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读书刚毕业后第一年,我留在本地的电脑耗材店里工作,工资才2千元,每个月也只能够花,一个人租房子感觉压力很大,于是找人合租。
当时我住的是二室一厅,合租胖子胖男,我们是在同个商场里上班,他的年龄与我相差不大。刚开始都很正常的工作回家上网,于是我们经常会一起走路上下班,晚饭后约定好一起去网吧上网,半夜一起回来。
没过多久,他房间里走出一个女子,说是胖子的女友,长的还可以就是比胖子还胖一点。
从那天开始我与胖子合租还是继续,上下班我就成了一个人走路,晚上也一个人去上网。
胖子搞了辆自行车,早上骑自行车送女朋友去商场上班,送完又骑车回电脑城上班,晚上也是接回来……。
有次早上我手里拿着包子在吃,正好看到胖子骑着自行车,后面坐个女朋友,俩个人抱的紧紧的,那叫人羡慕的不得了。打算高声打个招呼,正好胖子在骑上坡路,他艰难的想往上登,骑着自行车扭来扭去,看的我包子都差点紧掉地上了,胖子使出吃奶的力气。我想他女朋友应该马上下车帮他推一把,哪知她更使劲的抱着胖子的大肥腰,越是骑不动,她抱的比刚才更紧,深怕自己会从车上掉下来似的,我真怕他们同时摔倒,又把路砸个坑。

我的天啊!想不明白这俩人是什么脑子。抱的紧就能骑上去,我都为他俩捏一把冷汗。
大家对这种行为是怎么看的?这是浪漫?是无脑?
不可以拘留吗?还是不作为?//@雷神看法:浙江,金华。周先生花了628万买了一套房,正要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要他再花100万买下门前的一小片绿地,周先生不同意他们就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并声称,这绿地属于他们的。周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房子的结构和装修风格都很不错。虽然这是一套法拍房,价钱也不便宜,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全款买下房子。正当周先生想装修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找上门来,不让周先生入住。周先生不知道他们啥意思,因为当初买这套房时,他知道原房主是因为欠了别人的钱当了老赖,所以房子才会被法拍,现在他的父母过来阻止他入住,难道还有其他情况?

正当周先生疑惑的时候,大爷开口了,他说既然买了这套房子,那么就要再给100万把房子前面的那一小片绿地也买走,如果不买走就不让他入住。周先生很纳闷,凭什么要花100万买前面的绿地,再说前面的绿地对于周先生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拒绝了大妈大爷的要求。大妈大爷见周先生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直接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只要周先生的房子有动静,他们就过来阻挠。周先生不堪其扰,于是就报了案。民警过来之后,便跟大妈大爷说绿化地属于绿化带,要别人那么多钱买下来,是不合理的事情。大妈大爷却说这不是绿化带,是属于他们的。现在周先生把房子买走了,就应当把绿地也一起买走,如果不买走,他们就住着。周先生看事情没有解决,于是就请大妈大爷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他们以为周先生要把绿化地买下来,他们也很高兴,并且大度地表示,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以降低要求,只要50万。

周先生一看大妈大爷还提无理要求,就谈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了解这块绿地的实际情况。而经过了解,周先生才知道,这绿地实际上就是公共绿化带,是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也不允许任何人买卖。了解到实际情况之后,周先生觉得大妈大爷就想讹他一笔钱,想到这里他就很生气,于是又报了案。而大家了解到真实情况之后,民警也多次来劝解大妈大爷,让他们搬走,可是他们就是不愿意。于是他们强行把帐篷拆了,谁知道大妈大爷直接躺在地上。大家一看,大妈大爷躺在地上,害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只好暂且由了他们。看到大妈大爷的所作所为,周先生就把此事先放一段时间。过了一段时间,他过来时,发现绿化地上的帐篷不见了,周先生很高兴,以为大妈大爷看到没有希望就搬走了。可没想到,当他准备打开院子门时,竟然发现大妈大爷把院子门的钥匙撬开了,直接把帐篷搬到院子里,又住了下来。周先生看到此情景很是气愤, 于是周先生又报了案。

对此大妈大爷说,之前在绿化地上搭帐篷住下来是他们的不对,但是院子也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也不想为难周先生,让周先生给30万,他们就搬走,如果不给他们依旧住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地方可以住。对于大妈大爷的无理要求,周先生直言大妈大爷就是贪得无厌。因为当时拍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已经给了他们12万租房子住。可是大爷却说,他的老伴有病,要一直吃药。那12万早就花光了,现在没有钱了,所以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他们只要30万。可是周先生才不会满足大妈大爷的。现在天气这么凉,他不相信这大妈大爷能在帐篷里能长久住下去,也不相信原房主为了讹钱还债会如此狠心,让他的父母在外挨冻。而民警也表示,他们会再次进行沟通,如果实在是沟通无果,他们也会进行强制措施解决此事。那么此事中大妈大爷的行为到底涉嫌了哪方面的违法呢?

首先,先看大妈大爷在绿化带上搭帐篷住下来,阻止周先生入住房子的行为,由于此行为已经干扰了周先生的正常生活,因此其行为属于干扰了他人的生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周先生已经合法合规买下了这套房子,那么他就可以入住房子,由于大妈大爷干扰他入住房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所以可以对大妈大爷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其次,看大妈大爷撬开院子的大门,把帐篷搭建在院子里的行为,他们并没有经过周先生的同意,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他们涉嫌了侵入他人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大妈大爷的行为是在违背了周先生的意愿下进行的,并且大妈大爷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进入周先生的房子,他们只是为了周先生给他们30万。因此,此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此他们将会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雷神看法 大妈大爷以为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减少自己孩子的损失,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自己也触犯了法律。对于大妈大爷搭帐篷要钱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媒体人周刊#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雷神看法
浙江,金华。周先生花了628万买了一套房,正要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要他再花100万买下门前的一小片绿地,周先生不同意他们就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并声称,这绿地属于他们的。

周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房子的结构和装修风格都很不错。虽然这是一套法拍房,价钱也不便宜,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全款买下房子。正当周先生想装修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找上门来,不让周先生入住。周先生不知道他们啥意思,因为当初买这套房时,他知道原房主是因为欠了别人的钱当了老赖,所以房子才会被法拍,现在他的父母过来阻止他入住,难道还有其他情况?正当周先生疑惑的时候,大爷开口了,他说既然买了这套房子,那么就要再给100万把房子前面的那一小片绿地也买走,如果不买走就不让他入住。周先生很纳闷,凭什么要花100万买前面的绿地,再说前面的绿地对于周先生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拒绝了大妈大爷的要求。大妈大爷见周先生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直接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只要周先生的房子有动静,他们就过来阻挠。周先生不堪其扰,于是就报了案。民警过来之后,便跟大妈大爷说绿化地属于绿化带,要别人那么多钱买下来,是不合理的事情。

大妈大爷却说这不是绿化带,是属于他们的。现在周先生把房子买走了,就应当把绿地也一起买走,如果不买走,他们就住着。周先生看事情没有解决,于是就请大妈大爷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他们以为周先生要把绿化地买下来,他们也很高兴,并且大度地表示,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以降低要求,只要50万。周先生一看大妈大爷还提无理要求,就谈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了解这块绿地的实际情况。而经过了解,周先生才知道,这绿地实际上就是公共绿化带,是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也不允许任何人买卖。了解到实际情况之后,周先生觉得大妈大爷就想讹他一笔钱,想到这里他就很生气,于是又报了案。而大家了解到真实情况之后,民警也多次来劝解大妈大爷,让他们搬走,可是他们就是不愿意。于是他们强行把帐篷拆了,谁知道大妈大爷直接躺在地上。大家一看,大妈大爷躺在地上,害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只好暂且由了他们。

看到大妈大爷的所作所为,周先生就把此事先放一段时间。过了一段时间,他过来时,发现绿化地上的帐篷不见了,周先生很高兴,以为大妈大爷看到没有希望就搬走了。可没想到,当他准备打开院子门时,竟然发现大妈大爷把院子门的钥匙撬开了,直接把帐篷搬到院子里,又住了下来。周先生看到此情景很是气愤, 于是周先生又报了案。对此大妈大爷说,之前在绿化地上搭帐篷住下来是他们的不对,但是院子也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也不想为难周先生,让周先生给30万,他们就搬走,如果不给他们依旧住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地方可以住。对于大妈大爷的无理要求,周先生直言大妈大爷就是贪得无厌。因为当时拍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已经给了他们12万租房子住。可是大爷却说,他的老伴有病,要一直吃药。那12万早就花光了,现在没有钱了,所以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他们只要30万。

可是周先生才不会满足大妈大爷的。现在天气这么凉,他不相信这大妈大爷能在帐篷里能长久住下去,也不相信原房主为了讹钱还债会如此狠心,让他的父母在外挨冻。而民警也表示,他们会再次进行沟通,如果实在是沟通无果,他们也会进行强制措施解决此事。那么此事中大妈大爷的行为到底涉嫌了哪方面的违法呢?首先,先看大妈大爷在绿化带上搭帐篷住下来,阻止周先生入住房子的行为,由于此行为已经干扰了周先生的正常生活,因此其行为属于干扰了他人的生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周先生已经合法合规买下了这套房子,那么他就可以入住房子,由于大妈大爷干扰他入住房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所以可以对大妈大爷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其次,看大妈大爷撬开院子的大门,把帐篷搭建在院子里的行为,他们并没有经过周先生的同意,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他们涉嫌了侵入他人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大妈大爷的行为是在违背了周先生的意愿下进行的,并且大妈大爷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进入周先生的房子,他们只是为了周先生给他们30万。因此,此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此他们将会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雷神看法 大妈大爷以为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减少自己孩子的损失,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自己也触犯了法律。对于大妈大爷搭帐篷要钱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媒体人周刊#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金华头条# 几个义乌当地女人坐在一起聊天,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各自的房租与租房带来的困扰。
一个说:“我家一楼店面租给开饭店的,烟囱从一楼直通六楼楼顶,一楼炒菜,我在六楼都闻到,油烟味调料味太重了”!
另外一位房东马上接言:“我家也是这样的,一楼是江西人开的烧烤店,烟道排气管装在窗户旁边,家里窗户都不敢开,否则家具地面起一层黏糊糊的油污垢”。
几个女人表示尽管后悔把店面租给开饭店的人,但是没有办法 ,如今店面房中只有经营美食的能够赚钱,其他的生意都不好做。
比如泡脚修脚店,鲜花店,蛋糕店等等,往往开业几个月就关门大吉。这样又要贴广告重新出租,很是麻烦的。
其中一个女人得意洋洋地说:“我家房子不是店面,一楼出租给电商公司做仓库,二楼与三楼作为这个公司员工的宿舍,续租三四年了,虽然我把房租费每年递增,但是电商老板还是不愿意搬走,非常稳定”。
几个店面房房东听了十分羡慕,说当初为了店面房投标,三间店面投标款花了120万,现在租金虽然比你仓库租金高,还是不划算,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回收成本呢?
经常听见外地人讽刺挖苦“义乌房东”无良并抠门 ,其实房东也有一本难念的经,互相体谅一下吧!#五月城事# #致敬平凡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