物业服务区域内以下收益是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
1.依法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公共场地、绿地、道路等共有部分经营所得的收益;
2.利用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篮球场等共用设施经营所得的收益;
3.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楼道及户外区域设置广告获得的收益;
4.因共用设施设备被侵占、损害所得的补偿、赔偿费用;
5.公共电信设施占用场地使用费等;
6.共有部分被依法征收的补偿费用;
7.公共收益的孳息:
8.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收益。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经业主共同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其他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
在保管方面,条例作出了规定:公共收益应当存入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的专用银行账户,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等会计资料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有异议的,有权查询相关账簿。(记者 高利国/文 王正星/图)
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一直是人们关注话题,最近湖北问题解答。
1业主委员会能干啥?应该干啥?
业主大会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约定,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指导业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引导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探索定期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业主缴费情况,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维修资金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2谁来监督、怎么监督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建议。
社区(小区)党组织要发挥群众优势,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接待日、业主议事会等自治载体,定期组织业主代表评议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结果作为业主委员会改选调整的重要依据。
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乡镇)查实后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乡镇)、社区应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履职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处。
3如何对物业服务企业有效监管?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物业管理“五大备案”制度,即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管理制度。
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续聘的重要依据,及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4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如何开展?
按照“提升专业化物业、规范自治型物业、覆盖弃管小区”的思路,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
街道(乡镇)、社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选聘市场化服务企业、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引入社会资本管理等方式,引导居民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采取社区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5物业服务收费谁来定?如何监管?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以外的价格由市场竞争产生,实行市场调节。实行市场调节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约定的收费标准,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鼓励物业行业协会或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四公开”制度,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收费价格、报修方式等,通过网络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6维修资金怎么使用?如何管理?
探索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提高业主委员会在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中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完善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和代修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落实应急维修和代修。加强维修资金工程的监督管理,维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公开维修资金使用额度,依法严肃查处工程造价、监理、招标、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