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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教育新商学量子教育新商学: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律师:一个双倍赔偿,一个一分钱也要不回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其中一个一分钱都要不到!你知道吗?
订车订金和押金有区别吗
买房的时候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你知道不
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也就是定金是不可以退的,除非某一方违约,比如我们去买房置业顾问经常叫我们交定金(2万,3万,5万)先把房源锁住,这个事不能退的,所以下定之前要认真考虑清楚。
订金是可以退的,假如我对这个房子很满意,交了2万订金,让开发商把这个房源保留几天,如果到期之后自己不想要,订金可以退回来。
还有一种叫诚意金的,一般用作顺销的楼盘,诚意金排号,先排先得,开盘了自己不想要也可以退,这是买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文字游戏,签认购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文字。

#订金# #买房#
退订问题寻求尊贵的比亚迪车主们帮助[玫瑰][玫瑰][玫瑰]。之前在比亚迪4s店订购一台汉DMI,当时销售告诉我,有政府补贴,去签了合同时,销售也并没有告知定金不可退,自己也不知道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问题:现在由于自己资金不足,买不了这辆车,想请销售告知能不能退订,而销售像大爷一样,不予理睬,请问尊贵的比亚迪车主门,我目前该怎么办?
买房冷知识,三条分享一下:
第一,买房要找中介或专业的经济人陪同,这样会比你直接去售楼处的价格便宜,并且他们还会给你更好的建议;
第二,买房前交的定金和订金,口头上好似没有区别,可性质截然不同,订金可以退还,而定金相反;

第三,大家可能都知道,就是合同上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大于3%,业主有权退房。
赚钱不易,买房需谨慎!感谢大家的支持!#微头条日签# #今日头条# #我要上头条#
请问一下,腾9定金600多和5000有什么区别
去4s店是交定金还是订金?两个字都有什么区别么?
2000元的意向金和5000元的定金什么区别
交了“订金”就必须订货吗?不定货能退“订金”吗?这个案例告诉你!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总能会碰到需要订货需要预先支付“订金”的情况,如果后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订货,那已交付“订金”是否能退还呢?
近日,衡律师团队恰巧接手了一个与“订金”相关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好借这则真实案例给大家好好讲讲这个“订金”。

# 案例回顾 #
原告:南京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销售方)
被告一:北京一家科技开发公司(供货方)
被告二:被告一指定的全国配送商(配送方)
2019年,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了一份《销售代理合同》,约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被告一授权原告在江苏省区域独家代理被告的产品。同时,被告一指定被告二为全国总配送商,指定原告与被告二签订订货合同。
2019年3月,原告应被告一的要求将16万元订金汇至被告二的银行账户。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了一份《主机订货合同》,订购销售了一台价值6万元的机器,按合同约定剩余10万元的款项应于合同期届满后退还。
然而合同期届满后,被告一、被告二却拒绝退还原告剩余的10万元订金,且不同意将该款项转为另一份已签署的医用耗材代理合同的订金。被告一辩称,自己是将产品销售给被告二,案涉买卖合同是原告与被告二之间签署的,自己和原告之间没有直接的销售合同关系和实际履行行为;被告二辩称,原告支付的16万元是两台设备款,第二台是因为原告一直未提供发货地址才没有发货,故不同意退还原告10万元订金。

经过双方举证质证,因《销售代理合同》中虽约定了原告的销售任务,但未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原告与被告均认可原告事先支付的16万元是订金(预付款)。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要求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返还原告10万元订金以及相关利息的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中的“订金”其实是可以退还的。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人“订金”和“定金”傻傻分不清,衡律师在这里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一)什么是“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二)如何区分“订金”和“定金”
“订金”和“定金”二者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效果却大相径庭。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订金”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另作偿付。
(三)订金可申请退还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衡律师有话说
首先,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切忌冲动,要遵守契约精神;其次,在预付订(定)金时,要细看合同的每个细则,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警惕恶意的文字陷阱,事后保存好合同原件、订(定)金单据等相关凭证,以备后期维权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