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头条#再看看御江壹品青山樽吧,2019年8月入市至今9栋楼拿预售证,15号楼(37层282套)、14号楼(42层321套)、16号楼(32层128套)、8号楼(44层127套)、9号楼(41层118套)、10号楼(31层126套)、11号楼(31层127套)、12号楼(44层176套)和13号楼(44层254套),共计1659套房源拿预售证,目前备案了749套,emmm还有大量房源哦~ 你们觉得这个项目怎么样?#房产大真探#[凝视][凝视][凝视]
#武汉头条#青山的城投秀水青城,三环外,毛坯房,均价1.3万/平,前期青山的朋友说距离武钢太近,但是这个项目小编查了下2020年7月30日1号楼和3号楼拿预售证,9月6号楼、7号楼、8号楼拿预售证,11月2号楼、4号楼和5号楼拿预售证,也就说整个项目的楼都拿证了,项目总计1696套房源,现在备案了792套,还有801套可售,就从去年7月到现在这个备案情况,其实卖的还可以…… 除了在原地生活的本地青山人看不上外,难不成都是外地人买了吗?#房产大真探#
武汉市房产一套不幸流拍了!在武汉市青山区,发生了一件不幸流拍的事!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二十九街坊建吾公馆二门一零一号房产一套,市场价318万元,一拍降价至223万元起拍,低于市场价95万元,依然无人出手竞拍不幸流拍了!
房产的具体情况是: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29街坊建武公馆房产一套,建筑面积:156.03平方米,户型:四室两厅。总楼层11层,位于一层,普通装修。健吾公馆不动产权第0005603号,房产未腾空,无租赁。
市场评估价318万元,起拍价223万元,折合单价14300元每平方米。相当于七折起拍,吸引4376人次围观,69人设置提醒,最终却无一人出手惨遭流拍,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价格太高,还是因为位于楼层一楼呢?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个人认为这次排的主要原因又是为什么?#今日头条# #生活日记(第3期)# #武汉头条##2022房企财报季#
南宁最好的别墅,青秀山5A景区底下-住的都是亿万身家的老板
青环路青山别墅
房产证760平-花园占地1亩总占地2亩大[呲牙]
可停6辆车随便一套都要一千多万可想而知要多有钱才能买得起啊
刚刚在武汉发生了一件让人感到惊喜的事,青山区中建•开元公馆一89㎡的房屋卖到了144万元,折合单价为16170元/㎡,这房子买得太贵了吧!
从有关渠道了解到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二路11号中建•开元公馆5栋2单元27层1室房产,建筑面积:89.47㎡;评估价:2066800元,起拍价:1446760元。
最终该房屋在3587人次围观下见证了它的成交,该房屋热度不高,只有1人报名,以最低价1446760元竞得该房屋所有权。
大家认为是不是这房子买得值不值?#武汉头条##武汉身边事##武汉爆料#
青山和南湖重点楼盘价格折扣汇总表。春节后中心城区的上客量有所增加,除部分返乡客看中出手外,客户观望气氛还是比较浓。疫情后时代客户的心态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购房需求让位于生存需求。#武汉楼市#
折价成交!5人报名参拍,43人设置提醒,1921次围观!
2021年5月13日,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53-109房产一处经过112次竞价以663073.92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53-109房产一处。建筑面积:91.77平方米。建成年代:2003年;空间布局:2室2厅1卫。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保证金:60000元 市场价:782928元
起拍价:501073.92元 加价幅度:1000元
此次拍卖为标的房产第二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简单装修,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可能需要腾迁。房屋整体维护较好,交通较为便利,附近生活基础设施齐全。希望竞拍人在参拍前询问相关部门腾迁日期后实地看样后再参加拍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此次拍卖吸引5人报名参拍,但最后经过111次延时最终折价近12万成交,成交后均价达到7225元/㎡,低于评估价!你认为此次拍卖折价成交的原因是什么呢?以这个价格成交你觉得算捡漏吗?对标的房产你有多少了解?对于本次拍卖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留言讨论。#包头头条# #房价#
卖房一再反悔,最终被罚10万。
武汉青山的陈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向李先生出售价值200余万的住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了购房合同,李先生向陈女士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
本来买卖住房,只要接下来补齐尾款,办完过户手续就可以顺利完成交易。
但是,陈女士通知李先生他们两人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陈女士说这套房子是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执行法定继承,房产产权属于陈女士和陈女士女儿两人,陈女士和李先生签订购房合同时,陈女士的女儿并不在场,后来女儿得知要卖房,女儿不同意,所以,陈女士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10万定金给李先生。
可没过多久,陈女士表示现在女儿同意卖房,她们这次绝不会改变主意了,但李先生不想和她们再折腾,直接法院起诉陈女士合同违约,要求赔偿40万(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约定:若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支付房产总价的20%的违约金)。
法院最后判处陈女士赔偿违约金10万元给购房者李先生。法院认为,陈女士在签订购房合同且李先生支付定金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购房合同,构成合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李先生要求陈女士赔偿40万,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虽然陈女士存在违约行为,但并没有给李先生造成重大的实际损失,因此法院调整赔偿额度为10万元。
成年人做决定应该慎重,不要任性,不然就会被追求责任。签订了合同,既会获得一定的法律权益,同时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蒙古一房产原价拍卖,没人问没人理,最终惨遭流拍,什么情况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高新区青工路南幸福南路西金碧花园-2-9号房产拍卖,该房产建筑总面积为144.5平方米,南北朝向房屋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6层,拍品所在层数在6层,小区周边交通发达,公共设施较齐全
该房产市场评估价格为1282747元,起拍价格1282747元,有可能是因为价格有点高,导致无一人参与报价,只有2人设置了拍卖提醒,729人次围观
该房产拍卖价格高于市场价3000多元,你认为什么原因导致流拍的呢?
#包头身边事# #包头头条#
有人说越有钱越哭穷,
房产不缺,存款到位,一个捡瓶子捡脏了自己的良心,一个洗碗洗坏了自己的脑壳,哎…可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