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头条#2019年10月18日,法某与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法某某按照合同约定购买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的位于昌吉市乌伊西路的房屋一套。
2019年11月6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与法某某、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后因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向法某某交付房屋,法某某遂诉至法院。对于此件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这几天有点恼火,想把2014年购入的一套住宅出售了,问了几家房产中介公司,说按照原价出售这房子都不好卖![捂脸]
14年在新疆昌吉大剧院旁边购买住宅一套,当时的房价不到四千,而现在七年过去了,房价不但没有上涨,就按照原价出售,中介还告诉我不好卖![捂脸]
原因说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人离开了,一下出来了很多二手房,没房子的人也在观望等等,听到这些,我后悔的我越想越想抽自己一嘴巴子![捂脸]
当年那时候也同样看了成都理工大学附近的房子,那会儿还没有限购,首付十几万就可以买到房子了,然而我却鬼使神差般的去和一个从没有来过成都的朋友说了想在成都买房子的想法,她一顿规劝,我便打消了在成都买房的念头,回到新疆去就和她一起团购了昌吉大剧院附近的房子,而今,都七年过去了,成都的房价翻了几倍,可我昌吉的房子原价不说还不好出售,更主要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那个房子所在小区所有人房产证都还没有办下来,奇葩吧!![捂脸]
不过,也有好消息不断传来,说让我再等等,乌鲁木齐打造一小时经济圈,将建设乌昌轻轨,建成开通后,新疆大剧院将是第一站,那时的房子………
唉