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头条# #滁州# #我的家乡在滁州# #生活在滁州的小幸福# 4月19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委督查室就实体经济不能被一刀切[已回复]
阳光都市商业门面之前一直从事正常餐饮行业,现在突然被告知无法经营餐饮行业(重餐饮轻餐饮都无法经营),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新的餐饮行业注册登记,现有餐饮行业存量逐步消化,正在营业餐饮行业证件到期后逐渐面临搬迁,民以食为天,一刀切的作法不合适,希望政府尽快让阳光都市商业恢复正常餐饮。
回复
南谯区委督查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南谯区委书记留言反映“阳光都市商业门面房无法经营餐饮行业”问题,南谯区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是阳光都市商业门面房的户主,因阳光都市商铺没有烟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无法办理餐饮营业执照,但是可以办理经营其它业务的营业执照。
2020年12月25日,南谯区委领导在区信访局接访阳光都市小区业主信访反映住宅小区油烟和噪音污染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龙蟠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访。信访人反映:“其所居住的阳光都市小区为商住综合楼,楼下店铺建设了几家餐饮,包括烧烤店,油烟没有管道排放,直接排放到空中,有的接入公共下水道,烧烤店夜晚趁城管下班出店经营,食客大声喧哗扰民”。
接访明确:一是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对没有达到环保排放要求的,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对信访人反映的共性和个案(烧烤店)都要关注,直到把影响消除;二是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住区域不允许新的餐饮注册登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存量逐步消化。
2022年2月25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您表示理解。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南谯区市场监管局联系。。
#滁州头条#
实拍滁州这地市中心唯一的综合商场,现状令人唏嘘,综合商业体梦何时能重拾?
滁州下辖的几个县和县级市中,综合商业体最强的要属天长,和滁州市区一样都有吾悦广场。而另一个下属县级市明光,曾经市中心还有一个综合商场,中都商厦,如今思思去南湖公园玩,再次路过中都商厦进去看时,里面早已倒闭,仅有零散的一些商家做着最后的负隅顽抗,现状令人唏嘘,占据明光最好最中心的位置,为何就不能拥有一家自己的综合商业体呢?如果你来明光老街玩过,你会发现明光老街周末节假日的人气并不差,街道两旁各类商铺也还可以,不过很尴尬的是,明光却没有一家属于自己的综合商业体,不知道何时才能跟天长等地一样,不出外地,就能在自家门口闲逛商场。
你觉得明光市中心需要一家大型综合商业体吗?[机智]#南京身边事#
#滁州头条# #滁州# 3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书记就国金世贸破产重组,家居广场何去何从进行了回复。
领导您好:
我是外地人,当初看到世贸广告觉得滁州会发展好的,于是买了世贸家居广场的商铺,开始两年租金都按时到帐,可最近两年租金迟迟未到,一打听原开发商破产了…。请问领导,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下一步政府有何干预措施?
盼复!
安徽省滁州市书记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国金世贸广场项目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底,因开发公司运营不善及原公司负责人虚报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国金世贸广场项目资金链断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20年初成立国金世贸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从市住建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项目开发公司国金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依法公开选定破产管理人。目前,破产管理人正在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债权申报工作已经有序展开,业主可以通过现场或电话的形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电话:0550-2136666、15720509675。该项目审计及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具体结果将于后期审核后向全体债权人公布。同时,管理人正在积极对接有意向投资的公司洽谈项目盘活事宜,制定有效复工建设方案,优先解决复工问题。
目前,世贸家居广场经营者为南京弘阳家居,商场经营状况良好。因国金公司面临司法诉讼问题,原用于发放业主租金的账户被法院查封。经协商,国金公司、中合物业公司、摩卡公司及业主代表成立的商管运营公司签订了《滁州世贸业主租金收益委托代付协议》,业主租金由众和物业公司提供租金发放明细表及业主信息表,委托业主成立的商管运营公司账户进行发放。未足额发放部分按照《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您表示感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他上前抓了司机的头发,抢夺方向盘,然后就撞车了。”2月3日,安徽滁州市琅琊区一辆公交车上,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上车后被司机提醒戴口罩后,与司机发生争吵,伸手抓了司机头发,还抢夺方向盘,随后公交车撞进路边一处商铺,导致商铺所在的平房垮塌,一名乘客被甩飞。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5人受伤,司机和争吵男子伤势较重,事发时屋内没有人,只是近6万元的货物被埋在废墟下。#老人未戴口罩被公交车司机提醒后竟然抢夺方向盘##安徽老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叶律说法】
坏人变老了。只是因为没有戴口罩被司机善意提醒,这个老人竟然恼羞成怒,抓司机的头发,还不顾公交车正在行驶,抢夺方向盘,最终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实在是太可恶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了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事老人为了发泄对公交车司机的不满,公然对司机实施暴力,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使公交车脱离正常行驶,撞上路边房屋,造成5人受伤和6万元的财产损失,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
涉事老人会不会因为年龄大而被从轻处罚呢?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的涉事老人不满七十五周岁不会被从轻处罚。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位老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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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避开法律陷阱。
#滁州头条# #滁州# #我的家乡在滁州# #生活在滁州的小幸福# 1月26日,安徽省滁州市书记就物业不作为,恶意抬高电价[已回复]
滁州斯亚邻里中心的物业,电费单独收取,高于市场价,老百姓只能在物业上班时间交,不然就要面临停电。很多邻居都已经多次投诉政府部门,就想问一下,何时才能真正看到我们的诉求,给我们解决问题,万分感谢!
回复
安徽省滁州市书记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斯亚物业违规收费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斯亚邻里中心属商业综合体,该中心的商铺、小公寓用电执行的是商业电价,供电模式为转供电,其商铺、小公寓停送电、供电运维、抄表、收费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目前,斯亚邻里中心物业公司收取电费为0.78元/千瓦时,另加0.2元/千瓦时委托第三方购电费用。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对物业公司收取“单一制”(1—10千伏)分时电价。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1月代理购电价格公告》的电价标准,工商业用户“单一制”(1—10千伏)分时电价为峰时段1.0342元/千瓦时(7、8、9月1.1060元/千瓦时),平时段0.6817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4075元/千瓦时。
目前,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已对接斯亚邻里中心物业公司,待物业公司提供斯亚邻里中心整体负荷清单、一二级负荷明细、项目总平图等材料后,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进场拟定改造预算和施工方案,待完成改造预算和方案后,由社区牵头组织征求小公寓业主分摊改造费用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直供电改造。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收取电价,且另加0.2元/千瓦时委托第三方购电费用没有收费依据,已涉嫌乱收费。1月18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专案组对物业公司涉嫌乱收费行为予以立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置。
斯亚物业上班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00—17:30,保安24小时值班,周末物业工作人员按正常上班点值班。
1月18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同乐街道、城郊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分别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有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同乐街道、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联系。
#安徽一女子遭遇猥亵后上演教科书式自救#
#滁州爆料#
“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会跑的。”近日,安徽滁州,当地一女子在店铺内遭遇了一位男子的猥亵,随后上演了教科书式自救: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周某(化名)见到某店铺内只有一位女子,便上前搂抱女子。该名女子在多次大声呼救“救命”后,上演了一段教科书式的自救。该女子首先放低姿态,避免激怒嫌疑人,并对其表示:“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会跑的。”随后,该女子以“我把椅子放一下”为理由,迅速转移到方便逃跑的位置。等到周某放松警惕的瞬间,该名女子抓住机会,快速逃离了周某的魔爪。等确认周某完全离开后,该位女子回到店内,立刻报警…(素材来源于潇湘晨报,笔者稍作整理)。
1.要说嫌疑人周某简直是色胆包天,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在商店内对女子行使猥亵之行为,却没想到遇到了“机智”的高手,猥亵不成,反而因涉嫌犯罪被拘留,这样子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不过我们也得称赞表扬该女子,果然是够机智的,遇事不慌,沉着应对,给大家做了很好的示范…
2.本案中,嫌疑人周某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发现店铺之内只有被害女子时,便上前搂抱,有关行为严重违背了女子的意愿,不仅不道德,显然已经违法犯罪了。
实践中,对于类似嫌疑人周某不顾他人意愿、强行搂抱等行为的,有可能属于治安处罚中的猥亵他人,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猥亵罪。
具体来说,从猥亵他人、强制猥亵罪的二者区分来看,从处罚上来区分,前者是治安处罚,也就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而后者是刑事处罚,依据是《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亵罪。
当然,究其本质而言,从行为上来区分,前者是趁女方不备时,突然亲吻女方或者偷偷搂抱女方等猥亵行为。而强制猥亵的,如果在猥亵女方时,女方已经在反抗了,男方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仍然继续猥亵的,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通常情况下,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在实施猥亵行为时是否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是区分治安违法行为和涉嫌犯罪的关键。
本案中,嫌疑人周某发现被害女子独自处于商铺之内,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顾对方反抗,强行搂抱,而被害女子则机智应对,一面假意逢迎、答应,一面则思考逃生之路,并且事后也及时报警。可以看出,周某有关行为,明显违背被害女子的意志。并且,在被害人女子明确拒绝和反抗的情况之下,嫌疑人周某仍然试图控制,并对其实施猥亵行为…也就是说,有关行为不再是简单的治安违法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构成强制猥亵罪。
3.从量刑的角度分析,强制猥亵罪的基础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对于本案中嫌疑人周某来说,就其冲动的猥亵行为来讲,再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或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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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建铭,男,195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902195604290258,住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
被执行人:滁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东大街西门办事处北面门面房,法定代表人司桂华。
未履行金额:1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
#抢槟榔少年被罚抄治安管理处罚法#
够人性!安徽两名少年抢商户槟榔,民警“请”其罚抄《治安管理处罚法》
#普法行动#
11月16日,安徽滁州,一则涉及未成年人被罚抄法律条文的相关视频,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原来在此之前,当地某派出所接到商户报警店内有人抢槟榔。现场视频显示,两名少年突然闯进商店内抢走槟榔,就便逃离了现场,商家之后报警,当地民警出警之后,调查发现是周边的未成年人所为,将两名少年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且得到商家原谅,民警要求他们抄写《治安管理处罚法》…(素材来源于清流视频,笔者稍作整理)
1.当地警方做的不错!正如很多网友所说的,小孩子难免犯错,不过也不能纵容和放纵了,既然被抓出来,还是要以教育引导为主,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地警方的做法就很有意义:既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通过抄写法律条文,让其认识到自己错误,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
2.实际上,对于本案中两名少年跑到商店内抢夺槟榔等行为,从法律上分析相关的法律后果可大可小,从小的来说,如果只是简单的治安违法行为,面临的是拘留、罚款;从大的方面来讲,如果说情节严重或者是涉案金额较大的,则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具体来说,两名少年跑到他人店铺内抢夺槟榔的,无疑属于抢夺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经过调查,只是简单的治安违法行为,当地警方也有权采取制裁措施,最高也可以面临10日的行政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当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也就是说,对于未成年人涉嫌治安违法给予行政拘留,最终也可以不予执行。
不过,本案中当地警方考虑到两名少年初犯,并且受案金额不大,同时也得到了商家的谅解,最终也没有对其作出处罚,而是批评教育,实际上也是合适的。
3.不过,即使当地警方作出人性化处理,事实上我们也得提高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夺、偷盗等不良的行为的警惕,因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是从小偷小摸做起,最终也有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
比如说,之前就有新闻报道抢夺槟榔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00后小伙吴某伙同三个同龄小伙伴,在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范围内多处商铺,12次趁人不备抢夺店铺售卖的槟榔。最终当地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某犯抢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不得不说,十几岁的年纪,正是青春期孩子的性格养成时,难控制情绪、极易走偏的叛逆期,为了健康快乐成长,需要正确的引导、及时的疏导、适时的陪伴。
#法律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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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执行#【#皖美好物就在安徽618法拍节#】为进一步巩固执行长效机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江淮风暴”执行夏季行动期间,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携手阿里资产于6月11日至25日开展暨“皖美法拍 相约江淮”安徽6.18网络司法拍卖节。
“本次法拍好物品类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好房豪车、金银珠宝、字画古董、商铺土地、机械设备……标的所在覆盖全省、应有尽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拍节期间,包括合肥、滁州等近20地的法院将推出法院执行的直播看样,只需手机淘宝扫码,即可进入活动专题页面!
既有来自安徽省各市本地好房,也有上海、南京、青岛等异地房源,部分住宅的起拍价低于评估价35%;保时捷、奔驰、宝马等豪车以及福特、大众、丰田等实用汽车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一辆华菱之星重型半挂牵引车。
中式风、北欧风等各类风格的屏风、茶几、沙发、餐桌家具,金丝楠木的椅子未到开拍时间,已经吸引了很多网友关注并设置开拍提醒。不仅如此,民国期间的银元、孙中山开国纪念币等也成为本次法拍的重头戏!起拍价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据了解,安徽6.18法拍节会陆续安排拍卖直播,6月13日黄山市两级法院带来房、车专场,14日马鞍山市两级法院带来玉石珠宝专场,17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带来的香车好房等等。6月16日宣城市两级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宿州市两级法院、铜陵市两级法院将在不同时段进行四场直播,其中铜陵市两级法院将会带来茅台、手表、金首饰、车子等标的。
6月23至24日,在本次“安徽6.18法拍节”的收尾阶段,瑶海法院还将带来庭审直播、执行直播,带领广大网友走进法院工作的日常,进行法治理念的推广和法治社会的科普。(张孟)
滁州一女子逛街时遇到特别便宜的香蕉,2元一斤,比超市便宜了一半,于是女子就买了5斤香蕉,感觉自己捡到了便宜,之后女子遇到经常后续的商铺,再次称重时,结果本来5斤的香蕉只有不到3斤,少了一半,这时女子才明白,怪不得那么便宜。
女子表示,经常在街边购买商贩的商品,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黑心的商贩,本以为他们做生意比较辛苦,买了他们东西,也能让他们尽早的回家,全当是积德行善了,没想到这香蕉商贩给自己好好上了一课,于是女子拍下视频,警示大家在街边购物时要小心。
看到这里,有好多网友表示遇到过同样的情况。
有网友表示,大学室友,一起去买水果,她随手一掂说,不够秤,你若缺我几两,我就不会和你计较了,但你缺我两斤多。
有网友表示,有一次在厂门口买的水果,2块钱一斤,买了16斤结果拿回家只有7斤。
也有网友给出方法,把你手机放家里的电子称上称好记住重量,下次买东西的时候手机放他称上一放就知道了。
我觉得,现在一些黑心商贩,就是看出了年轻人不计较秤的习惯,才敢肆意的缺斤少两,看似赚取了少许的利息,实着是损失了更多的客户,做生意就要诚信为本。
如果遇到这样的商家,尽早的找去协商,如果对方比较难缠,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大家有遇到过吗?欢迎评论自己的看法。#滁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