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崔女士找路边的二手车商买了辆二手的大众朗行,花了60000元,买回去以后她就发现车子经常有异响,因为开着不放心,就去做了第三方检测。结果得知是一辆事故车,安全气囊都没有。可找到二手车商后,对方却表示:买二手车不要那么较真。
崔女士的车是在晋中使赵村旁边购买的,车子买回去后,她就发现轮胎有异响,有时候断断续续一直熄火。检测后发现,整个车子该拧过的地方都被拧过,完全就是一台事故车。而当她找出合同时发现,当时对方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合同,甚至连章都没有盖,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崔女士带着记者,一起找到卖她车的二手车商,对方表示不清楚这是事故车,他只负责检查一下发动机和外观漆面,自己不是专业修车的。既然是二手车,买卖都没必要较真。
这话说的显然有问题,二手车一样是商品,难道所有二手车都无法保证质量吗?这肯定是不可能的,一个倒腾二手车的人,连事故车都看不出,说出去恐怕是没人信的。
随后,记者提出要看看他的营业执照,他表示自己没有带,但后面问道是个人还是公司,他说自己是个人。至于合同为什么连公章都没有,车商表示这就是一个交接仪式,合同就是走个程序。
显然,这个说法是存在问题的。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他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并不只是一个仪式那么简单。
说实话,买二手车如果碰到事故车,不仅是个糟心事,更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但想要维权成功,并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在实际的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二手车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交易,则维权成功的几率相对较小,买到事故车,一般都是自认倒霉,然后早早转手。
其次,如果是通过一些平台进行交易,能留下一些证据、文件的话,则相对来说,维权要更容易一点。
随后,记者又针对此事联系了当地的市场监管局,结果得到的回复,让不少人都始料未及。
首先,这个地区存在不少路边个人收车、售车的车商。对此,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这种个人行为收车,那是城管管的,产生的交易行为归他们管。如果买到销赃车。“黑车”一类的都是愿打愿挨,如果要举报需要拿证据过来。
像崔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合同上对方签署的是个人名字,那就是上当受骗了,这属于遇到骗子了,应该报警,这个他们管不了。他们只能规范营业执照,至于那些车商存在了多少年,他并不清楚。
简短的采访,却反映出了不少的问题。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一时间我都不知道什么事该归他们管了。确实,崔女士遇到的是个人车商,按照他的说法是遇到骗子了。但为什么会遇到啊?我相信这里的车商存在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有营业执照吗?为什么放任不管呢?还是根本懒得管?
听到他的解释和回答,我突然感觉车商的回答似乎没有那么离谱了,因为有更离谱的发言。
在这里只能提醒大家,作为买家,合同一定要写清楚,要求对方保证自己所售卖的二手车,并非事故车,一旦发现事故,应当全额退款,还应该赔偿买家损失,这样一来,买家若发现问题,可直接以合同欺骗、诈骗来起诉对方。
但一切的前提都是,必须要有证据,而且,所谓的证据,最好的方式,就是签订合同,即便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应该签订明确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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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月12日,腊月二十一,星期五,早上喝了个丸子汤花了11,买了两包烟花了26,买了点南瓜子花了11,买了个桌子花了160,算下来总计花了208,钱不够还问同事借了一百,计划一半天还。本来计划去喝饺子汤的,结果还没开门,这都去了好几回了,估计年前也不一定开了,改天打电话问问。现在在榆次早上也没个吃的,力奥对面大成油河捞,交警队那的饺子汤,工人俱乐部的小笼包,原来在文澜府那找了家热干面也关门了,以前还去工人俱乐部那喝自流井羊汤,现在自留井也关门了。现在又找见一家喝丸子汤的地方。烟一天两包大福,杀毒了,多会伙计抽上中华了,说明伙计这生活好起来了。买了个桌子挺满意,二手的,160还送货上门,挂闲鱼卖个二百六估计也就三五天的事情,库房那一直缺张桌子,这下就方便多了。看的还是纯实木的,估计是柳木坐的,本来是晚上吃多了出去转转哇,结果路边摆的一张桌子,一问一百五,我说一百卖不,老板不卖,我说一百五给我送过去,我说不行就算了,估计老板看我真想要,就说桌子不是我的,我弟的东西,给你问问啊,问了半天一百六哇,晕,差个十块钱,东西也不错,我说那你送哇,这也是缘分。一直看的那个八仙桌估计还得攒攒钱,估计过了年的事情了。现在生活好起来了,起码手里有点零花钱了,思路一变天地宽,过了年好好挣点大钱。你飞哥我就慢慢站起来了,这二年确实过了几年苦日子,等把欠家里公司的一百万窟窿还清,这辈子就自由了。2023加油,争取一年挣他个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